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成都27歲女孩王某雅在自家門口被鄰居連捅十刀后喊出“糟了,我被捅刀了”的絕望遺言,成為其母500余個日夜無法釋懷的痛,也引爆公眾對司法公正、精神病犯罪監管及社區安全的集體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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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6月9日,35歲的梁某瀅攜帶刀具在成都某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來到被害人王某雅(27歲)家門口時吐痰挑釁。
王某雅通知物業保安到場后開門質問,遭梁某瀅突然持刀連續捅刺10刀,其中4刀刺中心臟。王某雅臨終遺言為“糟了,我被捅到了”,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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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兇手梁某瀅聲稱“是被害人害她坐在被告席”,否認自身罪行。
其父母曾通過檢方轉交致歉信,稱“你的女兒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兒失去了自由”,被批漠視生命、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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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梁某瀅當庭冷笑嘲諷,在被害人母親描述女兒“膽量一般”時插話“還一般”,且條理清晰地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
司法鑒定認定梁某瀅患“精神分裂癥”,作案時具“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可能減輕刑罰。
被害家屬表示質疑其鑒定結果,鑒定僅2名專家面診,參考“大二輟學”“出門帶刀”“與父母吵架”等非醫學指標,被害方質疑程序合法性。
梁某瀅當庭否認患病,稱輟學因“學不到東西”,敲門是為“躲避鄰居噪音”。
其精準鎖定目標(未攻擊保安)、攜帶刀具預謀滋擾、反問保安“哪條法律規定不能敲門”,行兇后冷靜隨父母駕車離開。
兇手完全有自己的判斷力,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嚴重后果,還是毫不留情的揮起了屠刀。這樣的人怎么可能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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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王某雅系單親獨女,北外保送生、留日海歸,為陪伴母親回成都定居。案發后,母親王女士一夜白頭,保留女兒血衣“聞其氣味”,拒絕注銷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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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靠安眠藥入睡,她佩戴女兒生前最愛的白雛菊出庭,象征“帶女兒見證正義”,堅決要求死刑立即執行。
申請二次精神鑒定,提交新證據證明預謀犯罪,并計劃起訴物業及兇手監護人。
她深陷自責:“若未叫保安,女兒便不會開門”,唯一訴求為“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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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80%網友呼吁“精神病非免死金牌”,認為梁某瀅反社會人格明顯,若輕判恐再危害社會。
根據《刑法》第18條,“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可酌定減刑,但若犯罪手段殘忍(如連刺10刀)、社會危害極大,仍可判死刑(參考2025年廣東葉德志案)。
梁某瀅2023年已因滋擾被警方警告,其父母縱容她長期持刀,卻未被追責。
65歲保安未配防護裝備且未能有效制止行兇,小區門禁長期失效,家屬擬另案起訴。
03
這起案件并不是孤例,深圳14歲女生被殺案同樣讓人憤慨。
2025年4月,14歲女生優優被同班男生連捅26刀致死,兇手因未成年被判無期(頂格量刑)。其母質疑“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施害者而非受害者”,兇手的冷血預謀(網購刀具、搜索“未成年判刑”)與梁某瀅案相似,均暴露對極端惡性犯罪的量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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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均指向監護人失職,但法律對監護失責追償機制薄弱。
公眾呼吁法律需平衡“精神病/未成年”因素與罪行惡劣程度,避免加害者利用制度漏洞逃避嚴懲。
2025年12月16日二次開庭時,眾多網友到場聲援王女士,高喊“紫雅媽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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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的叩問:
“若在家門口都不安全,世上還有安全之地嗎?”她的堅持既為女兒討公道,亦推動社會對公共安全與司法公正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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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判決或將重新界定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量刑邊界,成為類案標桿。
請不要給陌生人開門,誰都不知道明天跟意外哪個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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