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市酒醉駕查處“百日行動”,持續保持高壓嚴管態勢,12月13日至14日,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各大隊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查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突出違法行為。
行動期間,各大隊根據冬季交通違法特點,科學設置檢查點,采取“定點+流動”模式,嚴格做到“逢車必查、逢疑必測”。在嚴查違法的同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酒駕。現選取部分典型予以曝光,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聚餐飲酒載孩子,漠視安全被查處
![]()
![]()
12月13日21時20分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輔警在交通大道與中原路交叉口開展行動時,發現駕駛員岳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PW***D的小型客車涉嫌酒駕。經查,岳某某與朋友聚餐飲用白酒后,駕車載著十歲左右的孩子回家,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并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飲用啤酒駕車行,僥幸心理害不輕
![]()
![]()
12月13日23時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民輔警在太清路與恒山路交叉口開展行動時,發現駕駛員楊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P8F***5的輕型封閉式貨車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楊某某自稱飲用一瓶啤酒后感覺應該沒有啥事,于是就駕車上路, 直至被民警查獲。
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并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路遇檢查欲逃避,酒精檢測現原形
![]()
![]()
12月14日21時40分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民輔警在八一路與慶豐街交叉口開展行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PR***A的小型越野客車形跡可疑、試圖躲避檢查。民警立即上前攔截,經對駕駛員孫某某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并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下一步,周口交警將繼續保持“零容忍”態勢,常態化推進專項整治與宣傳教育,全力營造“拒絕酒駕、文明出行”的社會氛圍。
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危害
01
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02
判斷能力降低
酒后的人對光、聲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03
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醉酒的駕駛人視野會縮小。至于醉酒的駕駛人,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04
易疲勞
飲酒后,人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此時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周口交警提醒
生命沒有彩排
聚餐提前約代駕 親友相聚多提醒
平安出行共同守 文明守法記心間
請牢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周口交警將持續嚴查
請勿心存僥幸
來源:周口市交警支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