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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謝美浴
編輯 | 付影
來源 | 獨角金融
審計圈首例“禁業”罰單落地。
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永拓所”)因牽涉3家公司財務造假,被罰沒6528萬元(沒一罰七),12月16日直接被注銷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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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證監會
與此同時,9名責任人合計罰沒1020萬元,首席合伙人10年禁入、核心責任人終身禁入!
這不是永拓所2025年第一次被罰。今年9月及11月,永拓所先后因延安必康案被罰沒1132萬、因東亞環保案罰沒228萬,如今直接被禁業。Wind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永拓所仍為16家A股審計客戶,接下來是否要更換審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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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三家公司財務造假,
永拓所遭“沒一罰七”并禁業
永拓所此次被罰牽涉到三家上市公司的審計造假問題。
具體來看,鴻達興業2019年、2020年擅自改變2019年募集資金用途;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及相應期間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處罰決定書顯示,永拓所配合鴻達興業造假,項目組成員配合鴻達興業虛構審計調整分錄,篡改合并財務報表;項目組要求鴻達興業編造會議決議內容,并將其作為關于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證據。
此外,永拓所明知鴻達興業募集資金被挪用、財務報表預付賬款科目存在重大錯報,明知審計執業存在重大缺陷,仍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結論的其他鑒證報告,未客觀、公正執業,審計獨立性嚴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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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恒久科技方面,該公司為完成業績承諾,2019年下半年,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閩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閩保信息”)及其全資子公司在與貴州銀達匯智大數據應用有限公司簽署的合同(以下簡稱“貴州銀達項目”)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各1400萬元;2020年下半年,閩保信息在與鴻達興業及其全資子公司簽署的合同(以下簡稱“鴻達興業項目”)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虛增營業收入1.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860.43萬元;2021年,由于閩保信息補轉2020年鴻達興業項目成本,虛增營業成本1348.74萬元。
在2019年年報審計工作中,項目合伙人陳曉鴻未對貴州銀達項目異常情況保持職業懷疑,未恰當評估和應對財務舞弊風險;未恰當應對在財務報表報出后知曉的事實。
在2020年年報審計工作中,項目合伙人陳曉鴻未客觀公正執業,審計獨立性缺失;簽字注冊會計師何瑜未按規定指導、監督與執行審計業務。
在2021年年報審計工作中,項目合伙人林幼云未保持職業懷疑,未評估由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簽字注冊會計師趙睿未復核審計報告和底稿,未對鴻達興業項目保持職業懷疑;項目組對閩保信息在2021年12月結轉2020年鴻達興業項目成本1348.74萬元,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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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科林環保方面,則是其子公司易有樂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有樂”)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收入,導致其2021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虛增,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而永拓所被指未恰當了解與收入相關的內部控制及業務流程,未執行控制測試;與收入相關的實質性審計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行政處罰公告顯示,針對鴻達興業、恒久科技、科林環保年度報告審計及其他鑒證執業項目,分別沒收業務收入509.43萬元、132.08萬元、169.81萬元;分別處以罰款4075.47萬元、792.45萬元、849.06萬元,合計罰沒6528.31萬元。與此同時,禁止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據悉,這是2019年證券法修訂以來,監管部門首次開出“禁止審計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處罰。
中國金融智庫特邀研究員余豐慧指出,“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此次受到的重罰無疑給整個審計行業敲響了警鐘。這種處罰力度不僅體現了監管機構對于審計質量及誠信問題的高度重視,也表明了對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北山常成基金投研院常務院長王兆江也表示,“這個案例表明監管機構正通過嚴懲提升違法成本,倒逼審計機構勤勉盡責。同時警示了審計機構要摒棄僥幸心理,杜絕‘走過場’式審計。這次嚴懲會引發行業反思與洗牌,并促使資源向風控嚴格、質量優先的大型機構集中,提升行業整體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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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責任人被追責,
2024年收入3.23億
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投資融資咨詢顧問集團。 原系國家審計署所屬事業單位。1996年,經財政部、國家審計署批準,成為全國審計系統第一家加入國際會計組織的事務所,也是全球第八大尼克夏國際成員所。
在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中,永拓所排行42名。截至2024年末,永拓所擁有合伙人99人,首席合伙人為呂江。截至2024年末擁有執業注冊會計師350人,其中擁有證券相關業務服務經驗的執業注冊會計師130人,注冊會計師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有130人。
而永拓所此次處罰,涉及9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及質量控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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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行政處罰公告
