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的中國籍男子受犯罪集團指使,專門在航班上鎖定搭乘商務艙的旅客下手,伺機竊取乘客行李。該男子今日(23日)在新加坡被法院判處監禁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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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明(26歲)已對一項盜竊罪名認罪。調查顯示,他收受犯罪集團報酬,負責在航班途中針對商務艙乘客盜取貴重物品。
今年8月,劉明在一趟由迪拜飛往新加坡的新加坡航空 SQ495 航班上作案,企圖盜走一名男乘客的行李。案發時,被告搭乘該航班并坐在商務艙內,而52歲的阿塞拜疆籍受害者及其妻子,則分別坐在被告前方約五排及一排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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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凌晨,機上晚餐服務結束后,機艙燈光轉暗,乘客陸續入睡。劉明趁機起身,走到受害者座位附近,打開上方行李艙,將受害者的行李箱取出并帶回自己的座位。
這一過程被受害者的妻子全程目睹。她隨即上前質問劉明取走行李的原因。由于無法理解對方的解釋,她立刻通知了機組人員。在機組人員到來前,劉明將尚未打開的行李箱放回原處,并返回自己的座位。
隨后,面對機組人員的詢問,劉明謊稱自己是不小心拿錯了行李。
據悉,受害者行李箱內的財物總價值超過10萬新元(約7.4 萬美元),包括約1萬2000新元的多幣種現金、價值逾5400新元的雪茄、一枚價值超過3萬5000新元的蕭邦(Chopard)手表,以及一枚價值超過5萬1000新元的愛彼(Audemars Piguet)手表。
經檢查,行李箱內財物并未遺失。機組人員隨即通報機場工作人員并報警處理。航班抵達新加坡后,劉明被警方當場逮捕。
調查期間,劉明態度不合作,否認盜竊行為,堅稱自己只是想取用洗漱用品。然而,調查發現,他所使用的行李箱在外觀與材質上與受害者的明顯不同,且其個人行李自始至終放置在自己座位上方的行李艙內,相關說法難以成立。
劉明至今未認罪。
控方指出,此案涉及公共利益,且作案手法隱蔽、難以防范,建議法院判處被告監禁20至24個月。控方強調:“機上盜竊事件頻繁發生,不僅損害航空公司的聲譽,也會影響新加坡的旅游形象。”
根據新加坡法律,盜竊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處以罰款,亦可兩者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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