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的星光大賞不愧年度盛事,有頂流有樂子還有名場面,處于熱搜風口浪尖上的藝人,也可以近距離圍觀到他們的最新狀態。
比如身陷絲芭傳媒1.39億合約糾紛司法程序的鞠婧祎,就把糟心事放到一旁,穩定好情緒,拿出最佳狀態面對鏡頭。

之前我們寫了:
這場硬仗鞠是準備扛到最后了,但絲芭的“最牛法務部”戰績可查,如果把前人的戰績也作為解約大戰的考量,鞠的贏面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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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的覺醒和代價
絲芭的前世今生,我們曾經詳細寫過:
當時沒細說的是,這個制霸內娛選秀圈的絲芭背后,有一個最牛法務部,據粉絲統計,這個法務部曾保持虹口區法院不敗記錄。
甚至早在絲芭還叫上海久尚演藝經紀有限公司的2010年,就和“雷神之錘”李雨桐打過官司。
案情很簡單,就是說李雨桐作為久尚專屬模特,卻在外面接私單、開網店,偷摸賺錢不告訴公司,還以各種理由拒接通告……根據判決書,李雨桐要賠償違約金+損失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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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2012年10月14日,SNH48在上海完成最終選拔,絲芭王國正式開啟,法務部更是一路披荊斬棘,在合同解約方面所向披靡。
翻看絲芭在近年來227件司法案件,其中有73件與合同解約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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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解約官司來得有點快。
2013年,俞慧文的解約官司成為 SNH48絲芭體系內最早期的官司之一。在那份公開的裁判文書里,我們能看到很多不對等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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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俞慧文作為絲芭成員,每個月拿著絲芭發給她2000元生活補貼,一旦違約就要承受500萬的天價違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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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法律文書
藝人培養期在3年內,支付違約金為500萬;培養期3-5年,違約金為800萬;培養期超過五年違約金為1000萬……但絲芭任何時候有任何權利無條件和藝人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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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2000元的生活費,發放制度也十分苛刻,遲到扣60元,事假扣款520元,曠工扣款500元。那時俞慧文每月到手900多,而當時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約為1450元。
可以說,小偶像們基本是0收入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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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決俞慧文違約,但也綜合考慮到俞慧文知名度不高,又是訓練前期,酌情把絲芭提出的85萬違約金降到了20萬。
十多年前的20萬對一個小家庭來說并不是小數目,成功從絲芭解約的 俞慧文徹底退圈,2018年她被粉絲在微博上發文慶祝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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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慧文之后,小愛豆們際遇大差不大,都按照這個邏輯走上了賠違約金之路。
同樣是一期生的董芷依,是絲芭法務練手的第二個小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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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詳細的庭審記錄里看到,20歲的董芷依在訓練期間請假探親兩周,幾天后就被負責人致電不用學了也不用練了,讓她直接不用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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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董芷依還沒認識到公司的強硬手段,跟公司剛了起來,就真的就再也沒回去, 后續也沒有再收到公司安排的工作……直到兩年后,她正式成為被告。
董芷依并沒有那么著急離開公司,她曾心有不甘,給公司老總發過關于夢想的郵件,想聊一聊自己的真實想法和遭遇,并提到“ 那個時期好黑暗,看不到任何希望,我可能永遠活在那片陰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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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得到的回應依然是“你不用學也不用練了,好好準備考試吧”,最后董芷依也賠償了20萬才走人。
后來董芷依考上中戲,2019年還簽約了濱崎步的公司愛貝克思,算是延續了演藝生涯。
看起來,河妹的訓練生時期聽起來像是衡水的高三,但董芷依曾在知乎上回應過自己退團的真實原因。
她稱進河以后一開始就被黑得很慘,連家人都會被一起波及,而真正把她逼走的,是河的一個高管,指責她和日本人說自己“不開心”。
當年絲芭還是在和日本公司合作,她跟日本來的發型師閑聊幾句,流露出自己不開心的情緒。
日本發型師大概出于關心,將事情當做情緒事件報告給上級,可在高管眼里,這就是董芷依使的小聰明和心機,他對董芷依說:你別以為我們不懂你那點小心思,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想著XX走了,你就可以當C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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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董芷依知乎回答
在董芷依看來,類似這樣的精神霸凌,才是讓她逃離公司的原因。
一期生里,也有一些未成年女孩,那么未成年能成為解約的突破口嗎?
