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寧陵交警持續開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活動,提示廣大駕駛人要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規,提升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的良好習慣。
交通事故案例一:
2025年12月05日14時54分,王某福駕駛車牌號為豫N7L903小型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新吾北路135與路某偉電動四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損壞。當事人王金某負次要責任:當事人路某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負主要責任。
交通事故案例二:
2025年12月06日10時04分,蘇某兵駕駛車牌號為豫NS22XX小型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建設路輔路與葉某風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蘇某兵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次要責任;當事人葉某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負主要責任。
交通事故案例三:
2025年12月07日09時38分,宋某林駕駛車牌號為豫N97AXX大型汽車,在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信陵東路與胡某博駕駛車牌號為豫NY18XX小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宋某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胡某博無責任。
交通事故案例四:
2025年12月08日12時49分,胡某奇駕駛車牌號為豫AFQ33XX小型新能源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郊鄉永樂北路與鄭某駕駛車牌號為豫NDP28XX小型新能源汽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當事人胡某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鄭某無責任。
來源:寧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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