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即將過去,我們又要迎來一個新的年頭了。在2025年里,全國養老金進行了一次普調,今年的全國平均調整比例是2%,雖然創下十多年來最低但漲總比不漲好。
明年養老金還會繼續上漲嗎?相信這是廣大退休人員最關心的事情。從近期人社部門的表態來看是很有可能繼續調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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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人社部部長王曉萍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署名文章,主要講的是就業方面的問題,同時也提到了社保待遇,原文如下。
“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提高養老金水平,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
人社部領導的話已經說得非常明了,直接講到了要“提高養老金水平”。這與高層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里要求的制定城鄉居民增收計劃匹配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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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在署名文章里的表態讓我對2026年繼續調整養老金充滿信心,在我看來養老金實現22連漲的概率是很大的。
如果明年繼續漲錢,那么哪些人能夠漲得更多些呢?比如,累計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退休人員是否可以因長繳費年限獲得實惠?我們來分析一下。
養老金的調整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成熟的模式,繳納社保的年數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
調整項目里有一項與累計繳費年限直接掛鉤,各地方案規定根據退休人員繳納社保的累計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調整金額。比如,規定一年繳費年限增加0.8元,20年繳費年限對應16元的掛鉤累計繳費年限增加額、30年對應24元、40年對應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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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繳納30年以上社保的退休人員肯定能多獲得一點增加額的。
另外,部分地區有額外的政策鼓勵“長繳”。像北京每年對年齡達到65歲以上且累計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退休人員額外增加5元/月的養老金。
山東、江蘇、浙江等地的工齡單價是不同的,繳費年限越長單價越高。如何理解呢?給大家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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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掛鉤累計繳費年限增加額的規則是,15年以內部分一年加0.5元、16年至30年部分一年加0.8元、31年及以上不得行一年加1.1元。
兩位退休人員,張三的累計繳費年限是20年、李四是40年,前者的掛鉤累計繳費年限增加為11.5元,后者是30.5元。
李四的工齡是張三的兩倍,但掛鉤累計繳費年限增加額卻達到了2.7倍,究其原因是當地給超過30年工齡部分設置了較高的工齡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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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縱向對比可以發現,長繳費年限給退休人員帶來實惠正在逐步縮小。
這是因為近年來直接掛鉤累計繳費年限的增加額部分占比越來越低了,導致不論30年以上還是以下的工齡單價整體而言都有所下降。
總結一下,明年如果繼續調整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30年以上是能多漲錢的,但多漲的幅度沒有前幾年那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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