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名均為化名)
近日,來自四川珙縣的余仲某、余友某、余海某、余付某、余仿某、余某連六名余姓民眾,因一樁持續十余年的林權糾紛開啟申訴歷程。在申訴過程中,六人遭遇行政行為爭議、司法立案程序受阻、長期監視跟蹤、人身權益受侵害等多重情況,雖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求助,但問題始終未得到有效解決,其合法權益長期申訴未果的相關情況引發社會關注。
8 畝繼承林地被確權他人?無證采礦超百萬且訴求多年無果
2009 年 8 月,珙縣相關部門作出行政裁定,將余氏兄妹之父余某同遺留的、由子女依法繼承的珙縣上羅鎮五星村五組漁池灣 8 畝自留山林地使用權,判定給相鄰的余某菊(余某會之女)。
余氏兄妹表示,案涉林地四至邊界清晰,本屬其合法繼承的財產,認為珙縣相關部門的上述處理決定存在合理性爭議。其質疑,背后或因林地內有價值石料引發開采意圖,進而導致處理結果失當。
據了解,余某菊一家早在 2007 年便已停止對涉事林地的石料開采,并將場地內相關設備設施轉售給余某慶。此后,余某慶在未依法取得采礦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對該林地的石料進行開采售賣,涉案金額累計超百萬元。目前,涉事林地內的石料已被開采殆盡。
余某連透露,余某慶系當地縣級相關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親屬。針對涉事林地的相關問題,相關部門既未為余氏兄妹辦理林權證,也未就石料被開采的損失作出賠償,反而多次聯系二人,提出以發放貧困補助的方式處理此事。而余氏兄妹提出的合法訴求 —— 依法核查相關行政行為合法性、返還林地并完成確權頒證手續,多年來一直未獲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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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司法維護權益遇阻:多級法院以時效為由不予受理,高級法院涉訴終結引異議
為維護合法繼承的珙縣上羅鎮 8 畝自留山林地權益,余氏兄妹的司法維護權益之路屢屢受阻,陷入長期僵局。
2009 年,珙縣行政部門作出確權決定,將該林地使用權錯判給相鄰方,余氏兄妹對此持有異議,依法向市行政部門申請復議卻未達到滿意答復。隨后,向珙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2009)宜珙行裁字第 05 號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此后多年,市中院、省高院先后作出駁回再審申請、駁回申訴的相關文書,維護權益未獲實質進展。
2023 年 3 月,余氏兄妹提交行政賠償申請,相關部門超法定審查期限未作答復。同年 6 月,他們向市中院起訴,該院以 “行政行為超五年” 為由不予受理,卻并未依法出具不予立案裁定,僅作退回說明。余氏兄妹認為,涉不動產行政訴訟起訴期限應為二十年,法院援引法律條款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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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2023 年 7 月,余氏兄妹向省高院遞交起訴材料,次年 1 月收到來訪回復函,但立案審查未推進。此前,省高院曾于 2021 年 7 月復查此案,明確 “時效未過,應依法立案”,但后續未落實立案,反而作出涉訴信訪終結告知,未載明具體依據,僅口頭建議 “向地方相關部門反映”,前后處理意見不一致。
從 2009 年至今,歷經各級司法程序與信訪途徑,余氏兄妹要求核查原行政決定合法性、返還林地并確權的核心訴求仍未解決,維護權益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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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承諾落空、聽證缺位 信訪維護權益陷僵局
司法維護權益遇阻后,余氏兄妹轉而通過信訪渠道主張權益,卻仍未獲得妥善解決,反而遭遇多重困擾。2021 年 3 月,宜賓市相關負責人劉某作為包案領導,明確承諾協調解決余氏兄妹的工齡工資及林地權屬糾紛,并安排珙縣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王某、師某、吳某組建專項工作組開展調查。經三次專項調查,均確認案涉林地歸屬余氏兄妹,但始終未出具書面調查結論,也未落實實際解決措施。
2022 年 4 月 20 日,包案領導劉某率市級相關領導赴珙縣調研,要求當地負責人組織聽證會,在媒體、群眾代表、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律師等多方見證下 “公開透明辦理林權證”,并明確聽證會需在次月 15 日前舉行。同年 5 月 13 日,聽證會在珙縣信訪部門召開,市級相關部門、縣級多單位負責人及各方代表共百余人參與。聽證過程中,珙縣林業部門提出的 “未辦林權證理由” 被證實不成立,但主持人在程序尚未完成時便宣布散會,后續未依法出具聽證會評議結果。此后,不具備最終答復權限的珙縣林業部門,分別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2 月 7 日兩次作出回應,其內容被余氏兄妹質疑與實際情況不符,變相替代了法定聽證會結果。
維護權益途中屢遭阻礙 維護權益者遭長期監視與不當對待
自2020年起余氏兄妹陷入系列權益爭議事件,相關案件至今未獲檢察機關結案;后續維護權益過程中,無論是聽證會結束后,還是前往各級部門反映情況時,均遭遇不合理對待。
2020年9月,余某連去北京上訪被珙縣公安從北京帶回,后被認定涉嫌尋釁滋事罪,其對此罪名明確提出異議。余某連被羈押25天后,又被限制自由一年半,該案至今未結,此前曾獲北京媒體關注。
