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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被告人李宇、徐向陽、賈霞涉嫌犯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范永歸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并當庭宣判。
法院以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七年,判處被告人徐向陽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賈霞有期徒刑六年;同時,禁止被告人李宇、徐向陽、賈霞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相關的職業;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
法院查明,事發后,方城縣獨樹鎮英才學校與13名死亡小學生的近親屬簽訂賠償協議,賠償每名遇難學生近親屬各項費用130萬元。上述賠償款已于2024年1月支付完畢。
法院認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范永歸等人案發后已依法獲得賠償,對其訴訟請求依法不予支持。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遇難學生的近親屬有獲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權利。事發后,我曾就此案可獲賠償數額撰文,欲知詳情可點擊此處鏈接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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