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車輛在異地發現,如何有效執行返還?近日,河南省洛陽市欒川法院執行干警赴河北省邢臺市,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下,成功將車輛交付至申請人手中。
申請人彭某系案涉車輛登記所有人,該車輛被他人擅自出售,車輛始終未辦理過戶登記。被執行人呂某在明知該車輛無法辦理過戶且存在潛在風險的情況下,從二手車商處購得該車。彭某發現自身名下車輛被他人擅自處置后,第一時間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呂某向彭某交付該車輛。判決生效后,呂某拒不履行交付義務,而案涉車輛的車貸仍由彭某持續償還。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彭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呂某雖聲稱車輛已轉賣,卻始終無法提供任何有效證據,車輛下落不明。
轉機出現在一條異地線索——申請人通過車輛定位發現車輛位于河北省邢臺市某地。獲得這一關鍵信息后,我院執行局迅速啟動異地執行方案,執行干警備齊相關文書后迅速趕赴。
執行干警聯系被執行人到場后,呂某仍堅稱車輛已轉讓,面對提供轉讓合同、交易憑證的要求,態度強硬且拒不交付。面對可能升級的矛盾,執行干警一方面嚴守法律程序,反復釋明生效判決的強制效力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立即通過執行聯動機制,請求當地公安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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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行干警說明案件性質、出示法律文書并指明相關人員關系后,邢臺警方積極配合進行現場勸導與秩序維護,在共同努力下,現場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對抗情緒逐漸緩和。
最終,車輛被順利移交給申請執行人,整個交付過程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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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警示:
物權登記是權利保障的基石
本案中,被執行人呂某雖支付購車款,但因車輛性質原因無法辦理過戶登記,導致其占有狀態缺乏法律保護,最終無法對抗真實權利人的追索。其經濟損失應依法向相關出賣方另行主張。
法官提醒:
在從事車輛等重大財產交易時,務必牢記以下兩點:
確權為首,登記為要。交易前,必須認真審查不動產權屬證書或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權屬證明,確認出賣方是否有權處分。交易后,必須及時依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這是取得法律認可所有權、防范風險的關鍵一步。
警惕風險,合法交易。對于明顯低于市場價值、不能正常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車輛或其他財產,應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參與此類交易。任何交易行為均須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切莫心存僥幸。(常伊琳)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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