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述
本案是一起涉及黃昏戀再婚家庭、打印遺囑效力認定及盡主要扶養義務主張的典型遺產繼承糾紛。委托人張女士與老王于2010年登記結婚,雙方均為再婚,婚后感情甚篤,但未共同生育子女。張女士初婚育有一女,老王初婚育有一子小王,二人子女均已成年。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購置住房一處,形成主要夫妻共同財產。
2022年,老王不幸罹患癌癥,張女士不離不棄,傾其所有為丈夫四處求醫問藥。自患病至2024年老王去世的全程,均由張女士一人獨立承擔照顧護理重任,期間老王之子小王未盡主要贍養義務。老王病故后,2025年小王突然以一份“打印遺囑”為依據,向法院提起遺囑繼承訴訟,要求繼承其父老王的全部遺產,試圖完全排除張女士的繼承權。
我方接受張女士委托后,經細致研判,果斷從兩大方向構建抗辯體系:其一,針對涉案“打印遺囑”的形式要件與實質要件發起挑戰,重點質疑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成立要件;其二,基于張女士對老王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事實,主張其在遺產分割中應予多分。
庭審中,經我方堅持申請,法院傳喚了遺囑上簽名的兩位“見證人”出庭接受質詢。質詢過程成為案件轉折點:其中一位見證人陳述立遺囑過程疑點重重,在我方犀利的追問下,當庭承認,其并未全程參與遺囑設立過程,既不在老王立遺囑的現場,也不在遺囑打印的時間點在場,僅僅是在遺囑打印完畢后,應要求前來簽了個字。這一關鍵證言,直接揭示了該打印遺囑在設立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我方緊緊抓住此突破口,援引遺囑成立的“時空一致性”原則(即遺囑人意思表示、遺囑形式固定、見證人見證等關鍵環節應在時間與空間上保持連貫統一,確保遺囑內容真實反映遺囑人最終意愿),有力論證該打印遺囑因見證環節缺失,不符合《民法典》關于打印遺囑的嚴格形式要求,應屬無效。合議庭最終采納我方觀點,認定該打印遺囑無效,本案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在此基礎上,我方進一步提交了大量證據,證明張女士在老王患病期間盡了主要扶養義務,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主張在分割遺產時應對張女士予以多分。經過多輪調解與談判,最終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遺產依法定繼承規則分割,同時法院充分考量張女士的付出,判決其額外多分得10%的遺產份額。此結果不僅否定了對方企圖以瑕疵遺囑獨占遺產的目的,更為張女士爭取了最大化的合法權益,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案件基本信息
1.案件名稱:張某與王某遺囑繼承糾紛案
2.案件時間:2025年立案并審結
3.承辦律師:常丹律師
4.案件亮點:
· 精準擊破遺囑形式瑕疵:敏銳洞察并成功證明打印遺囑見證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從根本上否定其法律效力,扭轉了案件局面。
· 嫻熟運用“時空一致性”原則:將法學理論中的“時空一致性”原則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關于打印遺囑的具體規定相結合,進行了清晰有力的司法論證。
· 全面主張法定繼承權益:在否定遺囑效力后,無縫銜接,圍繞法定繼承中“盡主要扶養義務應予多分”的規則,組織證據,為當事人爭取了實質性額外份額。
· 以調促和,實現最優解:在事實與法律均占優的情況下,引導案件走向調解,既高效化解了家庭矛盾,又為委托人爭取到了優于判決預期的財產份額(多分10%),體現了專業的訴訟策略與談判技巧。
三、案件詳解
1.案例概要
本案核心在于對一份形式存在致命瑕疵的打印遺囑的效力認定。委托人張女士作為再婚妻子,在丈夫患病期間傾力照顧,卻在其身故后面臨繼子持遺囑要求排除其繼承權的訴訟。對方所持遺囑雖為打印形式并有簽名及日期,且有兩名“見證人”簽字,但經庭審深度質詢,暴露出一名見證人并未親歷遺囑制作核心過程。我方據此主張該遺囑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打印遺囑有效要件,應屬無效,案件應回歸法定繼承。同時,扎實的證據證明張女士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為其爭取多分遺產奠定了堅實基礎。最終通過調解,法律關于打印遺囑的嚴格形式要求得到維護,盡扶養義務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彰顯。
2.爭議焦點
(1)主要爭議焦點:小王提交的打印遺囑是否合法有效?
·具體分解為:1)該打印遺囑的訂立過程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要求?2)見證人之一未全程參與,是否導致遺囑因形式瑕疵而無效?
·次要爭議焦點:若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處理,張女士對老王是否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否應在分配遺產時予以多分?
