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日期:2025 年 12 月 20 日
會議時間:14:30-17:30
會議地點:金城賓館 13 樓會議室
記錄人:葉泳釧
主持人:張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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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暖場破冰環節
主持人介紹活動整體流程,引導家長深入思考并坦誠發表意見。
2. 事故復盤及責任探討(60 分鐘)
案例回顧
聚焦
廣州慧靈
北京慧靈
三起相關事故,展開案例分析與責任研討:
案例 1(廣州慧靈 - 丁紅娟):學員小晨早晨發生撞墻行為,洗澡后緩慢倒下,確診腦出血并接受開顱手術,相關賠償金額為 15 萬元。家長反饋,機構未及時告知孩子撞墻的情況。
案例 2(北京慧靈):學員小冉早晨在公園游玩期間,由家長自行聘請的保姆喂食蛋糕時發生噎食,家長提出 200 萬元賠款訴求。
案例 3(廣州慧靈托養中心):3 月學員阿源晚餐時出現噎食情況,工作人員已與家長溝通,家長要求以喝水方式處理;4 月阿源再次發生噎食,工作人員同步告知家長后,家長要求帶其返回深圳就醫,后續因啃骨頭引發肺部感染,進入 ICU 治療。
(一)對慧靈處理方式的反饋
值得肯定的方面(家長反饋)
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與家長溝通(4 個小組均提及)。
嚴格按照既定流程處理事故,依托豐富經驗推進相關工作。
對程度較重的特殊學員接納度高。
選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處理方式合規。
注重安撫孩子情緒,給予情感支持。
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如撥打急救電話、實施海姆立克急救法等)。
始終將學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主動墊付醫藥費,并給予人道層面賠償。
配備監控設備,留存相關證據,便于事實核查。
機構坦誠承擔應盡責任,不推諉回避。
工作人員對學員的日常照顧細致入微。
需改進的方面(家長反饋)
管理層面。
應急處理機制不完善,缺乏常態化應急演練。
日常監管存在疏漏,總部未充分履行監管職責。
北京慧靈監控設備故障后未及時維修,存在監控盲區,需實現無死角監控覆蓋。
針對保姆喂食引發的事故,機構雖無直接責任,但需完善并留存免責聲明。
首次發生事故后,工作人員未足夠重視,應優先從醫療常識角度介入處理。
人員配置層面。
重度學員照護人手配比不足(如北京慧靈學員撞頭事件中,存在人手不足、監控失靈問題)。
對重度支持需求學員的服務支持力度不夠。
托養中心應配備專業醫護人員,或與附近社區健康中心建立合作機制,遇突發情況由專業醫生判斷處置。
服務細節層面。
個別化服務支持力度不足,未能充分滿足不同學員的個性化需求。
缺乏主動防范意識,需提前做好風險預判(如避免刺激學員、實行分組就餐等)。
事故后總結工作需進一步細化,針對性優化服務細節。
事故發生后的實施措施層面。
過度依賴家長的判斷,現場工作人員應結合實際情況作出獨立專業判斷,不能僅聽從家長意見處理。
僅通過電話與家長溝通,信息傳遞不夠清晰全面。
廣州慧靈在相關事故中未及時撥打 120,應優先尋求醫生意見,采取專業處理方式。
未明確要求家長授予應急處理權限,需提前規劃應急專項資金。
學員出現危險時,工作人員專業判斷不足,未能及時送醫交由專業人員處置(如噎食事件)。
(二)家長視角的應對與訴求(假設為三宗事故當事人)
家長可能采取的做法
不再將孩子送至該機構,轉而尋求更專業的服務機構。
若確認機構存在責任,會要求適當賠償。