其中,項目合伙人陳曉鴻因行為“特別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情節特別嚴重”,被處以4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作為永拓所首席合伙人及報告簽發人呂江,因連續多年簽發存在虛假記載的報告,被處以200萬元罰款,并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另有7名參與項目的責任人分別被處以20萬到120萬不等的罰款。其中最年輕的一位注冊會計師趙睿,1994年出生,以鴻達興業年度報告審計及其他鑒證執業項目項目組組長、成員身份處以60萬元罰款;以恒久科技年度報告審計執業項目相關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身份處以20萬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天眼查顯示,除了趙睿之外,其余8名被罰人員均為永拓所合伙人,其中呂江認繳出資額439萬元,陳曉鴻、楊小龍、史春生、何瑜、林幼云、萬從新、湯春雷分別認繳出資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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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這已不是永拓會計師事務所今年內首次被罰。前不久的11月29日,因在福建東亞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在執業中存在舞弊風險評估不恰當、收入及成本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永拓所被沒收業務收入28.47萬元,并罰款200萬元,相關負責人陳曉鴻、何瑜合計被罰150萬,而陳曉鴻彼時已被采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今年9月2日,永拓所還因在延安必康2019年度和2020年度存在虛假記載、未勤勉盡責被罰沒1132萬元,簽字會計師王偉雄被重罰百萬并禁入市場3年,其他3名簽字會計師王永平、徐冉、劉菊芳亦被相應警告及罰款。
而從業績上看,2024年度,永拓所業務收入總額3.23億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2.69億元,占比83.28%;證券業務收入1.31億元。
2024年度,永拓所A股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共計30家,收費總額3.41億元;掛牌公司審計客戶131家,審計收費2530萬元。Wind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永拓所仍為16家A股公司審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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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Wind數據
王兆江指出,“永拓所禁入會引發被服務上市公司審計進程中斷。相關公司需緊急更換審計機構,并面臨審計程序重啟、審計成本增加等挑戰。如果重新選擇審計機構時間延誤,可能導致年報無法按時披露,進而引發股價波動、監管問詢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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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興業案還拖累一創投行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鴻達興業案中,除了審計機構永拓所被罰,其承銷保薦機構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一創投行”)也已被立案調查并遭到處罰。
據第一創業12月8日公告,子公司一創投行在鴻達興業2019年可轉債項目持續督導中未勤勉盡責,因此被“沒一罰三”,罰款合計1698萬元;同時對兩名保薦代表人范本源、宋垚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前述鴻達興業可轉債項目發行于2019年12月,以“年產30萬噸聚氯乙烯及配套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為募集用途,共計發行2426.78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為24.27億元,期限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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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一創投行從2019年開始就作為鴻達興業2019年可轉債的主承銷商、上市推薦人及后續持續督導券商。而在一創投行持續督導期內,鴻達興業及周奕豐等多人涉及多項信息披露等違法行為。
經江蘇證監局查明,自2019年12月31日(募資剛到賬不久)至2020年7月23日期間,鴻達興業就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涉及金額高達16.91億元。而這部分資金,主要被公司的控股股東鴻達集團及其關聯方占用。
同時,鴻達興業存在通過虛增營業收入,虛減營業成本、費用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導致2020至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涉案期間,虛增營業收入合計35.0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合計40.78億元。
此外,公司2019至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及相應期間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以及關于歸還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的公告均存在虛假記載。違法事實還包括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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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罐頭圖庫
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間,鴻達興業及其子公司因債務違約、合同糾紛等引發28起民事訴訟、仲裁,涉及金額27.14億元,占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6.12%,公司未及時披露。同時,2021年3至9月,因子公司到期未歸還貸款,涉及擔保金額17.94億元的相關事項,公司也未及時披露。
承銷保薦機構、審計機構接連被罰,案件主角鴻達興業也早在2025年6月,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處罰。具體來看,鴻達興業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850萬元罰款;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處以50萬元至2200萬元不等的罰款。鴻達興業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奕豐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財務總監林桂生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余豐慧指出,“此次處罰雖然涉及的是多年前的項目,但它反映出的問題是深刻的。這不僅是對單個項目的忽視,更是對其內部管理機制的一種警示。這種滯后性的處罰也表明了監管部門對于違規行為持有長期監控和追溯責任的態度,無論事件發生多久,只要發現違規行為,都會予以嚴肅處理。”
這次永拓所被頂格處罰并“禁業”,您認為會給行業帶來哪些影響?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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