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樣東西,拿著它能在新中國任何一個地方換來吃穿用度,一分錢不用花,管飽管夠,甚至能解決天大的難處。
這玩意兒,擱誰手里都得當成傳家寶,可方志敏家里人,卻把它扔在箱子底,直到發霉,一次都沒用過。
這事兒得從1935年南昌下沙窩的那聲槍響說起。
槍響了,人倒了。
年僅36歲的方志敏,這位紅軍里能跟“朱毛”掰手腕的頭面人物,就這么沒了。
他在牢里用飯粒和墨水,硬是摳出了一本《可愛的中國》,給后人留下一個滾燙的念想。
可對他自家人來說,他留下的不是榮光,是一屁股還不完的“債”——一種叫“骨氣”的債,壓在了他老娘、他媳婦、他幾個娃的身上,一壓就是幾十年。
這枚印章的故事,就是這筆“債”的憑證。
在江西弋陽湖塘村,有那么一間破茅草屋,風一吹就打擺子。
這是方志敏的老家,被國民黨燒過一次,勉強搭起來湊合住。
屋里住著他老娘,金香蓮。
兒子沒了的消息,十里八鄉都傳遍了,可這老太太就是不信,她梗著脖子跟所有人說:“我兒是去打仗了,早晚要帶隊伍回來的!”
就靠著這么個念想,老太太熬著。
家里窮得叮當響,冬天連床像樣的被子都沒有,就一塊爛布裹著身子,懷里揣個火籠取暖。
日子苦成這樣,金香蓮卻給家里立了兩條死規矩,誰碰誰挨罵。
第一,不準出去要飯。
她說,方家的人,就是餓死在家里,也不能伸那個手,丟不起那個人。
第二,不吃國民黨一口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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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熟人送來的,也不行。
這第二條規矩,就直接懟在了當時弋陽縣縣長的臉上。
這位縣長,恰好是方志敏當年的同學,心里念著舊情,也敬重方志敏是條漢子,三番五次想提著東西去接濟老太太。
可每次去,門都敲不開。
金香蓮隔著門板,話說的很硬:“你是吃國民黨飯的官,我兒是共產黨,道不同。”
一個字不識的農村老太太,心里那條線,比誰都分得清。
時間一晃就是十幾年,直到1949年,解放軍真的開進了弋陽。
當金香蓮親眼看到那熟悉的紅五星時,她才“哇”的一聲哭出來。
她知道,那個等著盼著的兒子,真的回不來了。
十四年的等待,像一場大夢,終于醒了,可人也老了。
新成立的江西省政府知道了老英雄母親的狀況,都覺得心酸。
時任省長邵式平親自拍板,讓人給老太太專門刻了一枚印章,上面是四個字:“方志敏母”。
邵省長還帶話過來:“老太太,往后您過日子,缺啥少啥,就拿著這枚印章去任何公家單位,蓋個章就行,要錢給錢,要米給米,不用客氣。”
這枚印章,說白了,就是一張無限額的支票,是新中國給英雄母親的最高待遇。
金香蓮接過來,手都在抖。
她沒多說啥,回家就找了個小木箱,把印章用布里三層外三層包好,鎖進了箱底。
從那天起,直到她1953年閉眼去世,這枚能換來一切的印章,愣是一次也沒拿出來過。
她沒跟組織張過一次嘴,就守著那間破茅屋,守著那份清貧,也守住了方志敏拿命換來的體面。
金香蓮晚年,撐著這個家的,還有她的兒媳婦,方志敏的妻子繆敏。
這個女人的故事,說出來能讓人半天喘不上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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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后來在延安見到她,都忍不住感嘆:“你和志敏一樣,有骨氣。”
能讓毛主席這么說的女人,得是啥樣?
1927年,繆敏和方志敏結婚,倆人是革命夫妻,日子都在槍林彈雨里過。
他們給孩子取名叫“松、柏、竹、梅、蘭”,盼著孩子能像這些植物一樣,有股子勁兒。
可現實哪有那么詩意。
生最小的兒子方蘭時,外面全是搜捕的敵人。
為了不讓嬰兒的哭聲引來敵人,暴露同志們的位置,剛生完孩子虛弱不堪的繆敏,一咬牙,親手捂死了自己的孩子。
這得是多大的狠心,多深的絕望。
更慘的還在后頭。
生完孩子才四天,她就落到了敵人手里。
敵人知道她是方志敏的老婆,變著法子折磨她。
方志敏犧牲后,還逼她改嫁給一個國民黨軍官。
繆敏就一句話:“要我改嫁?
