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萬元的費用多收了1.7萬元,江西“天價救護車”跨省轉運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據新華社12月16日消息,涉事的南昌贛醫醫院因超標準加價收取轉運費、重復收費、使用過期藥品等違法行為,被罰沒共計人民幣87220.68元上繳國庫。
今年4月,唐先生將身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民營救護車”司機收費2.8萬元。根據最新調查結果,涉事民營醫院“救護車費”公示收費標準為“20元/3公里”,本次服務來回路程共計1600公里,應收10672元,多收了17328元,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
雖然調查結果實錘轉運方坐地起價,但公眾的疑慮并未消解。若今后再有危重病患需要跨省轉運,是否有充足且價格透明的轉運資源?此前轉院事件緣于公立醫院無跨省轉運資源,醫生才幫忙聯系民營醫院,如今一罰了之,以后再遇類似情況,醫生還敢不敢幫?
近些年,救護車和醫療轉運車收費高、亂收費等亂象在許多地方時有發生,已經成為民生痛點。其中,既有醫療資源投入不足、運營機制尚不完善等原因,也源自個別人或機構非法逐利以及監管不力,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造成了一些地方救護車跨省轉運的現實困境:正規120救護車不出省,跨省轉運找不到車;一些私營救護車可以跨省轉運,但缺少生命支持設備和有資質的醫護人員。此外,價格上不透明,患者家屬幾乎沒有議價能力,便容易導致“天價轉運費”現象滋生。
對趁火打劫的亂要價行為,既要譴責又要嚴打。讓“天價救護車”不再成為民生痛點,除了加強監管,亟待從國家層面建立一個保障跨省轉運的救護服務標準。有關部門須明確相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加強對民營救護車、轉運車運營資質、服務質量、收費行為的全流程監管,一切都“曬在陽光下”。
值得肯定的是,一些地方已經在長途醫療轉運服務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據人民日報報道,南京市急救中心長途跨省轉移危急重癥患者時,一般規劃最優路線,在出發時和轉出醫院醫療團隊充分溝通患者病情,同時還會向家屬告知途中轉運的風險點以及患者病情變化時的處置方案,征得家屬同意后實施。
跨省轉運不應該成為一種阻礙,唯有制度化的保障,才能為掙扎在生死線上的患者鋪設一條真正安全、可及的“生命通道”。希望這項服務在地方有益嘗試的基礎上,形成全國合力,將制度層面的空白堵上,把“生命至上”落到實處,讓醫療救護的跨省轉運通道暢通無阻。
(半島全媒體首席評論員 高書華)
來源:大眾·半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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