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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陳拙。
最刺激的官司不是刑事官司,而是婚事,這話不是我說的,是我剛認識的一個新律師說的。
她叫袁金嗓。
她說做律師這行,有人求財,有人求名,這些東西她不僅都要,而且她還想“求刺激”。她沉迷于辦理自己能接觸到的最奇怪的離婚案件,我問有多奇怪,她說,反正比國產電視劇要荒誕。
“上帝是最好的編劇,但是寫到人類婚姻這一章的時候,他一定喝大了。”
2011 年,她剛入行,心里就有了這句領悟,因為她接手的第一起離婚案就牽涉三條人命——兩人被害,一人被判死刑。這是她第一次因為婚姻案件,而突破了普通人對離婚糾紛的想象。
這個案件的當事人,給她發來的消息,都是這樣開頭的——“袁律師,救救我。”
“他又來了……”
“他在砸門,我好怕……”
后來,她接了許多類似的案件,出軌、控制、彩禮、算計、暴力,它們披著家務事的外衣,卻往往演變成奇景——當事人即恐懼這些困難,也害怕面對自己離婚以后的生活。
面對這些奇人奇事,她常常自備金嗓子喉片,因為無論是保護當事人,還是和對方律師據理力爭,她都得有一副好嗓子。
今天,袁金嗓決定記錄下這一系列的故事,系列名就叫【奇婚事務所】。她想記錄的,從來不只是輸贏,而是讓更多人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清楚看到婚姻中奇怪的事物,規避傷害,理性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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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后來發生的那些事,我幾乎已經記不起第一次見到小雅的情況了。
2017年的深秋,我剛結束庭審,第一次見到小雅。她和多數金融白領一樣,妝容精致,穿著得體,坐下時背挺得很直,一看就是受過良好教育,習慣把情緒收好的人,“袁律師,我想咨詢一下離婚的事。”
我照例問了基本情況:
小雅,28歲,名校畢業,在本地一家金融機構做業務骨干;丈夫陳文寒和她同歲,同樣畢業于名校,也是她的初戀,兩人結婚才一年多。
婚前陳文寒在事業單位,雖然收入不如她,但勝在穩定,人也看著溫和體貼。加上兩人學歷相當、老家在江蘇同一縣城,在旁人眼里是“門當戶對”。
但婚后不久,陳文寒就辭職在家“晃悠”,收入微薄。目前兩人帶著孩子在本地租房,無業的公婆也搬來同住,幫助照顧孩子。
“有原則性矛盾嗎?比如出軌?”我按照慣例詢問。
“沒有出軌。”小雅停頓了一下,語氣依然平穩,“但他打了我一巴掌。因為我不肯在他父母要求的房產證上加名字。還有……我覺得我們的財務狀況有問題,他總是以各種名義把我的錢轉走。”
動手了?!干這行久了,我很清楚“第一次動手”意味著什么。
但我也同樣清楚,絕大多數人,并不會因為這一巴掌就下定決心離婚。
果然,她很快把話題轉到了她真正關心的部分——“算賬”。
“如果離婚,他大概能分走多少?”
“孩子判給我的概率大不大?”
“協議和起訴,哪個成本更低?”
她問得條理清晰,幾乎沒有猶豫,不像是在談離婚,倒像是在給客戶做風險評估。
緊接著,她又補充了一句“當然,如果能好好談,也不是非要鬧到法院。畢竟孩子還小,他是我初戀,可能就是一時沖動。”
她告訴我,自己已經帶著孩子住進了酒店,“想讓他冷靜一下,也給彼此留點余地。”在她看來,只要自己姿態夠硬,陳文寒為了保住經濟來源,肯定會來求和,這事兒就能翻篇。
看著她,我心里隱約有點不安。但我還是保持了職業克制,“能談妥最好,協議離婚成本最低。”我說,“我幫你擬個方案,你回去跟他談。”
她明顯松了口氣,像是找到了一個安全出口。
可惜,真正的失控,才剛開始。
半個多月后的一天,我剛要睡,小雅電話來了。
“袁律師,他把鎖換了。”
我愣了一下,這是談崩了?
“我回家拿東西,門打不開。”她聲音里帶著不可置信,“他們把鎖換了,把我的衣服全扔樓道里了……”
陳文寒一家認定她只是在“鬧脾氣”,只要手段夠狠,她肯定服軟。
“先找個安全地方住,別一個人待著。”我趕緊提醒。
“那能不能先發個律師函?我想逼他坐下來認真談。”
“小雅,他現在這樣,可不是想跟你談條件的。”
她沒反駁,只輕聲說了一句:“可我真的不想鬧上法庭。”
到這時候,她想的還是“控制局面”,試圖把這張翻了的桌子扶正。在“安全”和“體面”之間,她本能地選了后者。
出于尊重當事人意愿,我仍答應幫她協議離婚。只是掛了電話,我隱約覺得,這事兒恐怕沒法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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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我也沒料到,對方的下一步會來得這么快。
沒幾天,我再次接到了小雅的電話。
“袁律師,救救我……”電話那頭的聲音是斷裂的,帶著明顯的哭腔,“不管我搬到哪里,陳文寒都能找到我……”
她的語句是碎的,像是情緒徹底失控后的傾倒。
“他搶我包,扯我的頭發。”
“他說,要把孩子扔進河里……”
我坐直了身體,腦子一瞬間變得異常清醒。
如果說之前的行為還可以被解釋為“施壓”,那么現在,這已經是赤裸裸的恐嚇了。
“小雅,”我打斷她,“你現在在哪兒?周圍安全嗎?”
確認她暫時安全后,我們約在一個隱蔽的咖啡館見面。
我早到了幾分鐘,坐在角落,腦子里全是她那句——“不管躲哪都能被找到”。
既然小雅已經刻意藏了起來,陳文寒到底是怎么一次次精準摸上門的?
