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江西頻道
人民網南昌12月25日電 (記者時雨)25日,記者獲悉,根據相關規定,綜合考慮2025年江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2024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情況等因素,江西省日前發布《關于江西省2025年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調整時間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對象共兩類:江西省行政區域內202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已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實施前,按照《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第(四)項辦理因工傷提前退休人員。
《通知》中明確,提高傷殘津貼標準,一至六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1元、76元、72元、67元、63元、54元。提高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6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27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27元的基礎上增加9元)。提高生活護理費標準,被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因工致殘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統一調整到4065元、3252元、2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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