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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注到一組數字,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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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以來,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糾治力度,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履職。
聚焦糾治四類突出問題:一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二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三是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四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
這些問題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企業反映最為強烈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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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目標明確,就是聚焦整治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企業和群眾的急難愁盼,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截至2025年5月21日,整治的問題涉案金額3.35億元,為企業挽回損失9881.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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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份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截至2025年9月21日,累計為企業挽回損失15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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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來,查糾執法突出問題相關案件4.7萬件。
2025年1至8月,有關部門依法查辦重點領域違法行為、糾治執法不作為案件4400多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理念進一步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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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以來,全國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相關案件5萬多件。
其中,湖北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累計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165條,處理相關人員2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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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大約到2025年10月份,全國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相關案件5萬多件。
說實話,這個數據還是讓我比較吃驚。
我在政府從事過執法監督工作,說實話這項工作開展得并不好,我們區層面一年也就一兩個案件。
這當然不是我不努力,因為相當部分案件我們把他轉入了行政復議這一法定的渠道,統計口徑放在那里。
畢竟一個小小的法制辦很難監督像國土、住建、交通這樣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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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由是產生:全國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相關案件5萬多件。
這5萬個案件進入了行政復議渠道嗎?
就相關信息看,似乎沒有。
那我們接著問,為什么企業不申請行政復議?畢竟行政復議是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企業不選擇主渠道而是選擇了執法監督,這到底是為什么?
難道只是因為行政復議要寫申請書嗎?怕是不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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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個揪心之問:如果這些案件進入了行政復議環節,能夠糾錯嗎?
2024年行政復議案件75萬件,幾乎較2023年增長了一倍。但可惜的是,行政訴訟案件和信訪案件數量據說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可惜不是那么明顯。
我們知道,行政復議是直接面對人民群眾的工作,是政府機關服務人民群眾的重要“窗口”,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橋梁紐帶。過去,對于行政復議,社會公眾或不知曉,有了糾紛就習慣性地想到去法院打官司;或不會用,不知道怎么尋求行政復議的救濟;或有懷疑,擔心其“不管用”,認為不如信訪來得直接來得快;甚至不信任,畢竟是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有著“胳膊肘子朝里拐”的顧慮……
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只靠專項執法監督,或許是運動式執法,效果就難以鞏固。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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