不一會兒,小雅來了。即使在室內,她也戴著壓得很低的鴨舌帽,口罩捂得嚴嚴實實。她沒有立刻尋找座位,而是先在門口謹慎地掃視店內,之后才快步走向我的位置。
她摘下口罩的那一刻,我差點沒認出來。面色蠟黃,眼窩深陷,眼神里全是惶恐,和不久前判若兩人。
“我剛搬的地方,他就能找到,這是咋回事?”小雅問我。
我猜測,有沒有可能是身邊熟人和他說的?
“不可能,我這次搬家除了我媽誰都沒告訴……”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一個平日看似溫吞的男人,怎么突然有了這么精準的追蹤能力?
在我的追問下,小雅終于吐露了更多細節。原來之前她在咨詢時輕描淡寫的那句“因為房產證沒加名打了一巴掌”,并不那么簡單,我逐漸了解到這個家庭背后的“真面目”。
小雅告訴我,婚后她不僅要負擔全家開支、房租,養著公婆,還得幫還男方老家那套空置婚房的貸款。她起初并未計較,甚至將積蓄全權交給丈夫打理。
孩子滿一歲時,小雅想在南京買學區房。首付由她和自己父母這邊拿大頭,默認房產證上寫夫妻兩人的名字。這時公婆卻提出了一個令人驚愕的要求——新房必須加上他們的名字。理由是老家婚房已掏空家底,兒子現在買新房,加父母名字“天經地義”。
小雅養著全家,新房還要奉上3/4以上份額,小雅不能接受,所以尷尬但禮貌地拒絕了。
小雅說后來她才想明白:正常人家的父母,哪能干出這種事兒?能提這種要求的,那絕對不是善茬。
小雅的拒絕把公公惹毛了。當小雅說“那要不也加我爸媽名字”時,公公徹底炸了。
他指著小雅罵:“一個女人輕松賺這么多錢,不就是在外面賣的?婊子、爛貨,還矯情……”罵累了,他沖著縮在一旁的兒子吼了一嗓子:“老婆不聽話,打一頓就好了!”
接下來的是小雅至今揮之不去的噩夢——那個受過高等教育、平時文質彬彬的丈夫,毫不猶豫抬起手,狠狠給了她一耳光。
啪的一聲,小雅被打懵了。她想不通,為什么公公一句話,就能讓老公揮出巴掌。
公公盯著她驚恐的眼神,冷冷地甩出一句:“我坐過牢,什么都不怕。你再倔,小心弄死你。”
婆婆則在一旁“勸和”:“男人打老婆很正常,我們都是這么過來的。等他老了,打不動就好了。”
到這時候小雅才徹底醒悟:這哪是過日子,這就是闖進了一個暴力被默許,甚至被當成“家規”的流氓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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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一個流氓團伙,講道理是沒用的。小雅決心離家,帶著孩子重新租房,為了逼退對方,小雅一怒之下斷了家里的“供養”——之前房子的房租不付,信用卡也停了。
這一下,徹底捅了馬蜂窩。男方一家既不離,也不搬,而是開始了瘋狂的報復。
小雅的工作電話被24小時騷擾轟炸,導致她完全無法正常工作。不管她搬到哪——朋友家、新公寓,不出三天,陳文寒一定會像幽靈一樣出現在門口。
“他每次堵你,除了動手,還有什么奇怪舉動嗎?”我問。
“有!他老搶我手機!”
“手機里有什么?”
“他想轉走我理財賬戶里的五十萬,還有銀行卡、微信、支付寶。”
那筆五十萬元的理財,是小雅婚前申購成功的,不僅時間點在登記結婚之前,資金本身也是她和兩位閨蜜共同所有的。陳文寒一直試圖把這筆錢贖回,轉到自己名下。
望著眼前幾乎被摧毀的女孩,我意識到,我面對的不是一樁普通雞毛蒜皮的離婚案件,——對方的行為正在迅速失控,而小雅的狀態也讓我隱約擔心,整個事情隨時可能朝更糟的方向滑去。
我要做的,不僅僅是幫小雅離婚。更迫切的,是幫她活下去。
我的腦海里突然閃過以前看TVB律政劇的畫面,那些遭到騷擾和威脅的當事人,都會申請一張紙——“人身禁制令”。 而在大陸地區,它叫作“人身安全保護令”。
那是我執業的第六年。相比剛入行時,我已經算是一個相對成熟的律師了。
2011 年,我接手的第一起離婚案就牽涉人命。同事后來半開玩笑地說,我有一種“吸奇體質”,總會遇到那些不斷突破普通人想象的婚姻案件。它們一次次刷新著我對關系邊界的認知,小雅的案子也不例外。
也正是在這些時刻,我開始反復想到一種可能——如果能有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許很多關系,就不必非要走到最危險的那一步。
其實早在2008年,國內就有法院發過人身安全保護令,雖然數量極少,但至少說明了一件事:打老婆不是家務事。2015年12月27日,隨著《反家庭暴力法》出臺,“人身安全保護令”更正式、更明確地在法律中得以體現。
到了2017年,這法律剛施行一年多。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這個概念還停留在電視劇里,現實中是個“新物種”。普通老百姓不懂,就連律師也很少見。一方面是家暴隱蔽性強,很多當事人要么刻意隱瞞,要么自己騙自己說是“家務事”;甚至為了達成盡快離婚的目的,把“不報警、不鬧大”當成了私下交換的條件。“民不舉官不究”,法院實際能遇到的案子少之又少。
更棘手的是,當時只有一部“光桿法律”,沒有司法解釋。流程怎么走?到底保護誰、禁止誰?這些在當時都是有爭議的,大家心里都沒底。
但我很清楚,這是小雅唯一的救命稻草。因為這張紙能把陳文寒的暴行,從扯不清的“家務事”,直接劃進“違法”的紅線里。
