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擠地鐵時還在想,這一晃眼,咱們在這家公司竟然干滿10年了。從剛入職時跟著前輩學做事的愣頭青,到現在能獨當一面扛項目的老員工,工位換了好幾個,身邊的同事來了又走,唯獨自己守著一份安穩,把青春和汗水都砸在了日復一日的工作里。
可職場哪有永遠的鐵飯碗,萬一遇到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或者行業不景氣被裁員的情況,這10年的付出難道就只換來一句“再見”?其實真不是這樣!咱們熬出來的10年工齡,可不是個簡單的數字,而是國家法規給咱們的“硬保障”,每一項都白紙黑字寫在法律條文里,能在人社部、中國法院網這些官方平臺查到,不管是不續簽還是被裁員,這些福利千萬不能丟,得攥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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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鐵飯碗”勝似“鐵飯碗”
咱們在同一家公司連續干滿10年,就有了一個關鍵權利——要求公司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只要咱們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能勝任工作這些情況,主動提出要續簽,公司就必須跟咱們簽這種沒有明確終止日期的合同 。這意味著什么?只要咱們好好干活,不主動辭職,公司就不能隨便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雇你,相當于給職業穩定性上了一道“保險”。之前人社部就公布過典型案例,有位員工干了12年,公司想以合同到期拒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最后仲裁委判公司違法,不僅要補簽合同,還得支付賠償金。這里要注意,“連續10年”是從咱們入職那天開始算,哪怕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也算在內,可不是從2008年才起步哦 。
二、經濟補償“按年算”,10年就是實打實的10個月工資
不管是公司合法解除合同,還是違法裁員,咱們10年工齡都能拿到一筆不少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是按工作年限算,每滿1年給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按1年算 。也就是說,干滿10年,至少能拿10個月的工資補償;如果公司是違法解除合同,比如沒理由裁員、拒絕簽無固定期限合同,那就得給2倍賠償金,也就是20個月的工資。這里的工資基數也有講究,是咱們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這些所有貨幣性收入,公司不能只按基本工資算來少給錢 。當然,如果咱們的工資超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補償標準就按3倍算,最長不超過12年,但對大多數普通職工來說,還是能按實際工齡拿足補償的 。
三、年假直接翻倍到10天,沒休成能拿3倍工資
干滿10年,連帶薪年假都能“升級”!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而不滿10年只能休5天,相當于直接翻倍。而且這10天年假是法定福利,公司不能以“工作忙”為借口不讓休,要是實在安排不開,得跟咱們協商,沒休成的天數,要按日工資的300%支付補償(其中包含正常工作的工資) 。舉個例子,咱們月工資8000元,日工資大概367元,10天沒休的年假,公司得額外補7340元。更貼心的是,這部分補償在職期間主張不受1年仲裁時效限制,離職時能一起要回之前沒休的所有年假工資。
四、失業金能領最長期限,過渡階段有保障
要是真的被裁員失業了,10年工齡也能讓咱們的過渡更從容。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能到24個月 。只要咱們是“非本人意愿失業”(比如被裁員、公司不續簽),而且已經辦理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就能按月領失業金,金額通常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足夠覆蓋基本生活開銷 。這24個月的時間,既能讓咱們不用慌著找工作,也能有充足的時間挑選更合適的崗位,不用為了生計隨便將就。
這些福利不是隨口說說的“小道消息”,而是散落在《勞動合同法》《失業保險條例》這些法規里的合法權益,在國家行政法規庫、人社部官網都能查到原文。10年工齡,是咱們用無數個加班的夜晚、一次次咬牙堅持換來的,對應的保障就該穩穩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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