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青島市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與管理,依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青島市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利用條例》規定,市政府決定,將孟氏里院(市北區海泊路37號)、河南路東萊銀行舊址(市南區河南路21、23號)等16處建筑列為青島市第三批歷史建筑進行保護,現予以公布。
各區(市)、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我市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與利用,共同推動我市歷史建筑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青島市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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