那一刻,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身邊同事沒人做過,沒得參考,那我就做“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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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男方跟蹤、毆打、騷擾小雅的證據收集好,滿心期待地交給了離婚案法官,但結果兜頭一盆冷水:證據不足,不予受理。
法官的理由很現實:男方跟蹤可能是為了求和,拉扯沒造成輕傷以上后果,至于“呼死你”軟件,沒法證明是他買的。這到不了發保護令的程度,再回去調解調解吧。
路好像被堵死了。
就在我發愁的時候,小雅那邊又出事了。
小雅是個很有分寸的姑娘,不好意思總打擾我。那次求救電話,是她實在走投無路了。當時我特意叮囑她:“以后有事,隨時給我打電話。”
但這句承諾,卻差點讓我先崩潰了。接下來的幾天,我的手機成了“熱線”。不管白天黑夜,電話一接通,全是她崩潰求救的哭聲:“袁律師,他又來了……”“他在砸門,我好怕……”
這種高頻的恐懼,連我這個旁觀者都開始出現生理反應。我突然意識到:坐在辦公室看卷宗的法官,永遠無法體會這種瀕臨崩潰的絕望。
如果不讓法官親耳聽聽,這就是個死局。
于是,我教了小雅一招并不體面的辦法:下次他再騷擾,第一打110;第二,立刻打法官辦公電話,接通后就把現場的聲音直播給法官聽。
這招有點像是在“逼宮”,并不體面,但我顧不上那么多了。
另外我還告訴小雅,懷疑她被什么科技手段定位了,盡可能地把手機和手機卡全換一下,舊的不要留在身邊。后來又讓小雅檢查隨身的一切東西,衣服、包……覺得有可疑的一律扔掉。
幾天后,法官也“崩”了。
在接聽了多次小雅顫抖,甚至歇斯底里的求救電話后,法官終于主動打來電話,語氣全是無奈:“袁律師,趕緊立案吧,如果情況屬實,這個保護令我們發。”
我終于松了一口氣。
不過這口氣并沒有松太久——
第二天,已經過了下班時間,我再次接到法官電話。他告訴我,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單獨立案,不在原離婚案的受理范圍內。因為制度剛推行不久,承辦法官根本沒有實際操作過,流程并不熟悉。
第二天一早,我往返法院,重新遞交材料。又等了將近兩天,才等到承辦法官的電話——
通知第二天現場聽證。
聽證會開始前,我特意拉住小雅叮囑:“陳文寒很會演戲,待會兒不管他說什么,你一定要控制情緒,你是受害者,要展示痛苦,但別撒潑。”
我之所以在聽證前反復叮囑小雅,是因為在前期調解中,我已經對雙方有了一個大致判斷。
第一次見到陳文寒,他臉圓圓的,說話不急不緩,看起來甚至有點憨厚,很難把他和家暴者聯系在一起。調解時,他堅持不肯離婚,反復強調“我們感情很好”“孩子還小”;可一轉頭私下溝通,他又提出,想離婚就得多給錢。
這種反差讓我開始警惕——在場面上,他永遠占據道德高地;在場面外,他卻在反復試探底線。小雅越是情緒失控,他反而越顯得冷靜克制,像是站在一旁,看著她一步步把自己推向不利的位置。
相比之下,小雅并不是一個“完美受害者”。她平時在陳文寒面前不太敢正面沖突,可一旦進了法院,或許是覺得有了法律撐腰,她積壓的恐懼就反彈成了攻擊欲,話就多了起來。她很容易被對方激怒,一旦情緒上頭,說話就失了分寸,什么難聽說什么。
這也是我最擔心的地方。
但這次我還是低估了陳文寒的下限,也高估了小雅的忍耐力。
法庭外,法官還未到,陳文寒就開始冷嘲熱諷,不斷刺激小雅,并揚言要搶奪孩子、溺死孩子,以此威脅小雅。沒有任何一個母親能忍受這種威脅。那一刻,小雅積攢了幾個月的怨氣瞬間爆發。她完全忘了我的叮囑。
她指著陳文寒,又指向一旁的公公,聲音徹底失控:“你們一家算什么東西?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還敢這樣對我?”
那些原本被她死死壓住的委屈,一下子全翻了出來。她罵他們不要臉,罵他們一家靠她養活,罵那個曾經對她動過手的男人——“你不是愛打人嗎?你再打我呀……”
她已經顧不上體面,也顧不上后果,只是本能地把所有壓抑過的恐懼和憤怒,一股腦地砸了出去。罵到最后,她嗓子發啞,整個人蹲在法庭門口,抱著膝蓋,放聲大哭。
就在這時,法官夾著卷宗走來了。
這一幕,精準地落入了法官眼中:一個歇斯底里的潑婦,正在辱罵她的丈夫。
完了。我在心里咯噔一下,這下受害者形象全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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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一開始,陳文寒展現了“影帝級”的演技。
面對我們提交的種種鐵證,他反而一臉苦澀地向法官大倒苦水。在他精心編織的敘事里,是非完全顛倒了:學歷高、口才好的小雅成了家里“說一不二”的暴君,而他和年邁的父母,反倒成了為了“家和萬事興”一忍再忍的弱勢群體。
他聲淚俱下地控訴小雅長期拿錢“補貼娘家弟弟”,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被妻子榨干積蓄卻還要忍氣吞聲的“老實人”。
“我掏心掏肺,把心都捧給她了,怎么就……怎么就換不來她一顆真心呢?”
