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近期,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隊持續嚴查嚴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并曝光兩起典型違法案例,以此警示所有駕駛人:法律紅線不可碰,安全底線不能忘。
案例一:男子深夜醉駕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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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凌晨,在G65包茂高速高田收費站,高速三大隊民警發現一輛小車行駛軌跡異常。示意停車后,民警聞到濃烈酒氣,駕駛人王某神情慌張,言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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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測,王某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17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面對結果,王某交代,當晚他與朋友飲酒后,心存“深夜高速查得松”的僥幸心理,執意開車上路,最終被查獲。
目前,該案件已刑事立案。王某將面臨刑事處罰,同時其駕駛證被依法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案例二:男子酒駕重型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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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4日晚上,在G65包茂高速高田收費站,駕駛人李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至高速出口時,因身上散發酒氣被在此執勤的高速三大隊民警察覺。
經現場酒精檢測,李某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性質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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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得知,李某明知重型貨車體積大、制動距離長,飲酒后駕駛風險極高,卻仍抱有僥幸心理鋌而走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李某將面臨5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同時其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依法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徹底失去從事貨運駕駛工作的資格。
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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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駕駛不僅是對自身生命安全的漠視,更是對他人生命與財產安全的嚴重威脅。依照我國法律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將面臨拘役、罰金等刑事處罰,并留下終身案底,直接影響個人及子女的政審資格;若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罰更為嚴厲——高額罰款、行政拘留與長期禁駕等措施,必將給個人前途和家庭生活帶來深重影響。
當前,各類聚會聚餐活動增多,酒駕醉駕肇事風險顯著上升。請廣大駕駛人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聚會結束后主動選擇代駕、出租車等安全出行方式。同時也請提醒身邊親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高速公路通行安全。請牢記: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2025頭條留言活動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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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勸告桂林市各級部門已經提醒過很多次,但有的人就是記不住,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還是那句話,為了自己和家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內容來源:桂林交警
▍圖片來源:見標注(其余源于網絡)
▍圖文編輯:必被LQ的人字拖
顧晃任律師
廣西瀛桂律師事務所律師
(微信同號)
該律師專注于公司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勞動法等領域,任桂林多家企業法律顧問,有需可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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