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秋末,中央決定重啟“ 兩案 ”偵查,北京城的夜色因此顯得格外凝重。作為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彭真臨危受命,他的辦公室燈火通明,一封封電報、一摞摞案卷不斷送來。彼時,秦城監獄里的江青對外部動向所知有限,卻能感覺到審判的日子在迫近,情緒愈發尖銳。
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首次開庭。法庭內外秩序森嚴,荷槍實彈的武警在走廊兩側列隊,空氣仿佛被壓縮。江青梳著一絲不亂的發髻,被法警押到被告席時,下巴抬得極高。檢察員逐條宣讀起訴書,她時而冷笑,時而厲聲打斷,甚至拋出“和尚打傘”之語。法槌一次次敲下,仍難完全壓住她的叫囂。
12月24日,第二次庭審,江青拿出題為《我的一點看法》的長篇稿件。兩小時里,她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將矛頭直指“鄧、華”。庭長江華略帶疲憊地問:“還要補充嗎?”江青甩下一句“我累了”,場面尷尬。五天后,檢察員江文逐段反駁,指出其“通篇謊言、毫無證據”,江青又要求看九大、十大文件,現場再度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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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萬字的判決書在1981年1月25日宣讀。江青戴著耳機,一動不動。聽到“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時,她立刻高呼“革命無罪”,殊不知后半句還有“緩期二年執行”。法警將她帶離法庭,她的喊聲仍在走廊里回蕩。
2月1日,中央安排彭真前往正義路1號看守所,會見主要被告人。屋內燈光昏黃,警衛退至門外,僅留一張小桌。江青首先開口,聲音里帶著刺:“鄧小平的走卒!”語畢,雙眼死死盯住彭真。彭真面色如常,只抬手示意記錄員暫停。短暫靜默后,他問:“你還有什么要求?”
江青愣了半秒,索性抬高音量:“我要見華國鋒!”彭真搖頭。江青又補上一句:“那就見鄧小平!”彭真依舊答復:“不行。”態度平靜,卻滴水不漏。再無臺階可下,江青只得坐回椅子,嘴角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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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見只持續二十分鐘,卻成為江青獄中生涯的關鍵節點。她的挑釁無效,所有政治籌碼蕩然無存。彭真走出房門,外面寒風刺骨,他披上灰大衣,步履未見分毫遲疑。警衛員后來回憶,那天彭真只輕聲說了五個字:“程序已完成。”
1983年1月,特別法庭經復核,認為江青服刑期間未作極端對抗,改判無期徒刑。秦城為她訂報、送書、配醫生,生活并不拮據。只是她始終拒絕在認罪書上簽字,更拒絕參加集體勞動,性格如舊。工作人員偶爾聽見她低聲背誦魯迅文字,情緒起伏難測。
1984年5月4日,監獄方根據身體狀況辦理保外就醫。北京郊區的三層小樓,院中石榴樹剛冒新芽,生活用品俱全,還有專人照料。外界看來,她衣食無憂,然而江青對來訪者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不死不活最難熬。”此后,她閉門不出,長時間盯著窗外的天空發呆,偶爾翻閱《資治通鑒》,眉頭緊鎖。
七年過去,1991年5月14日凌晨,警報突然響起。工作人員發現江青自縊,現場留下一張紙條,沒有署名。司法部門隨后發布官方消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自殺身亡。文件語言冷峻,與當年法庭上的喧囂形成刺目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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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981年的那間會見室,當彭真丟下一句“你還有什么要求”時,江青其實已經失去了說“不”的資格。法律程序、政治格局和歷史記憶在那一刻交匯,個人意志再強,也被框定在制度的邊界。彭真淡定的背影與江青失控的神情,成為兩種命運的縮影,誰也無法逃離時代的鐵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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