說到動情處,這個大男人竟然當庭哭了。就在法官被這番深情告白弄得有些遲疑時,他看準時機,拋出了真正的殺手锏——一張4000元的收條。
“法官你看,這是上次她打傷我,警察調解時讓她賠我的醫藥費。”
這件事小雅之前確實跟我提過一嘴——說是某天陳文寒上門鬧事,賴著不走,非說手機在推搡中被她摔壞了。小雅為了息事寧人,只當是“破財免災”,轉了4000塊錢打發他走。
當時我只當是一次普通的家庭糾紛,根本沒往心里去。沒想到,這筆被我忽略的“手機賠償金”,竟被他包裝成了鐵證如山的“家暴醫藥費”。
這一刻,庭審的敘事重心,幾乎被他硬生生扭轉了。我心里第一次出現了不太好的預感。如果不是已經跟進案子好幾個月,僅憑這幾十分鐘的交鋒,連我都很難立刻分辨,他到底是加害者,還是“被逼急了的丈夫”,更何況是剛剛接手案子、對雙方都還不熟悉的法官?
看到法官的表情逐漸變得猶疑,我幾乎可以確定:常規舉證,在這種對手面前,已經失效。如果按照我們既定的節奏往下走,我們越解釋就會顯得越像在狡辯。
陳文寒的臟水還在一盆接一盆地潑過來。小雅除了偶爾回罵幾句,更多的時候被氣到崩潰地哭了。我能感覺到,她在一點點塌下去。如果她在庭上塌了,這個案子,后面再怎么補救都很難,再這樣下去,我們大概率會輸。
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迅速回憶小雅之前和我講過的那些零碎細節——她為這個家庭付出的金錢、陳文寒父親的為人,以及那些被反復提起、卻從未寫進任何筆錄的“造黃謠”。
情急之下,我想到了一個險招——
因為陳氏父子一直死死咬著一個字不放——“錢”。他們要用錢定義這段婚姻,那我也要用錢,把他們真正的樣子翻出來。
我并不能確定這樣做一定有效,但如果什么都不做,小雅很可能等不到下次機會。
我深吸一口氣,突然打斷了他們,語速很快,不給他們反應的時間,也不給自己后悔的時間:
“到底是誰沒良心?到底是誰養誰?你們老家的婚房,首付是借的,貸款是小雅還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小雅的名字嗎?”
“你兒子從認識小雅起就沒一份正經工作,租房她付,信用卡她還,連你們買房欠親戚的錢,最后也是小雅在兜底!”
“現在就因為新房不肯加你們老兩口的名字,你們就把她趕出家門、扔她的東西、拿孩子威脅她?”
“陳文寒,靠女人養、吃軟飯,你不覺得丟臉嗎?被你爸攛掇著打老婆,你還是個男人,是個父親嗎?”
這段話,我幾乎是一口氣說完的。說出口的瞬間,我自己都能感覺到危險,面對一個把暴力當成解決方式的人,我并不知道,下一秒迎來的會是辯解,還是拳頭。
陳文寒本人反應并不激烈,可能是他早已在律師的訓練下學會了“情緒管理”。但他那個自稱“坐過牢”的爹先炸了。
老頭騰地一下從旁聽席跳起來,指著小雅破口大罵:“你放屁!她的錢就是我兒子的錢!一個女人輕輕松松賺這么多錢,能是什么好路數?不要臉!在外面拋頭露面,不就是賣的?!”
他甚至把矛頭轉向了我。
“你這種爛貨律師,你的錢也是賣來的!你們都是婊子——”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了。女書記員打字的手都停在了半空。
我并不確定法官會如何處理,但我很清楚,對方這種無底線的失控,恰恰把“刀柄”遞到了我們手里。
我沒有退縮,直接指出對方正在公然對我方進行人格侮辱和造謠,要求立即拷貝庭審錄像固定證據,并明確表示我們將報警追究到底。
聽到“報警”二字,陳文寒立刻意識到不妙,沖上來拉住父親,試圖向法官解釋,說父親只是一時沖動。
但此時局面已經不再由他們控制了。
我對陳文寒說:“陳文寒,你聽到了嗎?你爸當庭侮辱你妻子是‘婊子’,你也認同嗎?你全家就是靠著你口中‘婊子的錢’養活的嗎?”
“你受過高等教育,這就是你的價值觀嗎?”
“你閉嘴!”老頭徹底瘋了,他猛地沖過欄桿,揮著拳頭就要往我臉上掄:“打你怎么了?不聽話就該打!我連你一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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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陳父再次沖上前,我本能地把小雅拉到身后。那一刻,我的手心全是汗。理智告訴我,這是個機會——只要讓他們在法官面前徹底暴露本性,這張保護令,基本就穩了。
但在情感上,看著那個紅著眼、青筋暴起的男人,我心里其實在打鼓:萬一這老頭真瘋了,當庭對我施暴怎么辦?萬一法官依然覺得這就是普通的家庭互毆,各打五十大板怎么辦?
我這么做,賭的是我們人性中對暴力的本能厭惡。
我強壓住心跳,轉向法官,盡量讓語氣聽起來冷靜,但音量不自覺地拔高了:“法官,您看到了,這才是他們對小雅的真實態度,他們不但之前多次毆打小雅,之后必定還會繼續毆打啊。懇請法庭立即簽發保護令,避免悲劇發生。”
那一刻我其實已經在想,如果法官還不采納,我接下來還能怎么做?
為了打消法官避免偏向任何一方的顧慮,我再次重申保護令本質上只是一道“防御性”的屏障,只要對方不再施暴,這張紙對他們的生活沒有任何實質影響;也讓我的當事人小雅,人身安全更有保障。
此時,陳文寒意識到父親闖禍了,趕緊把父親按回座位,臉上堆滿了尷尬的笑,轉頭跟法官求情:“法官,誤會,都是誤會。剛剛是她們先挑釁的,我父親平時是個老實人,只是氣不過……”
“是不是老實人,證據會說話。”
我沒給他把戲演完的機會,直接指著那張4000元的收條,當庭揭穿了真相:那天明明是他帶人闖進小雅家鬧事,警察一來,他便躺在派出所地上撒潑打滾,揚言不給錢就不起來。小雅轉錢,純粹是為了“花錢送瘟神”。“錢一到賬,你‘蹭’一下就爬起來了。怎么,轉賬還能治病?”