長期維護權益過程中承受的持續壓力與反復折騰,導致余某連患上腫瘤重疾,經化療、放療治療后病情才得以控制,但不合理對待并未就此停止。2023年10月16日,余某連前往北京反映問題時,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員強行帶回,該事件后續未得到明確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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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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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2024年2月22日,余某連在成都地鐵6號線遭人跟蹤毆打,同行的余仿某下車后也遭到不明身份人員襲擊。隨后,自稱珙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人員將二人帶至警務室,繼而帶回珙縣,全程未依法出具任何相關文書,也未及時安排二人治傷。案發后,成都公交公安及珙縣相關部門均未作出明確處理決定。
此外,聽證會無果后,余氏兄妹的正常維護權益活動進一步受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二人長期處于24小時不間斷跟蹤監視狀態,該狀態持續長達六個月,其離開珙縣的行動亦被限制。期間,二人多次嘗試前往市級、省級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均被包括基層工作人員在內的相關人員阻攔并帶回,過程中還遭遇了人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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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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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2025年12月,相關不當對待進一步升級:12月8日,余某連試圖前往宜賓市反映問題,被相關人員阻攔并推倒受傷,向珙縣公安部門求助后未獲處理;12月11日,余某連前往市信訪部門,遭同一批人員強行拖拽并被駕車帶回珙縣,途中遭受毆打,向敘州區蜀某南大道派出所求助時,該所以“監控未顯示跟蹤”為由未出警;12月15日,余某連再次前往市相關部門信訪,又被同一伙人強行控制并毆打,導致腳腿腫脹、頭部受傷,手機被搶且相關證據被刪除,多次求助均未得到有效響應。
值得注意的是,余氏兄妹的多次求助要么被直接拒絕,要么在做完筆錄后未收到任何相關回執,這也直接導致不當侵害行為持續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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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余女士提供)
行政復議遭拒:維護權益之路層層受阻,涉事者盼公正解決
2024 年,針對成都地鐵內遭遇的人身侵害事件及相關單位未依法處理事宜,余某連、余仿某向四川省相關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同年 4 月 16 日,該機關作出川府復不(2024)262 號、263 號《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以 “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 為由不予受理。
2024 年 4 月 26 日,二人向市中院遞交起訴材料,該院未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明確處理;2024 年 5 月 11 日,省高院簽收起訴材料后,未按《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履行立案監督義務。2025 年 5 月 8 日,二人向最高法法官懲戒工作人員會提交信訪訴求,請求督促省高院限期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裁定,截至目前仍無明確進展。
余氏兄妹的申辯經歷所反映的相關問題值得關注:部分行政事項處理程序有待完善、司法立案相關流程推進不暢、信訪聽證未達預期效果、不合理跟蹤監視行為時有發生、求助響應渠道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在部分權益糾紛類事件中,公民合法維護權益通道遭遇多重阻礙,人身與財產權益受損情形未能及時遏制。此類情況不僅直接侵害公民合法權益,更會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秩序,降低公眾對公平正義的信任度,不利于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十余年維護權益未果,余氏兄妹的生活早已陷入絕境,經濟上一貧如洗,精神上飽受摧殘,健康狀況也每況愈下,但他們仍堅持通過合法途徑主張權益。他們期盼相關單位正視其合理訴求:依法核查案涉林權相關處理決定的合法性,對存在爭議的事項依法妥善處置,返還其合法擁有的林地;依法調查處理長期跟蹤監視、侵害維護權益者權益的相關人員及關聯責任主體,讓他們能重新回歸正常生活。呼吁相關主管單位介入核查處置,依法履行立案相關法定職責,切實保障涉事方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讓公平正義得到充分彰顯。
呼吁相關主管單位介入核查處置,依法履行立案相關法定職責,切實保障涉事方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讓公平正義得到充分彰顯。
(以上內容均基于當事人訴求及公開案件材料整理呈現,相關爭議與事實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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