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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紅博主教唆粉絲“人肉”外灘保安引發關注。圖/澎湃新聞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博主“幀十八”在上海外灘觀景平臺上直播時,因遭保安勸阻,隨即喊話直播間粉絲“人肉”保安。12月15日,記者從上海黃浦警方了解到,警方對該博主進行教育告誡后放行。
12月16日,記者從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獲悉,涉事博主的直播行為占據觀景道并引起游客圍觀,影響了旅客正常游覽,保安對其勸阻但遭拒絕,隨即由警察出面訓誡勸離。12月16日18時許,涉事博主的相應賬號已被封禁。
僅僅因為當事保安的幾句勸阻之言,這名所謂的網紅便試圖招呼粉絲一哄而上,對開展職務行為的保安進行“人肉”。如此囂張的做法,不僅無視公共場所理當遵循的規則,逾越了公域中所應當遵守的秩序邊界,也公然突破了法律法規的界限。
觀景平臺是供市民游客休閑游覽的公共區域,絕非個別博主肆意占用、影響他人通行的私人直播場域。保安的及時勸阻,是對公共利益的守護,倘若因此就要被“人肉”,無疑暴露了部分流量從業者扭曲的價值觀。
“人肉”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覷,過往的諸多案例對這一點早有明確。也因此,我國多部法律都針對相應問題進行了明確。無論是民法典還是個人信息保護法,抑或刑法等,都有著相當明確的規定,這也是法治社會的常識。
如民法典就明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強調,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
然而,在這位網紅博主的囂張表現中,這些法律常識卻被統統踢到了一邊,反而張口就教唆粉絲去干“人肉”這種違法的行徑。這種將網絡流量當作“特權”,視法律為無物的做法,是對法律底線的公然挑釁。
“人肉”他人的危害性無需多言,如今,這位博主賬號被封禁的結果,顯然是對其涉嫌違法行為的糾正。這其實也是一個警示:近年來,隨著直播平臺興起,人人都可掌握麥克風,為普通人提供了發聲與展示的平臺,這當然是好事,但一定程度上也催生出沉渣泛起的亂象。
現實中,個別博主既缺乏對公共常識、理性的基本認知,也對法律與規則毫無敬畏之心。他們將直播間當作某種私人領地,遇到與自身認知不符的內容張口就噴,有的甚至煽動網絡暴力,種種行為都逾越了相應的邊界。這必須引起監管部門和平臺等各方的常態化關注。
說到底,法治社會容不得任何囂張越界的行為,粉絲也不是博主用來泄憤的工具,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就此看,平臺當引導更多網紅博主以此為典型案例,提醒其別讓流量沖昏了頭腦,以至于突破了法律底線。
撰稿 / 蘇士儀(媒體人)
編輯 / 何睿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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