沒等他反駁,我緊接著拋出他當初威脅小雅的證據,質問道:“小雅為了照顧生病的母親,想把孩子送回奶奶家,你卻說‘敢送來就推河里淹死’。陳文寒,你這也配叫父親?”
法庭里,再次出現壓抑的沉默。
法官拿起我們提交的那摞證據,目光掃向被告席:“被申請人,剛才你父親已經當庭承認了‘不聽話就要打’。所以,這些證據上呈現的傷情,都是真實的,對嗎?”
陳文寒瞬間卡殼,支支吾吾地辯解:“不……不是打,法官,那只是……家庭糾紛,是爭執……”
法官沒聽他的解釋,繼續追問:“那你父親剛才說,以后小雅不聽話,還會繼續打。也是真的嗎?”
“沒有!絕對沒有!那不是毆打……”陳文寒依然在嘴硬地否認。
最后法官說:“好吧,鑒于你們剛才的表現和已經發生的事實,我覺得這份保護令很有必要,至少能讓大家都冷靜冷靜……”
“冷靜什么?!”
法官的話還沒說完,陳文寒突然“砰”地拍著桌子站了起來,竟然指著法官的鼻子威脅:“這個保護令不能簽!你如果敢發保護令,我跟你沒完,我就天天來法院鬧!”
他老爸也站起來幫腔:“就是!憑什么發?發了對我兒子名聲不好!再說了,是她本來就該打!”
那一刻,法官被氣笑了。她一邊快速整理卷宗,一邊冷冷地說:“被申請人,原本在最后一刻我還在猶豫。但現在,你們用實際行動向我證明了,這個保護令,我必須發!休庭!”
此時,剛還氣勢洶洶的父子倆終于意識到“大事不妙”。他們賴在被告席上不肯走,又開始重復剛才那套車轱轆話試圖找補:“法官,剛才是氣話,真沒打她……”
法官頭都沒抬,只是揮了揮手:“保護令只是一張紙,如果你剛剛說的‘沒打人’都是真的,那這張紙對你不會有任何影響。現在,請你們立刻離開。”
陳文寒一家被法警請了出去。經過我身邊時,我聽見了那個剛剛還在痛哭流涕的男人,嘴里小聲嘟囔著:“賺兩個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在他看來,小雅不是“被傷害的人”,而是“犯了錯需要被糾正的人”。
直到他們徹底消失在門外,法官才緩緩走向我們:“袁律師,保護令的裁定我今天就做,明天你來拿。”
直到此刻,小雅才真的緩過來。她癱坐在椅子上,原本緊繃的神經一松,再次號啕大哭。
法官看著小雅,又看了看我,嘆了口氣:“袁律師,你也真是膽子大,剛才那老頭沖上來的時候,你不怕嗎?”
“怕啊。”我看著還在顫抖的小雅,苦笑了一下,腿其實有點軟,“但我更怕小雅沒命。”
趁小雅痛哭發泄的時候,法官又補了一句:“讓你當事人以后管好那張嘴,太能罵了。要不是今天你把對方的真面目逼出來,真的懷疑她就是‘欠揍’啊。”
走出法庭時,陽光有些刺眼。雖然贏了這一仗,但我心里的陰霾并沒有散去。剛才陳文寒嘟囔的話讓我覺得不安,感覺他是那種非常偏執的人,在他的邏輯里,小雅不肯聽話,想離婚,這就是一種挑釁。所以他從不覺得自己是在施暴,他覺得自己是在“管媳婦”。
我們剛走到大門口,路邊樹后突然竄出兩個黑影——陳文寒父子竟然沒走。
法官都要發保護令了還敢打人?!我一邊尖叫,一邊用身體死死護住瘦小的小雅,拼命往法院安檢室方向退。
“等你拿到手再說吧!”陳文寒一臉猙獰。
萬幸,一輛出租車停在了路邊。我趕緊把小雅塞進車里,小雅看我一個人面對陳家父子,她還想從車里出來跟對方對峙,我死死頂住車門,讓出租車趕緊開走。
小雅終于走了……陳文寒也瞬間收斂,不屑地看著我說:“要想安生地離婚,答應我提的條件就行……”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第一次認真問自己:今天是不是太冒險了,我到底是在幫小雅,還是把自己也推到了懸崖邊上?如果法官今天沒發火怎么辦?如果保護令沒用怎么辦?
但我發現,我已經沒有退路了。因為只要我一猶豫,腦子里就是小雅那句帶著哭腔的“袁律師,救救我”。
有些案子,不是你準備好了才接的。是你已經站在那兒了,根本沒得選。
那天之后,我就堅持:每次開庭,必須要求法官讓我們先走十分鐘,并請法警護送。于是,之后的每次庭審,就出現了民事訴訟中少有的“法警坐鎮”的情形。每次庭審之后,法警都攔住他們,讓我們先離開。即便如此,我們仍然有一次在法院外面被對方親戚圍堵、辱罵……
終于,那一紙來之不易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發下來了。看著裁定書,我和小雅都長舒了一口氣。現在有了這面法律的盾牌,終于可以擋住那雙揮向小雅的拳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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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拿到保護令那幾天,小雅還是不敢松勁兒,她忐忑地問我:“袁律師,這紙真的管用嗎?他……真的不會再來了?”