我們來看看蔣羽熙。這位妹妹12歲時曾簽約絲芭,提出解約時,蔣羽熙家人控訴絲芭讓12歲的小朋友穿比基尼,在合約中屬于招收未成人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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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微博認證是演員
可絲芭早就防到這一手了,絲芭根據藝人合約提出,他們約定的關系就不是招用與被招用的關系,而是教育培訓和實踐演藝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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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蔣羽熙太小,法院酌情判了15萬,不過最后這宗官司似乎私下和解了,法院顯示絲芭沒有交訴訟費,當撤訴處理。
在一期生的年代,絲芭尚沒有做大做強,但在以上的解約事件上,能看到絲芭是怎么主張自己的公司權益的:
場地租賃費平等攤在每一個成員的身上,餐飲費是3000元,演出服裝11套,河妹口中盒飯標準的餐飲,也要一分一毫記錄在賠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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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羽熙曾在庭上抗辯,我穿了公司的衣服,不是也還回去了么?我一個綠葉的位置也需要平攤那么多么?
這就不得不提絲芭采取的“成本計件化”,在這個計算方式里,藝人不算是人,算可視化的商品。她們身上仿佛飄動著一張從成本到收入的報表,在絲芭的商業模型里,她們是被預設好的“待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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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幻神法務部
一期生雖然在解約的時候吃了癟,但總算“走得快好世界”,后續 那些想解約的小偶像們,只能苦于自己跑得太慢了。
因為絲芭對于一期生,多少還有點一起打江山的憐憫,下手不算狠;到二期生,絲芭進一步給合約條款打上了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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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合約條款,簡單可以總結為三個延長:
1年齡延長:8年期滿時,若乙方未滿30歲,延至其30周歲。
2業務延長:公司簽署的第三方合約涉及 乙方 時,可同步延長至該第三方合約期滿。
3權利延長:乙方影視活動的獨家代理權期限固定為20年。
年齡延長很好理解,愛豆最輝煌的時期,也就是河妹30歲之前的盛花期,都屬于公司;業務延長和權利延長,就是讓那些有實力有潛質的愛豆,即使在30歲之后依然能為公司發揮余熱。
看到這里,精明的你或許會問,條約這么苛刻,為什么還有這么多女孩前赴后繼地去簽約呢?
據二期生黃婷婷說,二期生能夠進入決賽,這份合同就是入場券。
當年她大學還沒畢業,只身來滬參加選拔,在通過兩輪面試后,她和其她選手現場就收到絲芭事先打印好的合約,同時被告知當場簽約才可以進入終選。
過程中并沒有任何協調的空間與機會,以至于大部分人都是糊里糊涂簽了這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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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約換項目(出道位),內娛養成系/選秀多少都這個德行。
像當年參加青你的河妹,交換條件就是續約到2028年。
2020年10月8日,一期生8年合約到期畢業,但參加過青你的一期生戴萌、許佳琪、莫寒,張語格、徐晨辰全部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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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戴萌續了約也待不住,2023年7月,戴萌提出訴訟,2024年12月成功解約,賠償公司60萬獲得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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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妹婚戀必須 經過絲芭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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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妹因為生病、傷痛等原因無法工作,絲芭常規做法是先讓妹子退團休養,然后等河妹自己提解約,接著又是打官司……比如身體原因無法跳舞的蘇杉杉,重度抑郁的陳怡馨,最后都是走法律途徑解約。
絲芭還有一個凍結條款,假如河妹被認定不履行職責,就可能觸發這個凍結條款,然后合同無限期延長,直到公司方面通知解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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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合同到期,還有競業禁止的條例。
5年之內不允許給絲芭的客戶演出代言, 總選前50名的,包含第50名的,絲芭有權提前續約,乙方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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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合約里 全是權利,責任只字未提……
這些合同的內容都是出現在2013年,可以說,絲芭對人性的把控,精準體現到了這些合同條文里, 而且頗具前瞻性……
河妹30歲前的青春,被牢牢焊死在嘉興路267號,不準結婚不準戀愛,獲得成就以后就要無條件續約……
簽下這份合約時,馮薪朵19歲,黃婷婷19歲,鞠婧祎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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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絲芭的解約案中,更能體現前瞻性的,是一個“皮套人追責”案例。