除非我死。
這牢,我情愿坐穿!”
硬是熬到1937年“七七事變”后,國共合作,她才被黨組織救出來。
到了延安,毛主席聽完她的遭遇,沉默了很久,提筆寫下一句話給她:“只要奮斗,加以堅持,困難就趕跑了。”
這句話,成了繆敏后半輩子的精神支柱。
新中國成立后,繆敏回到江西工作,當上了上饒地委組織部長,算是不小的官了。
可她活得比誰都“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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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要給她配車,她不要,每天走路上下班;要給她裝電話、配保姆,她全給拒了。
她說,老公在《清貧》里寫得清清楚楚,當干部的不能搞特殊。
她不僅自己不搞,還把一輩子省吃儉用攢下的兩萬多塊錢,全捐了出去,給家鄉修水利、建學校。
這兩萬塊,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
她用自己的行動,給丈夫那篇《清貧》做了個活生生的注腳。
婆婆金香蓮那枚沒用過的印章,后來也傳到了她手里。
她跟婆婆一樣,把印章好好收著,直到1977年去世,這枚印章依舊嶄新如初。
方志敏的幾個孩子,他們的命,就像是被戰爭這雙大手隨意撒出去的種子,落在哪兒,就長成哪兒樣。
大兒子方松,從小跟著奶奶在老家吃苦,身體一直不好,27歲就病死了。
二兒子方柏(后來叫方英)和三兒子方竹(后來叫方明),算是命途多舛里的幸運兒。
方明小時候跟著母親坐牢,在牢里得了重病,眼看就要不行了。
他的姑媽,也就是方志敏的妹妹方志純,為了湊錢給他治病,心一橫,把自己未滿周歲的親生兒子賣了,換了錢救回了侄子。
后來,這兩兄弟被送到蘇聯留學,回國后都成了搞技術的專家。
可就算當了南昌市政協常委,方明的生活,還是讓人看不懂。
他常年就那么幾件衣服:一件洗得發白的紅秋衣,一套舊得發亮的黑西裝,手里拎個破人造革提包,邊角都磨禿了。
走在街上,誰也想不到這個不起眼的小老頭,是個留蘇專家,是個領導干部。
他把父親的“清貧”二字,刻在了骨子里,活成了一種本能。
最讓人心疼的,是方志敏唯一的女兒方梅。
父親犧牲時,她還是個吃奶的娃娃。
為了保住這條血脈,她被寄養在一個老紅軍家里,連姓都改了,叫“吳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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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家窮,方梅的童年記憶,就是一個字——餓。
挖野菜,摸田螺,什么能填肚子就吃什么。
等她18歲回到母親繆敏身邊時,所有人都驚呆了:英雄方志敏的女兒,竟然幾乎一個字不識。
母親繆敏心都碎了,趕緊把她送到烈士子弟學校補課。
方梅前前后后就讀了四年半的書,文化底子薄得像張紙。
可就是這個“文盲”女兒,退休后干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她自費上路,去尋訪父親戰斗過的地方。
近十年的時間里,她一個人,拖著病體,走遍了閩浙贛的山山水水,采訪了幾百個當年的老人,一個字一個字地摳,整理出了二十多萬字的珍貴史料。
對一個只讀了四年書的人來說,這背后付出的辛苦,簡直沒法想象。
她用這種最笨拙、也最真誠的方式,重新認識了那個只存在于傳說中的父親。
1991年,《可愛的中國》再版,在北京開會,方明和方梅兄妹倆也去了。
余秋里、楊成武這些老將軍看到他們,拉著他們的手,不住地感慨。
他們沒沾父親半點光,卻把父親沒干完的事,當成了自己的命。
那枚“方志敏母”的印章,從金香蓮手里,到繆敏手里,再到孩子們手里,三代人接力,沒一個人想過用它去換點什么。
它就像一個沉默的見證者,看著這個家族的人,如何用一輩子的清貧和堅守,去回答方志敏在獄中寫下的那個理想。
印章靜靜地躺在箱底,而那本用飯粒粘起來的《可愛的中國》,卻在一代代人手中傳閱。
一個代表著可以隨時兌現的特權,一個代表著需要用一生去踐行的信仰,方家的人,選擇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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