我當時信心滿滿地安慰她:“放心吧,這是法院下的令。他要是敢違反,后果他承擔不起。”
那之后,陳文寒確實消停了一陣子。有幾次他偶爾出現在了小雅的工作場所,小雅一報警他就跑了,同時他再也沒有在小雅的住所附近出現。幾個月過去,小雅慢慢卸下了防備,開始相信我的話——她安全了。
可誰也沒想到,就在我們都以為翻篇的時候,陳文寒回來了。
四個多月后的一天,小雅突然給我發來幾張照片。點開大圖的那一瞬間,我心里“咯噔”一下,涼了半截。那是她的驗傷照——頭皮上光禿禿的一塊,頭發被硬生生扯掉了一大把,胳膊上全是滲血的抓痕。
原來那天傍晚,她剛下班叫了輛網約車。從單位門口到上車也就十幾米的路,早就埋伏好的陳文寒帶著一群親戚突然沖出來,把她團團圍住。
小雅拼命掙脫鉆進車里,陳文寒追進車廂按著她打。路人想拉架,他們這幫人竟然順勢把小雅從車里拉出來,在地上一路拖拽。
光是看照片,都能感到那種疼痛和絕望。我既憤怒,又愧疚。憤怒的是,這一家人簡直無法無天;愧疚的是,是我告訴她“有了保護令就安全了”。現在這些傷口,哪怕不在我身上,也像是在抽我的臉。
我立刻整理了所有證據,再次向法院申請:陳文寒嚴重違反保護令,必須拘留!
我本以為是鐵板釘釘,結果卻被法官的一盆冷水澆透了。
拒絕拘留。
法官的解釋很現實,也很殘酷:“袁律師,他的行為確實惡劣。但你要想清楚,你們還在離婚訴訟期,還有孩子。如果現在拘留他15天,第16天他出來了怎么辦?他要是破罐子破摔,拿刀捅人,或者去傷害孩子,這個后果誰擔?”
我張了張嘴,想反駁,卻發現無話可說。
站在今天往回看,保護令制度已經真正具備了雷霆般的威懾力。現在的保護范圍不僅擴大到了謾罵、恐嚇、跟蹤,更重要的是,如果被申請人敢違反禁令,情節嚴重的會被刑事定罪送進監獄。
但當時規則還沒現在這么清晰。而法官的顧慮是現實的。這就是當下司法最無解的死結——我們想用法律懲罰惡人,卻還要小心翼翼地不去“過度激怒”惡人。這聽起來很荒謬,但為了當事人的命,我們只能忍。
最終,法院依據《反家庭暴力法》,對這次嚴重暴力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
拿到裁定書那天,我覺得那張紙輕飄飄的,卻又重得讓人喘不過氣。
1000元。這就是一個女人被當街扯掉頭發、被踐踏尊嚴的代價?
與此同時,我還接到了對方律師的電話。語氣聽起來很職業,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勸導:“袁律師,咱們都是代理人,辦案子嘛,不要太牽扯到當事人的感情糾葛當中。”
我回道:“沒有啊,我們就事論事,就證據論證據。”
“我就直說了吧,”她的語調突然一轉,“袁律師,你的當事人就是個無賴。”
我愣了一下,沒想到同行之間會用這種詞。
她繼續輸出著她的偏見:“你看她開庭前那一出兒,像個潑婦一樣罵街,整個過程中斤斤計較,這種人……”
那一刻,我再次感受到了那種令人窒息的“完美受害者”邏輯。在他們眼里,小雅被打了、被威脅了不能哭不能鬧,只要她崩潰反擊了,她就成了“無賴”,而那個把妻子打進醫院的男人,反倒成了被潑婦欺負的老實人。
“某某律師,請你注意你的言辭。”我冷冷地打斷她,“我的當事人是什么樣的一個人,我比你更清楚。按你的意思,她就應該老老實實在家里挨打是嗎?”
掛了電話,我長嘆一聲,強壓下心頭的怒火。
我沒把這段對話告訴小雅。她在整個案件中承受的冷眼和偏見已經夠多了,我不想讓她知道,即便拿到了法律文書,偏見的大山依然還在。
那段時間,小雅整個人都變了,她變得很沉默。
有一天,她突然問我:“袁律師,你是不是也覺得……我像個瘋子?”
我愣了一下。
她低著頭,聲音很輕:“我以前不是這樣的。我以前也挺體面的。”
她說最近照鏡子,看到里面那個頭發亂糟糟、神經兮兮的女人,自己都被嚇了一跳。“我有時候會想,是不是真的是我哪里做錯了?不然他為什么非盯著我不放?”
她說這話的時候,不是在抱怨,而是在認真反思。這才是最讓我難受的——她明明是受害者,卻被逼到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活該”。
我知道,光靠安慰沒用。要想真正結束這場戰爭,不能再等著他來打,我們得主動出擊。
這就是家暴案件最荒謬的地方:在法律介入之前,它被當作‘家務事’,受害者求助無門; 而在法律終于介入時,之前的‘家務事’又成了惡人脫罪的理由。
這一次,我必須撕開這層‘家務事’的遮羞布。那天深夜,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把這幾個月所有的案卷、筆錄、證據材料,全部攤在桌子上,決定從頭到尾,哪怕是一個標點符號也不放過,重新篩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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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篩,還真讓我抓到了那個一直都在的“死穴”——那張早先被我忽視的4000元收條。
之前庭審時,我只把它當成證明男方無賴的“敲詐證據”。但現在跳出思維定勢,我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如果是普通的推搡,怎么可能賠這么多錢?這背后肯定藏著大事。
我立刻聯系小雅,那天除了這4000元,到底還發生了什么?