選擇包容理解,督促機構查找問題根源,完善防范措施,推動服務更規范(專業機構需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協作)。
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送孩子就醫。
秉持理性態度,不漫天要價、敲詐勒索。
依托監控還原事實真相,基于客觀事實處理問題。
若孩子自身身體條件較弱,可能選擇不追究責任。
認可事故的偶然性,接受適當賠償,不盲目追責,認為 “事已發生,不可歸責于任何人,屬天意安排”。
家長對機構的核心訴求
建立完善的事故調查機制,及時整改問題、彌補漏洞(包括環境安全、日常監管、個性化服務等方面)。
針對同類事故反復發生的情況,對環境、設施等進行專項調查,強化事前防范。
保障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留存完整證據。
人員配備及培訓層面。
增強全員防范意識,開展多頻次風險培訓。
組織工作人員參與突發應急事件專業培訓(2 個小組提及)。
推動機構與醫院建立合作關系,或直接配備專業醫護人員(由醫生評估學員支持程度)。
加強急救知識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招生標準層面。
調整招生標準,對支持強度要求高的學員予以慎重接收。
事故后處理措施層面。
事故發生后,機構需第一時間協助家長做好孩子護理工作。
第一時間如實告知家長事故情況,不隱瞞。
優先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時送醫,遵循醫囑開展后續處理。
主持人重點提示
多個小組家長共同提及:事故發生時(如廣州相關案例),機構缺乏專業醫生及醫護合作處理機制。
部分家長表示:“針對三宗事件,我們終究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只是事后站在第三方角度看待問題,未經歷切膚之痛,僅能給出旁觀者意見”。機構需理解,即便日常家長與機構建立了良好的溝通與服務關系,但當自己孩子受到傷害時,父母的態度與平常存在差異,這是正常的人性表現,機構不應抱有 “家長平時都不是這樣的,怎么突然變了” 的質疑;
有家長明確表示,若自身遭遇此類事故,將不再選擇慧靈,轉而更換機構或自行居家照顧。這也是本次三宗事故中兩個家庭的最終選擇(其中一宗事故中孩子不幸去世),機構需重視該情況對自身發展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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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關報告分享
慧靈家長滿意度調查報告
(分享人:服務總監 文潤龍):覆蓋 39 家慧靈機構,收集有效問卷 791 份。
心智障礙者家庭需求與未來托付研究報告
(分享人:家委會主席 戴榕):家委會將協同參與事故處理相關討論;參考扶康會模式,建議設置專職家委會崗位。
4. 吐槽內容及核心需求梳理
(1)吐槽中反映的核心需求
政府資助:家長收入難以承擔托養費用,希望政府提供專項資助。
機構資源優化:機構無資質申請長護險;場地空間狹小;各中心特色不夠鮮明;未為孩子提供未來安置 / 托養指引。
服務保障:按學員程度高低合理配足人手,保障服務有序開展(2 個小組提及);未對孤獨癥與智力障礙學員進行服務細分;大齡學員社交機會不足;機構不應因個別事故影響其他孩子參與活動;服務細節不夠細致,執行不到位。
家委會建設:家委會活動頻次少,缺乏專職工作人員;需增加家長交流活動;家委會應平衡家長與機構的利益關系,避免僅站在個人立場發聲。
(2)孩子的核心需求
基礎保障
能享受長護險政策。
機構將租房轉化為自有房產,優化服務環境。
增加服務網點布局。
專業服務
提升服務專業性,配備專業醫護人員。
杜絕意外發生,保障人身安全(安全第一)。
社交與生活
增加同社區多個家庭的服務互助。
開展游學活動,促進各地學員互動。
需要集體生活環境。
