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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
在實際執業過程中,咨詢師可能會遇到一些來訪者,他們所陳述的行為、觀念或選擇,與咨詢師自身的深層價值觀產生劇烈沖突,甚至感到道德上的難以接受。
例如,來訪者可能對某種不道德行為毫無悔意,或者秉持著與主流價值觀相悖的極端觀點。在這種高度個人化的情境下,咨詢師如何在保持專業倫理的同時,有效管理自身的情緒和反移情,確保咨詢過程的客觀性與來訪者的福祉?
咨詢師答:
心理咨詢師與來訪者之間存在“嚴重的個人價值觀沖突”,這在專業視角下近乎是一個偽命題。
若將“沖突”理解為價值觀的差異,并將其拆解為多個維度來看,那么由于每個人都具有獨一性,咨詢師與來訪者在微觀層面的價值觀存在差異,幾乎是必然的。
因此,覺察并懸置自身的價值觀,努力走進來訪者的主觀世界,是心理咨詢師基本的專業素養。若做不到這一點,往往意味著咨詢師自身的分化程度尚有不足。
例如,有的來訪者信仰宗教,有的選擇丁克;有人視金錢至上,有人認為愛情至高;有人重視親情,有人追逐權力;有人堅持不婚,也有人信奉弱肉強食的法則。
這些都屬于個人價值觀的范疇。如果涉及違法行為,自有法律界定;如果違背社會倫理,自有輿論約束——這些都不是心理咨詢師需要去裁決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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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面對當第三者、出軌、性癮、物質成癮等行為,這本質上也不是價值觀的評判問題。心理咨詢師的工作,是帶著一份專業的好奇心,協助來訪者探索:這些行為對他而言,究竟在心理上發揮著怎樣的功能?
這可以理解為來訪者為了適應生活所形成的一種“生存策略”。從這個角度切入,工作通常就不會被價值評判所阻礙。
更進一步,即便來訪者持有一系列反社會的倫理觀念(如欺騙、剝削、寄生或施虐),咨詢師依然需要保持探究的姿態。相信這些行為背后,存在著某種心理上的意義與功能。
只要問題尚未嚴重到不可逆轉的程度,在非評判的、被理解的環境中,來訪者往往能自發地朝向更適應社會與環境的方向做出選擇。當然,咨詢師也必須保持清醒,通過專業評估認清工作的極限,避免陷入不切實際的“拯救幻想”。
當咨詢師感到強烈的價值觀沖突時,關鍵不在于沖突本身,而在于這種感受對治療關系的影響。咨詢師產生反移情并不可怕,這恰恰可能是理解來訪者的珍貴線索——那些看似堅固的價值觀宣言(如極端的丁克或不婚主義),其內核有時是對某些深層創傷的防御。
咨詢師需要極為謹慎和準確地分辨:這究竟是應被尊重的個人信仰,還是心理傷痛的表達?否則,所謂的“尊重”可能演變為一種無意識的“合謀”,共同回避了真正需要面對的核心議題。
真正構成困境的“沖突”,發生在咨詢師完全無法理解來訪者價值觀的內在邏輯,并且徹底失去了探索的好奇心之時。雙方如同來自不同星球,對話無法同頻,雙方不知所云。若至此,轉介便是最符合倫理的選擇。值得慶幸的是,在規范的咨詢實踐中,這種情況并不多見。
——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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