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
再一次來到這個工地討要菜錢。來了三次,次次沒錢,找理由不給。讓老公來討,他笨嘴笨舌的,為了三百五十七元錢,張不開嘴。沒法,我又扛著有六個月身孕的肚子來了。
到了的時候,食堂師傅已經快做好飯了,滿滿一大鍋芹菜炒肉。肉也是少得可憐,但畢竟是葷菜。理由還是一如既往的說辭:沒錢。磨了幾個小時,還是說沒錢,不給。眼看著到下工時間了,工人陸陸續續往食堂這邊走來。我想了想,實在沒辦法,三百五十元可是我一個月的生活費用啊。我用腳蹭了蹭廚房外堆放的煤堆(那時候還是用煤燒飯),順手抓了把煤渣,然后靠在廚房門口。
我故意把不顯眼的肚子扛了起來,對著走到門口的工人們說:“今天吃不了飯了,因為(他們)欠我的菜錢沒給。”工人們一見大肚婆擋在門口,也知道我是沒有辦法了,就也都順勢撒起哄來:“喲喲,不吃飯啦,那就干不了活啦!”工頭一見沒轍,就跟我說:“妹子,有事好好說,別撒潑。”我心一橫地說:“今天要是見不到錢,那錢我就不要了,這鍋菜歸我了。”我對著那鍋菜,示意一下我手里的煤渣。
工頭慌了,拿出電話,嘰嘰咕咕說了一通。不到十分鐘,一個老板模樣的人跑了過來:“多少錢,我給!”
“三百五十七,一分不少。”我說。
那人從口袋里掏出三百六十元給我:“給,給,都是你的,不要找了。”我說:“不用!”我倔強地說,“找你三塊,我只要我自己應得的菜錢。”
找過零錢之后,我對著門口準備吃飯的工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說:“對不起,耽誤你們了。”現場一片寂靜。心酸的淚始終沒流下,因為我是昂著頭走的。
那一年是2007年底。天出奇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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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我媽所寫文章《討債》原作手稿
《我們家不吵架》
那一年應該是2008年前后,鄰居小兩口不知道什么原因,三天一大吵,天天小吵不斷。作為鄰居,我和老公聽到吵鬧聲,丟掉手中的活兒,趕到鄰居家去勸架。左鄰右舍地住著,雖能勸解鄰居,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有時鄰居發展成了打架,雖然沒有傷筋動骨,但大人小孩都看在眼里,(這似乎)成了日常生活。
每天的吵吵鬧鬧成了常事,誰家的廚房不冒煙?我和老公臨近傍晚,也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來,他一句我一句。孩子奶奶抱著兒子,躲在一邊勸解,本身也沒啥大問題。我們爭執了幾句,又各自忙起了家務。我認為生活就是這樣。
吃了晚飯,洗洗碗筷,臨睡前因為紅了臉(指吵了架),沒和老公睡一張床,有點小性子,鋪了張葦席睡在堂屋地上。因為是夏天,門開著,扇著吊扇,勞累了一天,躺下就睡著了。
睡到半夜時,驚醒中門口隱約站了一個人影,我忙著叫著老公的名字。這時候已經忘了和老公不說話還在吵著架了。起了身,開燈向門口望去。
燈亮了,老公鯉魚打挺跑到堂屋門口,只見兒子滿臉淚水地站在門口。我急忙把兒子攬到懷中。兒子平時跟他奶奶睡,六七歲了,因為住校,一個月在家不了一兩天。聽到我的驚叫,孩子奶奶也趕緊起來了,一起圍著兒子。我顫抖著聲音問:“半夜三更,咋不睡覺呢?”
兒子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地說:“你們倆吵架,誰也不理誰,我怕你倆晚上也打起架來,連拉架的人都沒有。我在奶奶屋里一夜沒睡,不放心,才站在門口,聽聽你們還吵不吵了,打架了沒有。”
我那六七歲的兒子,幾句話說得我們全家人都紅了眼。我抱著兒子說:“沒事,沒事,你放心,孩兒,你爸我倆不吵架,不打架!”小小年齡,兒子就承受了不該承受的壓力。
兒子在他奶奶懷中,一步三回頭地去跟奶奶睡覺了。小嘴還撅著,一副不放心的樣子。
老公當即認了錯,也不知是誰對誰錯,反正他認錯了。老公拉著我的手說:“為了孩子,我們真不應該吵架。最起碼不該當著孩子的面吵架。”
是的,我們不吵架。家規第一條:有事須商量,堅決不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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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我媽所寫文章《我們家不吵架》的原作手稿
讀《討債》時讓我很動容,一方面為我媽懷著我妹妹,冒著寒天前后四次,為了三百五十七元錢奔波討債而心疼;一方面為工人師傅們能理解我媽,并和我媽站在一起而感動。我媽說,若不是工人們“起哄”嚷嚷要不干活了,老板也不會那么快就出現結賬。她手里攥著的那把煤渣,確實能把一鍋不是葷菜的葷菜給毀掉,但這些老板是不會在乎的,老板怕的還是工人們知道他連小錢都欠著不給,就不跟著他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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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三十年前,我媽在南方廠里做工
我爸嘴笨,抹不開面兒,以妥協說好話的方式要賬,但一直要不來。我媽以斗爭的方式要賬,拼著不要這錢,我也要給欠賬者找麻煩的架勢,很快就要到錢了。這也正如毛主席所說的那句話一樣:以斗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斗爭不是目的,沒有人喜歡亂的局面,但斗爭是手段,沒有這個手段,就難以達到團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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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我媽本月初在鄭州住院,她的床頭還放著一本《滄浪之水》
我對于《我們家不吵架》所寫的事情仍有部分記憶,這也暴露了我從小就有的性格缺陷:戰戰兢兢、缺乏安全感、總是做最壞的打算。這可能和我六歲半就開始住校有關,我理解我不得不住校的原因:父母忙于生計,奶奶腿腳殘疾,沒人接送我照顧我。我雖然極其厭惡住校,但那時候的我也認為這樣挺好的——我的聽話懂事,能給我的父母及奶奶減輕很大負擔。
但我眼見鄰居家叔嬸的吵架乃至打架的場面(他們有時候打架打到街上來),最后到他們家的分崩離析,這都給我埋下了后怕的種子。我怕我父母也這樣。我本來一個月就見不到父母幾面,他們要是再吵,那我豈不是更見不到他們了?所以我不敢睡覺,我要提醒他們,不能再吵了。于是就有了大家看到的六七歲的我,半夜“勸架”事件的發生。這樣的“勸架”方式確實卓有成效,我現在已經二十四歲了,這十五六年來,我爸媽確實沒有再吵過架,最起碼我沒有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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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自身“斗爭”的方式,求得我父母的團結。無論他們的“是否”出于真心,但這倆人也在一塊過快三十年了。現在他們人到中年,慢性病頻生,更得聽我的意見了。現在不需要我媽再去頂風冒雪討債賺錢了,他們也更是不會吵架了。畢竟兒子大了,會獨當一面了。
之后我會開個文章專欄,專門發我媽寫的散文。我媽的病不支持她再干重活了,她以后寫文章的時間比之前寬綽不少。我會鼓勵她繼續寫,專欄系列文章的打賞,我也會全部轉給我媽。不是說兒子和媽之間要明算賬什么的,而是這樣做,更能讓她認識到她自身的價值。除了種地擺攤,她可憑自己的樸素又真摯的文學功底,讓自己另一面的價值,得以被看到。
我媽之前寫的兩篇文章:。大家可點擊文章標題直接跳轉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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