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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局直屬學校工作需要,決定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1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159名,其中: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5名(詳見附件1),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154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6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7.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9.服務期內的省屬公費定向師范生;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教育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網進行發布。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1月6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登錄株洲教育網→點擊“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證件照片→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等待并及時關注審核結果。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準考證由應聘人員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月10日下午17∶00。筆試時間暫定2026年1月11日(周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上明確的為準。
(三)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招聘專業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詳見附件3)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必須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學回國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本次招聘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公費師范生是指2026年畢業且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公費師范生;高校畢業生是指2024、2025、2026年畢業且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除崗位有特別要求外,研究生考生只需本科階段、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任一符合專業條件。
六、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一)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復審。
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的,資格復審在資格初審后進行。
面向高校畢業生的,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進行。筆試成績高于60分(含)的考生,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直接考核或者面試。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在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主要審查相關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1.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的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2.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公開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式
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的崗位不進行筆試,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直接考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說課或說課加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體育教師崗位說課時限為15分鐘(含本學科相關的才藝展示),其他教師崗位的說課時限為10分鐘。分值均為100分。
2.筆試:打印了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詳見附件2,時長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3.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說課或說課加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音樂、體育、幼兒園教師崗位說課時限為15分鐘(含本學科相關的才藝展示),其他教師崗位的說課時限為10分鐘。分值均為100分。
(三)綜合成績計算
1.直接考核的崗位:
綜合成績=直接考核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其他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合格分數線
直接考核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其他崗位,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該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五)考試時間、地點
公開招聘的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直接考核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社保卡)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排名為準;直接考核成績相同的加試答辯環節,答辯時間3分鐘,以答辯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和心理健康測評,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心理素質以及人事檔案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和審核,經研究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
九、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的檔案等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教育網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需按要求承諾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主動報告與領導人員的親屬關系,并執行回避相關規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六)本次招聘的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等有關事宜,請咨詢各招聘學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2)。
十二、咨詢與監督電話
(一)咨詢(工作時間)
技術咨詢電話:0731-22663700
政策咨詢電話:0731-22663735(株洲市教育局)
(二)監督(工作時間)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1-2266011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生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2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3 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5日
來源 | 株洲教育
編輯 | 劉琰
審核 | 劉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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