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一百年的“阿媽”,最后剩下的只有錢。
百歲宴那天,覃美金穿著桃紅旗袍、嘴角永遠上揚,媒體拍到她大口咬乳豬、舉杯笑對鏡頭,像在開一場屬于自己的演唱會。沒人敢提:四個孩子走了三個,唯一還在世的兒子被她登報“踢出族譜”。壽桃很甜,她卻沒分給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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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油尖旺那間10㎡劏房,白天是廚房,晚上拉開簾就是三張碌架床。鄰居回憶,最窮那幾年,覃美金把梅艷芳姐妹的校服褲腳一拆一縫,改成兄弟的長褲,只因“男仔穿新衣才有面子”。荔園游樂場的天臺,鐵皮曬得燙腳,她讓兩個女兒唱到十一點,自己坐在旁邊收錢,數完直接塞進兒子的口袋。那時一晚六七百,夠買一個月米,也買斷了母女之間所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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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紅到可以拿2000萬一年,覃美金第一反應不是驕傲,是“以后可以賭大一點”。她在大嶼山買了一棟村屋給兒子做生意,轉頭又嫌不夠,要女兒一次性給4000萬“養老”。梅艷芳不肯,她跑到電視臺門口大哭:“生塊叉燒都比生你好!”這句話后來被八卦雜志印成封面,一賣就是十萬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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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走后,她開始打官司。十年,請了七家律師行,訴訟費燒掉500萬,只為推翻遺囑里“每月23萬生活費”的條款——她想要一次性拿一億。法官勸:“你贏不了,別再花錢。”她回:“不是我的錢,我燒給阿梅也開心。”官司打到99歲,她終于簽字和解,回頭對記者說:“我一輩子沒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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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她老了反而“瀟灑”。每月23萬準時到賬,她去喝早茶、做指甲、買金鐲,被狗仔拍到就在鏡頭前比心。但同一個鏡頭外,她回家面對的是空屋,墻上四張遺照,蠟燭永遠點兩支——兩支就夠,反正沒人回來吃飯。心理師說這叫“情感隔離”,換句白話:疼到最深處,人會自動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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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歲那天,記者追問:“如果重來一次,還會重男輕女嗎?”她沒聽清,把助聽器調了三次,最后笑著擺手:“今日只講開心事。”鏡頭關掉后,助手聽見她自言自語:“講咩都沒用啦,人都冇咗。”聲音小得像風吹過舊戲服的流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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