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德眾汽車(920030)發布關于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稱,公司于12 月 15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46 號《關于對湖南德眾汽車銷售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關聯交易未合規披露、實控人非經營性占用資金655萬元、子公司內控缺陷等四大問題。
具體來看,湖南宏科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懷化金馳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段坤良的關聯法人,2024 年,上述2家公司與公司子公司發生的相關交易未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作為公司的實控人段坤良于 2024 年 12月-2025 年 7 月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390萬元,2024 年 12 月-2025年 2 月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265萬元,公司未披露相關資金占用事項。
公司子公司部分廢品采購業務未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而是經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段坤良直接安排公司個別員工在外采購后,再與子公司辦理入庫驗收及結算,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干預公司經營。
《決定書》還提到,公司的財務核算不規范。
一是公司部分廢品處置收入以交易對方代付員工薪酬方式回款,導致公司 2024 年營業收入少記1187260元,職工薪酬少記 1187260元。二是通過第三方代發員工薪酬,導致公司 2024 年職工薪酬少記 158507元。
對于上述的行為,湖南證監局認為,段坤良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易斈播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上述人員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段坤良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第三條的規定。
湖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段坤良、易斈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完畢后 15 個工作日內,向湖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德眾汽車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資金占用655萬元及產生的利息已全部追回至公司。后續,公司將進一步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強化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明確采購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嚴禁實際控制人越過制度直接安排員工開展外部采購,所有采購需求必須走“申請-審批-執行”標準化流程。公司將對后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進行審慎評估和嚴格審核,并接受監管部門、股東會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資料顯示,湖南德眾汽車銷售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總部位于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鴨嘴巖物流產業區。公司主營業務為汽車銷售,售后維修保養,二手車交易,汽車檢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以及汽車后市場多項服務。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約17.64億元,同比增加7.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804.8萬元,同比減少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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