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家住四川的17歲少女小劉是一名職業學校學生。一年左右的時間里,她竟然在直播平臺累計充值打賞主播40多萬元。小劉的家長和平臺客服人員溝通退款遭拒后,將平臺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返還充值款項。法院綜合考慮未成年人、監護人,以及平臺的各方過錯責任,判定由被告平臺退還未成年人充值款24萬元。(據12月24日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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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8周歲以上、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打賞這一類的民事法律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才有效。本案中小劉的家長表示對打賞一事不知情,事后也不同意進行追認,所以小劉的打賞行為是歸于無效的。既然交易無效,法院為何沒有判決平臺全額退款?因為這一案件中,小劉、小劉的監護人,以及平臺都存在過錯,責任不能僅由一方承擔,這也暴露出未成年人網絡消費領域存在多處漏洞。
首先,平臺的身份檢驗實在是過于流于形式。其實,此前,平臺曾監測到小劉的賬戶異常消費,并已經限制賬戶權限,但客服主動聯系小劉要了監護人的號碼,之后打電話核驗時,小劉冒充監護人對其消費行為進行了確認,平臺就解除了賬戶限制,導致其后續天價打賞。這樣的審核門檻是不是太低了,技術防范是不是也太薄弱了?
當下,人臉識別等強驗證技術已廣泛應用的當下,平臺依然選擇這種“低成本”“不靠譜”的審核方式,本質上是對監管責任的敷衍。而且,平臺方本身就有規定,用戶解除未成年人模式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號以及本人和監護人手持身份證及手寫承諾書照片,為什么不按照規范進行?是不是仍有縱容天價打賞的傾向?這種“走過場”式的審核監管,不僅放縱了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費,也讓所謂的“技術防護”成了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平臺存在“重大監管疏漏”,正是對這種形式主義監管的嚴厲警示:未成年人保護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平臺必須用真決心、強技術、實措施筑牢防護網。
家庭對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監管的缺位和失語,同樣是不可忽視的漏洞。小劉父親實名認證的銀行卡如何到了女兒手中,任其隨意消費?一年時間,40余萬元的大額資金異常流出,監護人竟未能及時察覺?這背后反映出的,是部分家庭在數字金融素養上的缺失以及對子女網絡行為監管的粗放。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打賞,本質是現實情感缺失的投射。當父母忙于工作而缺乏陪伴時,當親子溝通只剩下“轉賬記錄”時,孩子容易在網絡世界中尋求認同和存在感。此案中,監護人未妥善保管支付工具、未及時關注子女動態,既是監管失職的表現,更是情感失聯的縮影。家庭是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道防線,若父母連“守住錢袋子”的基本責任都履行不了,又怎能期待孩子自覺抵御虛擬世界的誘惑?
未成年人保護從來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司法等多方面攜手發力,缺一不可。此案判決平臺僅承擔部分退款責任,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式判決,而是讓過錯方都承擔起應有的責任,為全社會敲響警鐘:未成年人保護容不得任何“走過場”的敷衍行為。
平臺應摒棄“重盈利、輕監管”的心態,升級驗證技術,完善監管流程,用更嚴格的身份核驗、更智能的內容分級、更透明的消費提醒,構建完善的防護體系,把未成年人保護真正落到實處;家長則需要給孩子多一些的陪伴和溝通,妥善保管支付工具,主動了解孩子的網絡使用情況,及時進行消費教育和價值觀引導。唯有各方都不推諉,不敷衍,主動擔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共同為未成年人撐起健康、安全的網絡晴空。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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