關于那次沖突,小雅此前只是一筆帶過。在她的認知里,那是一場已經“翻篇”的民事糾紛。
可在我眼里,那是一樁被強行壓成“家務事”的刑事案件。
我追問她母親當時的傷勢。
她的回答,讓我心驚——母親脊椎側歪,伴隨腦震蕩,在ICU里住了好幾天,才脫離危險。“這么嚴重,為什么不報警立案?!”我幾乎吼了出來。
“警察來了,但我媽已經被救護車拉走了。”小雅低著頭,聲音發顫,“陳文寒直接躺在派出所地上撒潑打滾,說鄰居拉偏架打了他,不給醫藥費就不起來。警察看他那副無賴樣,就定性成了‘互毆’,建議調解。我當時滿腦子都是我媽在搶救,只想讓他趕緊滾,就轉了4000塊錢私了……”
最致命的是,小雅當時根本不知道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更不知道該申請傷情鑒定。她錯過了固定證據的黃金窗口,如今只能回頭去死磕那些冰冷的病歷記錄。小雅還說,后來陳文寒還把她弟弟也打傷了,同樣按照家務事來處理的。
那一刻,我氣得想砸桌子,又心疼得說不出話。
透過這些細節,我再次看清了小雅的死穴——她并不是軟弱,她是從來沒見過真正的惡。當陳文寒帶著一幫人打上門時,小雅母親的第一反應竟然不是報警,而是下意識地想要維持體面,甚至請他們坐下吃飯,試圖‘好好談’。她們一家人都太善良、太講道理了。執業這些年我見過很多的惡人惡事,卻依然一次次為這樣的受害者感到心痛。
弄清楚來龍去脈后,我立刻指導小雅:哪怕沒有當時的鑒定,也要調取所有的報警記錄和住院病歷。只要打人的事實存在,只要造成的傷害被醫生記錄了下來,他就賴不掉。這4000元就不是賠償,而是“故意傷害”的鐵證!讓母親重新報警,詳細陳述案發經過,堅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外傷看不出來也可以用病歷和當時的影像資料。
在清查證據的過程中,我還有一個意外發現——來自申請保護令前兩天對方律師發來的男方支付寶記錄,本意是為了算清家庭花銷。在密密麻麻的支付流水里,我發現了兩筆幾乎不起眼的訂單——
一套“呼死你”軟件,幾枚“微型紐扣GPS定位器”。跟蹤器的購買頁面赫然寫著“間諜用,超長待機”字樣。
那一刻,一切終于對上了。
那個微型定位器,最初很可能被藏在小雅隨身的物品里或者車的某個角落。怪不得之前讓小雅換了手機和卡根本沒用。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在人身保護令下來的幾個月里,陳文寒只能去工作單位找小雅,——這并不是因為他突然敬畏了法律,而是因為我之前讓小雅徹底清理了隨身物品,無意中切斷了他追蹤的信號。他不是不想去家里鬧,而是找不到小雅的家了。
既然你習慣躲在暗處放冷箭,那這一次,我就把你拽到陽光底下,讓所有人看看你的真面目。
這又是一場極其艱難的拉鋸戰。
即使傷情嚴重、證據確鑿,但當時辦案機關依然習慣把這當成“兩口子打架”。我們的刑事控告一次次碰壁。
關鍵時刻,那張保護令立功了。我們提交了這張“官方背書”,辦案人員對案件性質的判斷終于變了,調查速度明顯加快。
最終,正義雖遲但到——
法院判決:陳文寒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他母親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
在這判決中,那個最囂張的“罪惡之源”——陳文寒的父親,卻全身而退了。
這個結果雖然讓人遺憾,但也并不意外。因為在公安偵查階段,陳文寒給我打過一通電話。
電話里,他一改往日的囂張,甚至帶著哭腔求饒。他提出,只要小雅撤回控告,不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他同意立馬離婚,放棄撫養權,連小雅的76萬的婚前財產,也不要求分割了。
見我不松口,他又提出了一個荒唐的請求:能不能把所有的罪名都算在他一個人頭上?
如果不是見識過這一家人的嘴臉,我差點就要被這“孝子”感動了。
在電話里,我嚴正告知他:作為代理律師,我對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會如實轉告當事人,私下勾兌絕無可能。刑事案件根本不存在“撤訴”一說。如果真想談調解,就帶上律師去派出所公事公辦;至于能不能和解,那得看辦案機關答不答應,絕不是我們私下能操作的。
陳文寒見我不幫忙,繼續說:“袁律師,你們律師不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嗎,所以你也是可以幫我的啊,我可以給你費用的……”
我直接打斷了他:“既然已經立案,那就交給法律吧。”
吃了原告吃被告——他把這句對律師最大的誤解,當成了跟我談判的籌碼。可能在他那種人的眼里,只要把錢擺上桌,所有人的良心都是可以標價的。
見我徹底回絕,陳文寒又恢復了原貌,在電話里對我、對小雅一頓咒罵,我不再理他,直接掛斷電話。
最終,所有的罪責都被他和那逆來順受的媽扛下了。在這個父權至上的家庭里,父親是皇權,兒子是太子,母親只是隨時可以犧牲的卒子。
隨著陳文寒被刑事立案,加之保護令再次延期,小雅的離婚訴訟進展異常順利,很快結案。小雅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和應得的財產,一切終于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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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后,我的手機再次亮起了小雅的微信。
我本以為是給我介紹業務,結果點開一看,竟然又是求救。
原來,陳文寒刑滿釋放了。
這次他學乖了,不再直接動手,而是學會了“惡心人”。
他以“要求降低撫養費”為由,在幾百公里外的老家起訴小雅,還要申請凍結賬戶。小雅被迫請假回老家應訴,可到了開庭那天,陳文寒根本就不出現。法院按撤訴處理。但過一個月,他又重新起訴。
這種“狼來了”的游戲,他玩得樂此不疲。那段時間,小雅最怕的就是手機響,一看到法院傳票,整個人都會僵住。猶豫了很久,她才給我打電話,問能不能再委托我回老家應訴。
聽完她的描述,我反而松了一口氣。只要不是暴力傷害,這種耍無賴的小伎倆,在我眼里簡直就是小兒科。
“小雅,這點破事不用花錢請律師。”我對她說,“但這一次,你得自己往前走一步。”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她小聲問:“真的……可以嗎?我一個人?”
