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3日,貴州省都勻市的一聲槍響,終結了一個持續六年的噩夢。郭龍海,這個名字曾讓無數家庭陷入恐懼,讓警方夜不能寐。
時間回到2001年的審訊室,這個身穿鐵路制服的男人,面對審問卻顯得異常平靜,他甚至主動告訴辦案人員:“我的案子可以震驚中國,震驚世界。”這句話的背后,是他六年間犯下的14起命案。
而一切的根源,竟源于多年前的一段畸形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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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郭龍海跟隨父親來到貴州都勻,中學畢業后,他進入一家工廠,成為了一名普通工人,憑借自己的努力,沒幾年就成了廠里的技術骨干。按照這樣的軌跡,他本可以有一個安穩的人生。
然而,一個新來的女工小嬌的出現,改變了一切,郭龍海對她產生了別樣的心思,盡管當時他已經結婚并有了孩子。一次偶然的機會,郭龍海發現小嬌與廠里一位已婚領導關系曖昧,他沒有聲張,而是選擇了一個深夜,在小嬌回宿舍的路上攔住了她。
“我都看見了。”郭龍海直截了當地說,小嬌驚恐地看著他,不知所措。郭龍海提出條件:如果她不想這件事被傳出去,就得答應他的要求。那一夜,郭龍海占有了小嬌。自此,兩人維持著一種畸形的關系,一方用身體換取沉默,一方用保守秘密換取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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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扭曲的平衡在1983年被打破。那年,廠里新來了一個大學生,他與郭龍海關系不錯。大學生向郭龍海傾訴,說自己喜歡上了小嬌,想追求她,希望能得到些建議,做賊心虛的郭龍海總是岔開話題敷衍過去。
一次喝酒時,幾杯下肚的郭龍海沒能管住嘴,將自己與小嬌的關系和盤托出。震驚的大學生無法接受自己心儀的對象竟與郭龍海有如此關系,隨即將此事報告給了廠保衛科,真相大白后,小嬌哭訴了自己被脅迫的經歷。
1983年12月14日,郭龍海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因在獄中表現良好,他獲得減刑,于1990年8月17日提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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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后的郭龍海失去了工作,而身邊的人在他服刑期間都有了發展,這讓他倍感失落。他嘗試重新開始生活,從賣香煙、賣日歷做起,后來在州農業局農墾農工商公司謀了份職,憑著自己的努力,一直做到了經理的位置。
表面上,郭龍海的生活似乎重回正軌。但他的內心卻充滿怨恨,他將自己入獄的原因完全歸咎于小嬌,認為她“顛倒是非,誣蔑我強奸她”。
這種怨恨逐漸擴散成對所有女性的仇恨,特別是那些他眼中“作風不正派”的女性,郭龍海曾試圖尋找小嬌報復,但小嬌早已離開都,不知去向。找不到報復對象的他,將目標轉向了那些他自認為“可恨”的女性,尤其是他認為“只知道錢”的女性,他后來在審訊中直言:“碰到貪財的女人,我就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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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上半年的一天,郭龍海在都勻火車站認識了一名女青年,兩人相談甚歡,郭龍海為她買了衣服和鞋子。當女孩又看中一雙皮鞋,用期待的眼神看著他時,一個惡念突然從郭龍海腦中冒出:“還沒讓我得手,就叫我買這買那,這種女人太壞,不如把她殺了。”
郭龍海將女孩騙至獨山縣的一處山上,在與她發生關系后,謊稱自己會算命,但需要將她的手捆住才算得準,女孩信以為真,任由郭龍海用皮帶將其雙手反捆。隨后,郭龍海平靜地向女孩訴說了自己“被誣陷”的經歷,最后咆哮著說:“我這輩子就毀在你們女人手上!”
話音未落,他伸出雙手,緊緊扼住了女孩的脖子,女孩在痛苦掙扎中死亡,郭龍海收起皮帶,倉皇逃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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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殺人后,郭龍海一度感到害怕,但懷有僥幸心理。沒過多久,他就再次伸出了魔爪。1995年下半年,他在廣西柳州出差時,將一名女青年騙至忻城縣的山上,以同樣的手法作案。1996年3月,他在廣西宜山遇到一名女青年,第二天將其帶到河池市的山上殺害。
從那時起,他“殺人的想法越來越膨脹,僥幸心理也越來越重,到最后不可收拾和控制。” 他將目標鎖定在那些“作風不正”的女性身上。
有一次,他甚至對一名精神失常、在街上拉人說話的女學生下了手,他將女學生帶到火車站后山上,實施犯罪后將其殺害。
2000年5月15日凌晨,郭龍海將某校學生小文帶到涼亭邊,試圖與其發生關系。遭到拒絕后,小文開始喊叫,郭龍海隨即用手扼住她的脖子致其昏迷。郭龍海以為小文已死,便將她的身體移至附近水溝邊,后來小文被人發現送醫,但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她是郭龍海系列作案中唯一一位沒有與他發生性關系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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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兇殺案引起了都勻警方的高度重視。法醫們多次勘查現場,發現大多數受害者都有一個共同特點:下身裸露,脫下的衣服擺放整齊,死前曾有性行為,但由于沒有目擊證人,偵查工作進展艱難。
就在警方感到棘手之際,一名從郭龍海魔爪中僥幸逃生的女子,為偵破工作打開了突破口。
2001年11月26日凌晨,27歲的小艷在都勻火車站附近與一名機動三輪車駕駛員閑聊時,一個身穿鐵路制服的中年男子走了過來。這名男子主動和她打招呼:“這幾天你怎么沒去麻將館打麻將?”小艷覺得似乎在哪里見過他,便聊了起來。
男子自稱打麻將贏了錢,邀請小艷去他家玩,小艷隨他前往,但越走越偏僻,到了火車站后山,小艷察覺不對,問是怎么回事。談笑風生的男子突然露出了真面目,隨后便對小艷進行了侵犯。事后,當小艷準備離開時,男子再次撲來,雙手掐住她的脖子。小艷掙扎著說:“你不一定非要我的命,這種事,我給外人講了也沒有好處。”聽到這話,男子的手稍微松了些。
趁此機會,小艷一邊勸他,一邊遞給他一支煙。在男子點煙的瞬間,小艷轉身就跑,連滾帶爬地逃下了山。第二天,小艷向朋友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朋友立即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了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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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艷的逃生經歷為警方提供了關鍵線索,沒多久,便將郭龍海抓獲。警方將他與案發現場提取的物證一并送檢,DNA檢測結果顯示,5份從被害人身上提取的檢材與郭龍海的DNA完全吻合。
在審訊中,郭龍海交代了在廣西、獨山、都勻、貴定殺害14名女性的犯罪事實。
2001年11月15日,法院對郭龍海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2年1月13日,郭龍海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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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響起時,郭龍海曾經工作過的工廠車間里,機器依然轟鳴。他居住的街道上,孩子們照常嬉戲。只是那些破碎的家庭,永遠失去了女兒、妻子或母親。
郭龍海曾在日記中寫道:“每個人心里都住著魔鬼,區別只在于牢籠的堅固程度。”而他自己,親手拆毀了關押內心惡魔的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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