3.處理思路
我方代理本案后,制定了“兩步走”的清晰訴訟策略:
第一步:釜底抽薪,否定遺囑效力。
·這是本案的攻堅戰。我們深知,一旦遺囑被認定有效,后續關于扶養義務的辯論將失去意義。因此,我們將火力集中于對打印遺囑形式要件的審查上。
·證據挖掘:立即指導張女士回憶遺囑可能訂立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等細節。同時,通過合法渠道了解兩位見證人的基本信息及與小王的關系。
·法律聚焦:深入研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關于打印遺囑的規定。明確其核心在于通過嚴格的程序要求(遺囑人和見證人每頁簽名注明年、月、日)以及見證人的“全程在場見證”,來最大限度地保障遺囑人的真實意愿不被篡改或脅迫。我們引入了“時空一致性”理論作為支撐,強調見證行為必須覆蓋遺囑人確認遺囑內容、遺囑最終形成(打印完成)等關鍵節點。
·庭審決勝:在法庭上,我們堅決要求見證人出庭。通過精心設計的發問,引導對方見證人陳述其參與過程。當對方承認僅是在打印好的文件上簽字,并未親眼見到老王表達遺囑意愿或確認打印內容時,其證言便與我方的法律主張形成了完美印證。我們隨即向法庭強調,這種“事后見證”無法證明遺囑內容系老王真實意思表示,也無法排除遺囑被偽造或篡改的風險,嚴重違反了打印遺囑的立法本意和形式強制性規定,應依法認定無效。
第二步:夯實基礎,主張多分權利。
在動搖遺囑效力的同時,我們同步為法定繼承下的財產分割做準備。
·證據固定:系統收集整理了2021年至2023年老王患病期間的所有醫療記錄、費用票據、鄰居親友的證人證言(證明張女士長期獨自照料)、張女士取款記錄(用于醫療支出)、交通費票據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張女士在老王生前尤其是患病期間,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經濟支持、遍地求醫問藥等方面承擔了主要責任。
·法律銜接: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在法定繼承中,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我們準備在遺囑無效的主張成立后,立即出示該組證據,將庭審焦點順勢轉移到遺產分割比例的確定上。
第三步:把握時機,推動有利調解。
在通過質詢成功否定遺囑效力后,我方在訴訟中已占據絕對主動。我們預判到,若法院判決遺囑無效并按法定繼承處理,張女士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本就享有份額,加上盡主要扶養義務的情節,多分遺產可能性極大。此時,我們主動向法庭表達調解意愿,并向對方闡明判決可能對其更為不利的結果(即張女士可能分得更多)。最終,通過法庭主持的調解,達成了一攬子解決方案:確認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分割財產,同時張女士基于盡主要扶養義務,額外多分10%的份額。這一定分止爭的方案,為張女士爭取了最大利益,也避免了后續執行可能產生的矛盾。
4.實務建議
基于本案的成功經驗,對于涉及遺囑繼承,特別是打印遺囑等新型遺囑形式的案件,提出以下實務建議:
· 對于民眾(潛在遺囑人或繼承人):
1.重視遺囑形式:《民法典》對各類遺囑形式有明確且嚴格的要求。訂立遺囑,尤其是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等,務必嚴格遵循“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見證人在場見證”、“每頁簽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規定。見證人必須全程參與立遺囑的全過程,理解遺囑內容,并見證遺囑人確認的過程。
2.保留相關證據:無論是遺囑人還是繼承人,對于能證明遺囑訂立過程合法性的證據(如全程錄像、見證人身份及關系的說明、醫療記錄證明立遺囑人神志清醒等)應注意保存。對于履行了扶養、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注意保存費用支出憑證、溝通記錄、證人信息等。
3.尋求專業幫助:遺產處理涉及復雜法律問題與家庭情感,建議在訂立遺囑或發生繼承糾紛時,及時咨詢或委托專業婚姻家事律師,確保程序合法,權益無憂。
· 對于執業律師:
1.深度理解形式要件:必須吃透《民法典》繼承編關于遺囑形式要件的每一個細節。像打印遺囑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不能簡單理解為“最后簽個字”,而應理解為對“遺囑人確認遺囑內容”這一核心環節的見證。
2.敢于并善于質詢:在對方出示遺囑時,應第一時間對見證人資格、參與過程提出質疑,并堅決申請見證人出庭。質詢問題要層層遞進,圍繞“何時、何地、如何參與、是否理解內容、是否見到遺囑人確認”等關鍵點展開,尋找矛盾與漏洞。
3.做多手準備:質疑遺囑效力的同時,必須做好遺囑無效后按法定繼承處理的預案,特別是關于繼承人貢獻、遺產范圍、債務清償等問題的證據收集與法律論證。
4.靈活運用調解:家事案件兼具財產性與人身性。在事實清楚、法律明確的基礎上,引導雙方調解,往往能更快實現當事人核心利益,修復家庭關系(如有可能),降低訴訟成本。
本文作者:
![]()
上海家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常丹
婚姻家事專業型律師
擁有法院工作經驗20年+
審判案件2000+
擅長訴訟、調解、溝通
常律師畢業于吉林大學法學系。1995年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法官,在民事審判庭審理近2000起案件,尤其深耕婚姻家事繼承、商事糾紛等案件,也被多次評為“調解能手”和“優秀審判員”。常律師深諳審判思維,更善于把握案件焦點。
從事二十多年審判工作的同時,先后考取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證、經濟師的職稱。2021年工作關系調轉牡丹江市西安區政府工作任經濟分析師,同時,兼任當地檢察院的聽證員,曾聽證近百件案件,聽證意見多數被辦案機關采納。2023年退休后,帶著對法律的熱愛和超強的邏輯分析能力,轉型作了一名律師,專業代理婚姻家事案件, 深諳離婚談判技巧。常律師秉承二十多年沉淀的法律思維、嚴謹細微的專業態度,努力為每一位當事人厘清紛爭、守護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