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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皮劃艇、龍舟運動員王莉實名舉報云南省松茂體育訓練基地負責人范某文,引發關注。
據新黃河客戶端近日報道,在舉報視頻中王莉說,自己獲得亞運三金,回到云南省松茂體育訓練基地后,訓練基地負責人范某文向她索要國家發放的15萬元比賽獎金。“當時,我已經將銀行卡轉交父母保管,沒有給他這筆錢,他便當眾指責我‘愚孝’。”
如果王莉所反映的情況屬實,松茂體育訓練基地負責人范某文索要獎金的做法很離譜。既然王莉獲得了亞運三金,就應該享受應得的比賽獎金;既然比賽獎金匯入王莉的個人銀行賬戶,也說明這是運動員個人應得的收入,體育訓練基地負責人憑什么來索要?
而且,索要獎金不成后,王莉疑遭一系列“報復”——“公開會議上,我被貶損為不知感恩,被惡意邊緣化、禁止訓練。在我毫不知情時,退役材料被擅自上報。”云南省體育局也證實,確實有王莉的退役申請材料。但這并非王莉選擇退役,而是“被退役”。
另外,王莉還反映,隊內充斥著辱罵與體罰,有隊員頭部被重創致縫針;因未寫日記,隊員被罰跪,照片被發至家長群。配圖顯示,有一張兩人跪地、一人坐在沙發的照片。種種跡象顯示,松茂體育訓練基地變成了“霸凌基地”,不只是王莉一個人遭遇霸凌。
目前,云南省體育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針對此事,正在依法依紀依規開展相關的調查了解情況。對于調查結果,我們拭目以待。但王莉敢于實名舉報,說明已掌握被索要獎金、被霸凌的相關證據,否則要為此承擔侵權后果。即王莉實名舉報并非是頭腦發燒。
近年來,我國很多運動員在各種國際體育大賽上摘金奪銀、為國爭光,而榮光背后付出了常人難以想象的艱辛。國家對獎牌得主進行相應獎勵是應有之義。雖說運動員獲得金牌背后也有教練員、訓練基地的功勞,但獎金各領各的,他人無權索要運動員的獎金。
《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在運動員的獎勵名次獎金和創紀錄獎金數額內,應主要考慮獲獎運動員,同時也要考慮為該運動員獲得獎勵名次和創紀錄做出貢獻的陪練等其他有關運動員。但要注意,是“其他有關運動員”而不是基地負責人。
所以,訓練基地負責人無權索要運動員的個人獎金,更不能利用職權對運動員進行打擊報復。反觀王莉反映的情況,該訓練基地涉嫌以多種方式霸凌運動員,這會損害運動員身心健康。比如罰跪是對運動員人格和身體的雙重傷害。王莉因遭受打壓患上重度抑郁。
云南省體育局機關紀檢委介入調查值得期待。但考慮到松茂體育訓練基地是云南省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不免給人一種“老子調查兒子”的印象,調查處置的公正性可能面臨質疑。因此,還應邀請其他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人士、媒體等參與調查。
任何體育訓練基地都應該規范化管理,不能變成某些基地負責人的“家天下”。對此,《國家體育訓練基地管理辦法》針對國家隊的訓練基地進行了統一規范。各地方體育訓練基地也要參考前述管理辦法。其中,如何防范負責人、教練員霸凌運動員,應該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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