林憶寧是絲芭的六期生,但是在絲芭久久沒發展就退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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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入團,2018年就退出公演,之后她成為B站頂流虛擬主播,同時也受到絲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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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憑什么起訴她呢?在網上曝出的六期生的合約里,合約項下的“演藝活動”,絲芭是合約內唯一的獨家經紀,這個形象,同時也包括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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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這是2016年的合約啊!這個條款仿佛能預測到Ai時代的發展,甚至能在Ai時代為甲方的權利兜底。
由此可見,對絲芭而言最重要的資產就是人,河妹從頭發到腳趾頭都是賺錢的,都是不會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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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絲芭,才是真正的戰場
河內粉絲流傳一句話:登堂入室的堂,是對簿公堂的堂。
有網友觀察發現,絲芭對于那些普通家庭、名氣也不大的女孩,索賠會相對克制一些,通常付到20萬違約金就可以走人了。
可對于已經進入總選殿堂的女孩,則是另一種標準。
比如馮薪朵,短短4年晉升到總選季軍,在上海差不多已經是頭部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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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她突然提出去要去北京兼職BEJ48 Team E,粉絲們紛紛夸她有事業心,結果被爆出來,是去北京談戀愛的。
要不是私生照片拍到,大概誰都不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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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馮薪朵當時 和隊友陸婷是大熱CP,絲芭還給她們倆定制了雙人小分隊,出了cp專輯。結果一談戀愛,cp粉跑路了。
2019年底被曝出戀愛,2020年2月就開始消極工作,公司多次催促她歸隊她也不回復,并且在合約期間和第三方合作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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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馮薪朵2021年10月合約就能到期,但考慮到她在合約期間的違約行為,法院判定她交付違約金120萬。
目前馮薪朵還沒有繳納違約金,已經限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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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頂流的黃婷婷,絲芭對她投出的心血,僅次于鞠婧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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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黃婷婷控訴絲芭對她缺少演藝規劃。絲芭列出了2013年以來,為黃婷婷提供的影視資源,同時支付了899萬的報酬。
黃婷婷控訴絲芭的違約行為中,同時包含了隱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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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婷婷提到粉絲為她總選投票產生的收入、個人生日會門票、周邊衍生品銷售,都屬于她的個人創收,但公司從未支付分成。
絲芭回應,總選等收入,是公司經營所得,已足以涵蓋成本,不屬于個人直接分成范疇。
黃婷婷跟公司談粉絲,公司跟她 談公司成本收入,白紙黑字;黃婷婷要求看報表,公司表示這是機密……
最后法院判定黃婷婷解約無效,繼續回絲芭工作,而這便是后來黃婷婷再次上訴,并最終演變為賠償350萬解約金的前哨戰。
這350萬有種愛之深恨之切的意味,是目前絲芭賠償金的巔峰。中間黃婷婷還做了一段時間的被執行人,2023年6月,黃婷婷償還賠償金后,獲得自由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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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退團到2023年6月獲得自由身,中間也蹉跎了4年。
目前的黃婷婷也開始拍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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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絲芭在打官司上所展現出的必死決心,是即使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也要干到底。
趙嘉敏曾經是總選冠軍巔峰,一旦鬧得不愉快就是雪藏五年;戴萌鬧解約,公司二話不說法庭見;黃婷婷2019年和陳學冬拍了《小夜曲》,同年鬧解約,絲芭直接把這部已拍完的劇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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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絲芭出來總要脫層皮的。
三期生陳怡馨,2016年9月曾以河妹身份參加馬東的綜藝節目《飯局的誘惑》,并成功吸引一批忠實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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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后,陳怡馨在微博曝出一張重度抑郁癥的診斷書,并且想以此為由解約,但絲芭認為,她擅自離隊并沒有告知病情屬于違約,而她離開的原因,也不過是想在其他區域展開演藝活動。
