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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源于生活,但有些生活比藝術更敢寫。
前文回顧:
收藏家龐萊臣的后人怎么也想不明白,66年前龐家無償捐給國家的137件古畫,怎么有五件就從博物館庫房里“蒸發(fā)”了?
“經(jīng)鑒定為偽作,已按程序處置。”當南京博物院用這十二個字回應《江南春》圖卷現(xiàn)身拍賣行的質(zhì)疑時,輿論大嘩。
博物院提供的證據(jù)看上去很“扎實”:1961年張珩、謝稚柳等專家的鑒定記錄寫著“偽,一般”;1964年本院專家再次確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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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兩份關鍵文件在法庭上亮相時,被打滿了馬賽克,只露出“仇英《江南春圖》假”幾個字,鑒定依據(jù)、詳細意見全被模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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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的疑問很直接:如果真是贗品,為何要等三十多年才處理?1997年“劃撥調(diào)劑”時,為何不通知捐贈人后裔?2025年拍賣圖錄上估價8800萬的“贗品”,當年為何只賣了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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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吊詭的是,2014年南博舉辦“龐萊臣虛齋名畫合璧展”時,副院長王奇志公開稱贊這批捐贈是“最珍貴的書畫藏品”。怎么十年后,同一批畫在法庭上就變成了“大量偽作”?
這臉打得響。
1
讓我們把聚光燈從《江南春圖》移開,照向南博的管理暗角。
1961年鑒定時,三位專家的意思是龐萊臣看走眼了。但既然知道捐贈人當珍寶捐贈,博物館不該告知一聲嗎?從1961年到1997年,三十六年時間,足夠寄多少封掛號信?
2001年4月16日的銷售發(fā)票寫得明明白白:《仿仇英山水卷》,顧客購買,6800元。到了2025年拍賣行嘴里,就成了“仇英真跡”。
要么當初的專家全瞎了,要么現(xiàn)在的市場全瘋了。
別忘了老院長姚遷的悲劇。1984年,《光明日報》兩篇報道指控他“以權謀名”,逼得這位在戰(zhàn)火中搶救過文物的老館長在家中自縊。一年后中紀委平反,說全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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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其庸在口述史里透露了關鍵信息:姚遷經(jīng)常記錄領導借畫,到期就去催還,后來這些老同志心里有點不高興了。
原來在有些領導眼里,博物館不是文化遺產(chǎn)寶庫,是自家書畫租賃店。
2
現(xiàn)在我們來玩?zhèn)€“如果”游戲。
1953年,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鄭振鐸給徐森玉寫信,將《江南春》列為“非要不可”的征集對象。這位文物界的“國眼”,會為了一幅“偽作”親自點名嗎?
要么鄭振鐸看走眼了,要么1961年的專家組看走眼了。有沒有可能,有人需要它“被走眼”?
在小說《古董局中局》里,寫過這么一段:找個專家出份假鑒定,把真品說成贗品報廢,悄悄流到古董販子手里。上級發(fā)現(xiàn)了,一句“鑒定有爭議”就能搪塞,“誰鑒定古董還沒個走眼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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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源于生活,但有些生活比藝術更敢寫。
看看湖北省浠水縣的先例:1981年聞鈞天捐贈150幅畫,2011年只剩63幅。館長一句“被領導拿去送人了”,輕描淡寫。專案組從某位前館長家里搜出51幅。
原來“捐贈”的意思是被館長拿回自家客廳。
復旦大學陸建松教授講過更荒誕的:在西北某博物館,負責人指著堆成山的文物說:“陸老師,你拿走一件吧。”那語氣,像在菜市場讓棵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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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這場風波讓博物館的公信力幾近破產(chǎn)。
如今南博用行動告訴所有潛在捐贈者:捐給博物館的畫,可能有一天會出現(xiàn)在拍賣行的圖錄上,而你只能在新聞里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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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官網(wǎng)上,龐家捐贈作品仍是最珍貴的書畫藏品。但它更像一則黑色幽默廣告:本館最珍貴的藏品,有可能因故消失,最終解釋權歸本館所有。
我們失去的何止是幾幅古畫?我們失去的,是整個社會對文化傳承最后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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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還打算把傳家寶捐給國家的人們,或許已經(jīng)在重新思考:是把寶貝鎖進自家保險柜,還是送進那個可能把它變成“贗品”再“調(diào)劑”出去的公共庫房?
這個問題,南京博物院欠所有中國人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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