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畫,兩邊搶,全網(wǎng)吵到發(fā)燙。
南京博物院和龐家后人圍繞《江南春》的拉鋸戰(zhàn),已經(jīng)不只是“誰家傳家寶”的糾紛,而是把“公器私用”“暗箱操作”“捐贈信任”這些敏感詞,一次性全端上了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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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最近的長文像一根火柴,點燃了陳年舊料:當年南博內(nèi)部把畫定為“贗品”,隨后“低調(diào)”轉(zhuǎn)出,低價流入特定關(guān)系人手中;龐家三代人被蒙在鼓里,直到近年才從拍賣圖錄里看到熟悉落款;如今畫作在二級市場幾經(jīng)易手,價格早已翻成天文數(shù)字。
老胡(胡錫進)第一時間下場:“別摳法條了,南博不占理,畫該還,還得道歉。”
一句話,把很多人憋在胸口的那團火徹底點炸。可情緒泄洪之后,問題還在:“講道理”三個字,真能一錘定音嗎?
老胡戳到的三個痛點
捐贈不是讓你賣的。1959 年,龐家把畫捐給南博,沒簽復雜合同,只有一句“請好好保管”。轉(zhuǎn)頭博物館把東西處理了,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暗箱操作不能忍。如果檔案屬實,南博在龐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評自賣”,知情權(quán)被踩得粉碎。老胡批這是“褻瀆信任”,一點不夸張。
法律得講人情。他呼吁司法別死摳字眼,要回頭認那份“道義契約”。對看夠了“店大欺客”故事的普通人來說,這話解氣也暖心。
可現(xiàn)實里,還有三道坎
“道理”誰說了算?常情常理今天這樣、明天那樣,如果所有舊賬都能用當下的道德觀推翻,博物館、圖書館的藏品將永遠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秩序會塌方。
現(xiàn)任買家怎么辦?畫作已經(jīng)合法流轉(zhuǎn)好幾手,最后一位可能是“真金白銀、毫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法律必須保護交易安全,否則“物歸原主”就等于制造新的受害者。
擂臺化只會堵死協(xié)商。“立刻全還+公開道歉”一旦變成唯一訴求,雙方就只能死磕:一邊“死活不認錯”,一邊“死活不松口”。情緒拉滿,桌子掀翻,反而把靈活解決的門關(guān)上。
找一個“都不滿意,但都能接受”的中間點
先曬真相。南博和主管部門把所有原始檔案、會議記錄、審批單能公開的全部公開。大家要的不是“最終解釋權(quán)”,而是可查驗的底稿。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
再談責任。如果查實違規(guī),時任直接責任人就該被追責。給歷史一個交代,也給全國潛在捐贈者一顆定心丸。
探索“共享+補償”。法律上若無法強制返還,南博能否授予龐家后人永久“名譽守護人”身份,展簽里永遠標注捐贈史?
能否設(shè)立“龐氏文化藝術(shù)基金”,用于書畫保護研究,讓家族貢獻以另一種形式存活?
在合法框架內(nèi),可否協(xié)調(diào)現(xiàn)持有人聯(lián)合辦展、出版高清數(shù)字版,甚至部分出資回購,實現(xiàn)“文化回歸”而非“物理回歸”?
這里想說的是,老胡文章的價值,是守住這件事不可或缺的“溫度”——對誠信的執(zhí)念,對弱者的共情。而事件的終點,需要注入“尺度”——法律的尺度、歷史的尺度、兼顧多方利益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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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的結(jié)局,不是簡單的“龐家贏、南博輸”,而是:能追責的追責,能彌補的彌補,能立制的立制。讓《江南春》之爭不止是一場熱搜風暴,更能成為文物管理透明化、捐贈機制規(guī)范化、歷史糾紛人性化解決的里程碑。
到那時,再有人想捐贈家藏,才會少一分顧慮;博物館再收珍寶,也會多一分敬畏;而我們回頭看這段公案,可以長舒一口氣:雖然曲折,但終究是走在光亮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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