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江門一位女生的路邊攤消費經歷沖上熱搜,讓無數網友直呼 “太坑”。
![]()
原本只想花二三十塊買根麻花嘗嘗鮮,問價時攤主說 38 元一斤,還特意強調 “切了就得要”。
![]()
![]()
女生隨口叮囑 “別宰我” 后,指了個大概長度,沒想到攤主手起刀落,一上秤直接算出 162 元的天價。
![]()
最終女生只能吃啞巴虧付錢,等想回頭找攤主時,對方早已不見蹤影。
![]()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全網共鳴,正是因為太多人遭遇過類似的 “路邊攤刺客”—— 看似合理的單價,搭配上 “切后強制消費” 的套路,再加上消費者對重量的認知盲區,最后被迫為遠超預期的賬單買單。
拆解麻花天價賬單的 3 個套路
其實這類流動攤販的宰客手段,早就有跡可循,核心就是抓住了消費者的心理弱點和信息差:
- 模糊重量概念:38 元一斤的單價聽起來不算離譜,但麻花作為高密度面食格外壓秤,一根大麻花動輒三四斤,折算下來輕松過百元,而攤主從不會主動提醒重量風險;
- 強制消費綁定:提前拋出 “切了就得要” 的規則,利用消費者怕麻煩、愛面子的心理,哪怕價格遠超預期,多數人也會選擇息事寧人;
- 流動經營避責:攤車沒有固定位置,不靠回頭客盈利,態度強硬且事后容易跑路,消費者想維權都找不到人。
這和之前引發熱議的重慶 780 元天價燒烤、長沙 106 元麻辣燙如出一轍,都是流動攤販利用 “信息不對稱 + 強制交易” 的套路收割消費者,本質上都是侵犯權益的違法行為。
法律明確:“切了就得要” 不合法!
很多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會誤以為 “自己指了位置就是同意購買”,只能自認倒霉,但從法律層面來說,攤主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 違反公平交易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獲得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有權拒絕強制交易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
- 構成價格欺詐嫌疑:攤主只強調單價卻隱瞞重量風險,誘導消費者做出錯誤判斷,屬于變相的價格欺詐;
- 強制交易不受保護:“切了就得要” 的單方面規定,屬于排除消費者權利的不合理條款,法律上并不認可。
哪怕消費者已經指認了切割位置,只要后續價格遠超合理預期,依然有權拒絕購買,并非只能被動買單。
遇到路邊攤刺客?這樣維權才有效
面對流動攤販的套路,與其事后生氣,不如提前做好防范,真遇到問題時也能有理有據維權:
- 消費前明確金額:不要只說 “切一點”,直接告知攤主 “我只買 10 塊錢的” 或 “最多 20 元”,把金額鎖死最靠譜;
- 全程保留證據:付款記錄、現場錄音錄像、商品照片都要留存,這些都是后續維權的關鍵依據;
- 強硬拒絕強制消費:如果攤主堅持 “切了必須買”,直接明確告知 “這是強買強賣,我會投訴”,同時撥打 12315 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電話舉報;
- 及時報警求助:若攤主態度惡劣、阻攔離開,可直接報警,移動支付記錄和現場證據能幫助執法部門追蹤追責。
流動攤販的存在確實給生活帶來了便利,但便利不能成為宰客的借口。無論是 38 元一斤的麻花,還是天價燒烤、麻辣燙,消費者愿意買單的是商品本身,而不是被套路后的強制消費。
希望這起事件能給更多人提個醒:路邊攤消費時多留個心眼,遇到不公平時別忍氣吞聲,你的每一次維權,都是在凈化市場環境。
你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的 “路邊攤刺客”?當時是怎么處理的?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經歷和看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