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印著“中獎”“領禮品”的快遞宣傳彩頁,看似是常規(guī)促銷,實則是電信網(wǎng)絡詐騙分子精準引流的“誘餌”。近日,新密市法院依法對一起通過快遞批量郵寄詐騙彩頁的案件作出判決,6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獲刑,斬斷一條“郵寄引流-誘導受騙”的電詐鏈條。
分工明確,形成完整電詐幫兇鏈條
2024年6月至9月,被告人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飛機”聊天軟件結(jié)識境外人員“迪拜老朱”。在明知“迪拜老朱”要求其通過快遞郵寄宣傳彩頁,系為電信網(wǎng)絡詐騙活動進行引流的情況下,劉某仍積極參與,并糾集被告人鄒某、李某、田某等人分工合作,形成電信網(wǎng)絡詐騙鏈條。被告人陳某、趙某作為西安市未央?yún)^(qū)某快遞網(wǎng)點的經(jīng)營人,在明知劉某等人郵寄的宣傳彩頁可能是幫助電信網(wǎng)絡詐騙分子引流的情況下,為了非法獲利,仍然幫助劉某等人打印快遞單號并進行郵寄。
經(jīng)統(tǒng)計,被告人劉某等人郵寄印有詐騙宣傳彩頁的快遞共計785 879份。部分群眾收到快遞后,按宣傳彩頁指引掃描二維碼,加入聊天群并下載“東方暢享”等APP,在所謂“客服”“老師”的誘導下參與“刷單返利”“做任務賺錢”等活動,最終被騙。經(jīng)查明,被害人秦某等人收到涉案宣傳彩頁后,遭受到電信網(wǎng)絡詐騙,被騙金額共計1269695元。
依法嚴懲,精準劃分罪責量刑
新密市法院經(jīng)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鄒某、李某、田某、趙某、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詐騙,仍通過郵寄宣傳彩頁、提供快遞服務等方式為詐騙活動提供幫助,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據(jù)各自參與程度、獲利情況及認罪悔罪態(tài)度,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至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至六萬元。
三招防范“快遞小廣告”詐騙
1、不貪“天上掉的餡餅”:收到標注“中獎”“免費領禮品”的快遞彩頁,務必提高警惕,此類“零成本獲利”宣傳多為詐騙開端,切勿輕信。
2、不掃“來歷不明的二維碼”:彩頁、快遞面單上的陌生二維碼,可能暗藏非法鏈接或病毒,一旦掃描易泄露個人信息,甚至被誘導下載詐騙APP,堅決不掃、不點。
3、 牢記“詐騙核心特征”:凡是要求“先墊資”“做任務升級”“拉人返利”的,無論以何種名義包裝,均屬于詐騙,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法院咨詢,避免財產(chǎn)損失。
(河南法治報記者 宋夢杰 通訊員 馬營慧 呂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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