希望孩子能過得開心、幸福、舒適。
特殊需求
托養中心需精準捕捉無法表達需求的孩子的潛在訴求。
社區家庭實行男女分開居住。
加強對學員的性保護教育(尤其女孩),同步開展從業人員相關培訓。
針對孩子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情況,提供關愛與支持。
政策與模式
加大政府資金資助力度。
推行個別化養老、社區養老服務。
增加雙養服務模式。
(3)家長的核心需求
保障與托付
能享受長護險政策。
機構提供監護代理服務。
希望機構持續穩定發展,避免服務中斷。
人員保障
機構配備專業醫療人員。
從業人員需具備高接納度、正確服務理念及足夠的支持耐心。
服務質量
服務細節與流程不僅要明確,更要落地執行,重視執行效果(服務需進一步細化)
費用減免
機構通過申請政府 / 慈善補貼,減輕家長托養費用負擔(2 個小組提及)。
推行雙養老服務模式(2 個小組提及)。
托付機制
建立完善的托付機制,確保家長離世后,孩子的生活質量不下降。
保障信托安全。
盡快推進家長離世后孩子的完善托付管理模式落地。
5. 觀察員總結發言
歐陽惠敏:意外無法完全杜絕,機構應做好學員身體疾病評估,明確接收標準,簽訂規范的免責協議;家屬、機構、員工均需參與相關培訓;殘疾人有權結婚,自主選擇生活方式;風險發生時,需及時錄像錄音留存證據,快速響應處置;機構不能因風險而限制學員活動(如 “關起來”),需重視消防等潛在風險,若發生事故可能影響服務申請資格;建議家長給予機構信任,支持機構開展服務;風險處理結果可適當公示,做好檔案留存;當前行業面臨較大輿論壓力,需要家長與機構共建共擔;既要通過法律捍衛合法權益,也要兼顧人情關懷,重點關注特困老人群體。
周裕昌:家長應參與應急培訓;針對自閉癥孩子,需強化個別化服務。
李紅穎(曉更基金會):機構發生風險后,家長存在兩種不同態度 —— 一是選擇離開,二是包容并與機構共同成長;當前特殊群體服務行業規模較小,家庭選擇空間有限,更認可后者的態度;需重點關注社會化照顧、托養及托付相關工作。
張武娟:首先感謝家長對機構的認同,機構將始終把服務細節、服務標準、服務安全放在首位;其次,需核查 “以個案為中心” 的服務理念是否落實到位、是否被家長感知,以及家長是否充分參與到服務過程中;最后,家長與機構是唇齒相依的關系,需相互理解支持,機構將更小心、細致地照顧學員。
靳律師:服務開展前,機構需與家長明確責任劃分;重視證據留存工作。
戴榕:建議推行家長旅居互助模式。
李燕冰:家長與員工應共同成長;家長需接受相關培訓;機構應建立員工獎懲機制,對事故處理得當的員工予以表揚獎勵。
張云暉:呼吁更多關注一線員工的工作與發展。
6. 主持人總結
慧靈作為一家成立三十五年的機構,在 35 周年年會中專門設置了聽取各地家長意見的環節,可見機構管理層及員工已做好接收家長坦誠、尖銳意見的準備。機構的持續發展與成長,不能依賴表面贊美或家長對員工的感恩,而需建立平等、坦誠的溝通機制,通過收集意見不斷完善服務。
未來需為家長搭建更便捷的坦誠表達渠道。本次交流會現場有多位慧靈員工,雖便于員工直接聽取意見,但部分家長可能會 “謹慎” 表達自身意見(現場有家長提及 “不能這樣寫,太直接了,不好”);且本次討論時間有限,家長并非專業人士,有時難以快速清晰地表達想法,后續需優化溝通場景與形式。
多位觀察員提到,當前大齡特殊群體服務機構數量少,家庭選擇空間有限。這是客觀事實,但家庭尚可選擇堅持 —— 即便自身辛苦,也能繼續居家照顧孩子 10 年、20 年;但對于機構而言,生存與發展無法 “等待”,需正視問題、快速改進以應對行業挑戰。
我們衷心感謝所有參會家長的坦誠與建設性意見。特殊需要服務領域充滿挑戰,機構與家庭是命運共同體。慧靈將繼續以謙卑之心面對不足,以堅定之心實施改進。
我們相信,唯有機構與家庭相互理解、并肩前行,才能為學員們創造一個真正安全、專業且有尊嚴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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