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消息:南通市九圩港加油站有限公司將禁止銷售的產品用于經營性服務行為及其從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處罰款,沒收非法財物。罰款金額: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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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事實:現查明:當事人位于九圩港大橋西首(南通市城港路798號),在城港路兩側分別設置南北兩個加油站點。2018年三季度當事人對加油站進行改造,并于2018年7月26日與南通凱發石化設備有限公司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購進正星牌加油機共8臺,購進金額557440元。在當事人經營的加油站改造完成后,8臺加油機安裝完成。當事人自述因新購進的加油機不支持“云飛揚”系統(當事人加油卡客戶管理系統),為安裝該系統,涉案8臺加油機安裝完成的同時,當事人從南通朝陽石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購進32塊加油機計控主板,購進金額70400元,并替換在新購進的加油機上。其中當事人北站點加油機于2018年8月底更換計控主板,并于2018年8月31日進行檢定,而后北站點對外經營,南站點加油機于2018年9月中旬更換計控主板,于2018年9月21日進行檢定,而后對外經營。 經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涉案加油機計控主板進行辨認,認定為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經南通大學對涉案加油機計控主板進行技術分析,加油機計控主板中加裝物聯網卡、且微處理芯片為可插拔設計,存在操控加油機流量計量系統、篡改數據的可能。同時當事人加油站北站點4臺加油機均未能讀取2018年9月的加油數據,北站點13號加油槍未能讀取2024年9月的加油數據。北站點5號加油槍能讀取2018年1月的加油數據,加油機計控主板稅控存儲器中加油累計數等存儲內容不完整、不準確。涉案8臺加油機不符合GB/T 9081-2008《機動車燃油加油機》的要求,為不合格產品。
作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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