我沒有直接回答,而是教她整理好所有的傳票和居住證明,自己寫了一份《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和一封投訴信寄給法院。信里只強調一點:原告多次起訴又無故缺席,是在惡意利用訴訟程序騷擾被告。
材料寄出幾天后,小雅收到了法院的裁定——不是管轄權異議,而是男方撤訴。
她把截圖發給我時,只說了一句話:“袁律師,他這次,好像真的沒再鬧了。”
我知道這對小雅來說,最重要的不是贏了官司。而是她第一次發現:原來不用躲在律師身后,她自己也能把惡人擋回去。
生活,好像終于要回到正軌了。
可惜,壞人是不會輕易收手的。
2023年冬天,離婚六年后的一天,陳文寒裹得嚴嚴實實,混進了小雅的小區。
恐懼是有記憶的。即便他刻意遮住了臉,小雅還是在貓眼里,一眼就認出了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陳文寒在門口徘徊,對著貓眼做抹脖子的動作。每次警察一來,他就溜之大吉;警察一走,他又像幽靈一樣冒出來。即便偶爾被撞見,他也始終有一套說辭——來看孩子,沒有沖突,沒有打人,也沒有擾民。警察能做的,只是反復勸阻。
他還開始在朋友圈發那種“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瘋話,截圖很快傳到了小雅手里。
面對這種“不違法但惡心人”的騷擾,常規手段確實失效了。
“袁律師,是不是真的拿他沒辦法?”小雅的聲音里又透出了久違的無助。
“既然他不講武德,那咱們就用魔法打敗魔法。”
我讓小雅帶著陳文寒的照片、朋友圈截圖、當年的保護令裁定、離婚判決書、刑事判決書直接拍在了物業經理的桌子上。
“看清楚,這個人有嚴重暴力前科,坐過牢。現在他天天在小區晃悠,如果再放他進來,一旦出了人命……”小雅盯著經理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你們物業就是第一責任人。到時候不僅要賠償,你們這小區出了兇殺案,以后誰還敢住?這個責任,你擔得起嗎?”
物業人員的態度本身是不積極的,有點甩鍋地解釋道:“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人是怎么進來的呀,大家已經很盡責了……”
但這一次,小雅沒有退。
她自己打印了幾十份告示,上面貼著陳文寒的照片和判決書截圖,寫著:“此人有暴力傾向,請業主注意安全,發現可疑人員立即報警。”
她要求物業必須把這些告示貼在門禁和電梯口,否則就拒交物業費并向住建局投訴。
從那天起,小區的安保明顯收緊。陳文寒,再也沒能混進小區。
進不了小區,陳文寒又把目標轉向了孩子。
他在學校門口蹲守,趁外婆接孩子放學時沖上去拉扯,當街下跪哭訴“想見女兒”。幸好路人擋了一下,沒讓他得逞。
事后,小雅幾乎是發抖著給我打電話。我讓她立刻帶孩子去醫院做心理評估,并申請中止探視權。
法庭上,陳文寒還在表演父愛如山。但當法官問孩子愿不愿意見爸爸時,孩子只說了一句話:“爸爸很可怕。”
那不是控訴,那是本能。
中止探視的裁定很快下來了。
小雅和我說,原來,自己真的可以一次次,把惡人擋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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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2024年的一天,我的手機再次震動起來。
屏幕上跳動著“小雅”的名字。我心里猛地一沉,熟悉的預感涌上心頭。我立刻走出會議室,深吸一口氣,接起來。
“喂,袁律師……”電話那頭小雅的聲音有些遲疑。
我握緊了手機:“別怕,是不是他又找麻煩了?”
“不是不是!”電話那頭傳來一陣輕快的笑聲,“袁律師,我是想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這聲音清脆、明亮,完全不是當年那個在深夜里哭著求救的女人了。
小雅說,她有了新男友,想咨詢一下再婚的法律問題。她說,這一次,她想認真走向下一段人生。
聽著她絮絮叨叨地說著未來的打算,我忽然意識到——
她已經很久,沒有再向我求救了。
掛了電話,我站在窗前很久沒動。
這些年里,我陪她走過報警、取證、立案、庭審、判決、出獄后的騷擾、一次次防守與反擊。每一步都不體面,也不輕松,甚至談不上“贏”。我們只是一次次撐住,一次次把她從“快要被拖回去”的邊緣,拉回來一點點。
而現在,她終于不需要再靠這些手段,來確認自己是不是安全了。
直到這一刻,我才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識到——
法律有時確實很慢,也很有限。它不能替一個人重生,不能抹去恐懼,更不能保證此生無痛。
但在一次次被使用、一次次被頂住之后,它至少能在最黑暗的地方,為一個已經快要被吞噬的人,守住那條不被拖回深淵的底線。
而正是這條底線,讓人有機會,多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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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網上出現家暴新聞,評論區里總會出現一些看似理性的追問——
“為什么不報警?”
“為什么不離婚?”
“肯定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這些話說起來很輕松,卻很少有人真正站在當事人的位置上想一想:當恐懼、猶豫和一次次自我說服層層疊加時,邁出那一步,往往比想象中要難得多。
袁律師說,這些年,法律在一點點往前走。財產規則更清晰了,對弱者的保護也越來越明確。
很多制度的推進,看起來只是向前挪了一小步,卻可能改變一個人的處境——比如那張后來被越來越多人知道、也開始被真正使用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她也正是在這些變化中慢慢意識到,制度并不只是寫在紙上。它一旦被真正啟動,就可能為身處困境的人,爭取到一段喘息的時間,甚至一條退路。
但在她接觸的那些當事人身上,親密關系破裂時的遲疑、不安與反復,幾乎從未消失。
她見過一次次來咨詢、卻始終下不了決心離開的當事人;也見過更多看起來平靜、卻在長期消耗中慢慢塌陷的關系。
所以在這個系列里,她更愿意記錄的,并不只是輸贏和結果,而是這十幾年里,人們如何一點點重新理解婚姻、理解邊界,理解“離開”這件事本身。
關注這個系列你會看到真實發生過的故事被看見、被理解,選擇的重量,就不必再只由當事人一個人承擔。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編輯:月半 冥蒸蛋 火柴
插畫:大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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