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橋區市場監管局緊盯社會關切和群眾期盼,聚焦保健食品、肉類食品、電動自行車、智能坐便器等民生領域重點產品,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民生“鐵拳”行動,從嚴整治各類違法行為,查處一批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有效凈化市場環境。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潮州市湘橋區金某健食品店虛假宣傳案
經查,該食品店在現場講座銷售靈芝孢子粉膠囊過程中,虛假宣傳該產品具有“滋肝養腎、治療抵抗腫瘤、調節機體免疫力、降血糖、降血脂、抗氧化、抗衰老、抗炎、鎮痛”等功效。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中老年保健品市場亂象頻發,尤其是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治療功效的突出問題,嚴重誤導消費者,侵害中老年群體的健康與經濟權益。此案的查辦,彰顯了湘橋區市場監管局對違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凈化中老年保健品市場環境,遏制虛假宣傳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案例二
潮州市湘橋區某食品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手撕豬肉脯”案
經查,該食品廠存在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手撕豬肉脯”的行為,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肉制品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飲食健康與生命安全,違法添加、以次充好潛藏風險。湘橋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肉制品安全監管,以案件查處強化懲戒震懾力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肉制品等高危品類風險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案例三
潮州市湘橋區某友摩托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
經查,該摩托車行存在改裝并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改裝過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嚴重威脅消費者人身與財產安全。湘橋區市場監管局重拳整治、嚴格執法,不僅懲處了違法商戶,更向行業傳遞出明確的監管信號,警示經營者嚴守法律底線與安全紅線。
案例四
潮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廠銷售未經國家強制性認證的智能坐便器案
經查,該公司存在出廠銷售未經國家強制性認證的智能坐便器的行為,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作為全國智能衛浴產品的核心產區,質量是產品發展的生命線。湘橋區市場監管局通過查處并公布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警促治,既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把生產源頭質量關的堅定決心,更是服務行業規范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切實舉措。
案例五
某機械設備工程(潮州)有限公司涉嫌交付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梯案
經查,該公司存在交付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梯的行為,湘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未經檢驗交付使用的電梯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眾安全。湘橋區市場監管局及時排查并消除隱患,依法懲處、以點帶面,進一步壓實電梯相關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在行業內形成有力警示,推動行業嚴守安全底線,切實守護人民群眾“上下安全”。
▍來源:湘橋區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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