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忻府區人民法院
近日,忻府區人民法院妥善審結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件,法官以快審快結的效率,法理兼顧的溫情,為九旬老人的晚年生活撐起“保護傘”,讓“老有所養”的法治承諾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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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已是九旬高齡,育有五子女,均已成年成家。2024年起,原告因體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需專人陪護。2025年2月,五子女簽訂《贍養協議》,約定共同承擔贍養責任,并明確護理費和生活費的負擔。然而,自當年5月起,被告拒不按協議支付護理費,履行陪護義務,其余四子女即便面臨自身或其配偶患病等困難,仍然堅守約定照料原告。經查,1997年原告夫妻已與被告簽訂《財產分約》,約定將祖宅分給被告,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贍養費。此后,被告占用該祖宅經營快遞站至今,獲取穩定收入,卻違背舊約,以患病,經濟困難為由拒付贍養費,且未提交任何證據。
案件受理后,曹法官深知老人急需贍養費維持護理與生活,第一時間梳理案卷,核實證據,細致核對《贍養協議》,《財產分約》等關鍵證據,厘清被告既獲財產利益,又拒盡贍養義務的事實,并主動與被告溝通。面對被告推諉,曹法官耐心釋法,闡明贍養父母既是法定義務,也是《財產分約》,《贍養協議》明確約定的義務,兩項義務均不可免除,被告既已獲得祖宅利益,更應恪守贍養承諾。最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護理費,生活費,并按月履行支付贍養費的義務。
為讓老人盡快拿到贍養費,安享晚年,曹法官在開庭后2日內便將勝訴判決送達原告代理人手中。原告長子為表感激,專程向曹法官送上"明鏡高懸,執法為民"的錦旗。這份認可既是對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的肯定,更是司法為民理念的生動體現。
此案的審結,不僅以法律剛性維護了耄耋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更通過法官的專業與溫情,讓司法正義既有力度也有溫度,為“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美德注入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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