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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Q:我和妻子每月定期向共同賬戶里存4000元,其他的各自支配。我的基本給雙方父母和孩子,但妻子每周跟朋友聚會,每年都會邀請朋友來玩兒。我不開心,如何跟她表達?
A:夫妻相處除去感情因素之外,其實和其他人際關系類似,想長治久安,都需要遵循一個重要原則,即求同存異。
日常生活以及在伴侶咨詢中,我們更多強調尊重、包容和理解,這些不僅很重要,而且涉及更多的情感色彩,需要有心、有愛,愿意主動先付出(甚至不計較回報)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實施。也正因如此,這些要素的實現難度就更大一些。求同存異則不以情感作為切入點,強調婚姻的契約性在生活相處中的貫徹,并不要求一方在情感上更多付出。
你和妻子此前就家庭經濟已做了約定,共同賬戶之外的錢各自支配,那么妻子花費在朋友聚會上就不算違背契約。不能因為你將自由支配的部分,大多給了雙方父母和孩子就指責她,因為看不慣她的消費觀而心生埋怨。
所謂求同存異,共同賬戶就是“同”,各自支配就是“異”。夫妻關系不是共生的同心圓,這是求同存異的基礎和必然性。接受這一點,允許“異”的存在,能讓人心平氣和,繼而讓關系更融洽。
當然,這并不意味你的感受完全不合理。你不開心可能是因為覺得不公平,畢竟雙方父母的贍養和孩子的撫養是夫妻倆的共同責任和義務。所以,你可以和妻子商量適當增加共同賬戶的資金,將父母和孩子的花費納入其中并由雙方共同承擔。但這部分開支是你自愿給的,萬萬不能強求妻子。
其實,只要你好好和妻子溝通,相信她能理解并跟你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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