為此,絲芭主張賠償150萬,法院酌情降為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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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官司結束,2018年12月陳怡馨成功簽約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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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五期生沈夢瑤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哮喘嚴重,患上中度抑郁想解約,和公司商議無果開始走上訴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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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夢瑤的律師感慨,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書面材料得用行李箱裝,電子材料3.61個G,終于在2024年11月解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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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因為違規,被絲芭主動斬斷合約的。GNZ48(SNH48姐妹團)十期生陳泓宇私聯粉絲索要錢財開親情卡,讓粉絲買包,絲芭立馬給出處罰通告,開除陳泓宇GNZ48成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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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陳泓宇因為在抖音發布肖像構成盈利,被絲芭追訴55萬賠償,因為沒繳費,最后被限制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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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能從解約金里逃脫的。BEJ48(SNH48的姐妹團)成員陳逸菲,通過考公,順利上岸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公務員,實現了無痛解約。![]()
其實SNH簽的是競業協議,就算小陳考公沒上岸,只要以后不干演藝事業就可以不賠違約金,滬區公務員的身份,只是讓法務更加確認她將來是會好好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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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好聚好散的,大概率是私底下談妥了條件。
SNH48九期生楊令儀,2019年回去考研,用微博小號跟大家說了再見,似乎也和絲芭也沒有大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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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00后妹子任玥霖本來是BEJ48 Team J 一期生成員,后來去了樂華也是神操,而不聲不響解約的還有萬麗娜,直接在ins上回應已經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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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藝彤在合約期還有一年的時候就離開了,簽約了海西傳媒,還上了浪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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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48卻轉發了李藝彤的浪姐初舞臺,還鼓勵她“乘風破浪,勇敢飛翔”。大方得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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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過《創》的趙粵,《青》的孫芮發的也是約滿后和平分手的道別微博。
與其大動干戈打官司影響職業口碑,淡定熬到解約,轉身謝幕是更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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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鞠姐,她本來也屬于能合同期滿,瀟灑說再見的選手,只是絲芭拿出的“補充協議” ,成為這場內娛解約大戰的關鍵武器。
從2012年至今,在這場名為“養成”的豪賭里,法務部永遠是那個不敗的莊家。女孩們夢想的代價,卻是用最好的年華去換一張沉重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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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姐結語:
絲芭王國存在一個精準、殘酷的商業閉環——資本負責播種希望,法務負責收割代價。
從一期生的20萬到如今動輒百萬的“贖身費”,每一張判決書背后,藏著女孩們逐夢演藝圈的真實市價。
絲芭法務部毋庸置疑是很厲害,能擁有預知能力一般為公司爭取到最大權益,但內娛大部分養成系公司的合約,其實也超脫不了絲芭的框架。
日韓造星模式,就是資本攜系統優勢加強大法務碾壓個體的典型,國內引進日韓這套模式的公司,學到了這份敲骨吸髓的糟粕,卻學不來日韓公司強大的培養與規劃能力。
正因如此,每位懷揣“一夜成名”夢想的女孩才應該更加鄭重預警:夢想很貴,自由更貴,每個逐夢演藝圈的年輕小朋友,都一定要謹慎對待自己的簽名。
今天的深夜話題是:
你覺得這場合約大戰,鞠婧祎贏面有多少?
來評論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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