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艦航母戰斗群穿越宮古海峽北上、逼近日本海的動態,讓12月6日發生的空中雷達照射事件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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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衛相小泉進次郎曾緊急召開記者會,聲稱日本空自的F-15J戰斗機在跟蹤遼寧艦時,于當日下午4時32分和6時37分兩度遭到中國海軍艦載機雷達照射,第一次持續約3分鐘,第二次在半小時內多次照射且涉事艦載機并非同一架。
對此,中國國防部明確回應:遼寧艦在宮古海峽以東開展遠海訓練符合國際法,日方惡意跟監滋擾、沖闖演訓區,事后倒打一耙純屬賊喊捉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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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這一事件的核心,需先理清機載雷達的工作邏輯,所謂“火控雷達照射”,實則是機載雷達的火控模式,而非獨立設備,其與搜索模式、跟蹤模式共同構成機載雷達的三大核心工作狀態,這也是特級飛行員視角下最關鍵的專業常識。
搜索模式是最基礎的工作狀態,雷達波以扇面形式廣域掃描,能量分散、覆蓋范圍廣,僅用于獲取目標大致方位和距離,日常飛行中也會頻繁使用,且不會觸發對方的雷達告警接收機。
雷達告警接收機是飛機上的被動監聽系統,通過機身各處的寬頻帶天線形成360度監聽網絡,對方雷達波越集中、越密集,告警信號就越強烈,堪稱空戰中的“氣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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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模式則是在搜索模式基礎上的精準聚焦,類似警察在人群中鎖定嫌疑人,在全域掃描發現多個目標后,雷達會對重點目標進行間歇式、脈沖式的測距和軌跡更新。
此時雷達波束能量密度開始增大,對方的雷達告警接收機會收到斷斷續續的提示音,座艙內呈現“嘟一下、停一會”的節奏,本質是在提醒飛行員“可能被盯上,需提高警惕”。
而日本方面炒作的“火控鎖定”,對應的是機載雷達的鎖定模式,這一模式下雷達會將所有能量聚焦于單個目標持續照射,為空空導彈建立目標數據、計算精準彈道參數,相當于“鐳射瞄準器對準太陽穴”。一旦進入鎖定模式,對方雷達告警器會發出強烈且持續的告警聲,意味著目標已進入導彈射程,隨時可能遭遇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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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紅外格斗彈這類武器,其工作邏輯與雷達制導導彈不同,無需雷達持續指引,依靠頭部紅外導引頭自主探測飛機發動機尾噴管、蒙皮與空氣摩擦產生的紅外熱輻射信號,發射后可自主追蹤目標。
但機載雷達并非毫無作用,它能輔助測量目標精確距離、相對速度等參數,判斷是否進入格斗彈的“不可逃逸區”,紅外彈的標稱最大射程受速度、高度、態勢等外部環境影響極大,雷達提供的參數是判斷有效射程的核心依據。
此外,現代戰機的紅外搜索與跟蹤系統(如殲-20機頭的“鉆石狀”設備、蘇-27與殲-10座艙蓋前的前視紅外系統),可在不觸發對方告警的情況下完成目標搜索,進一步豐富了空中對抗的技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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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12月6日的事件,結合兩種模式的特性與日方描述,多數專業分析傾向于F-15J遭遇的是跟蹤模式照射。從過程來看,第一波F-15J可能是按常規伴飛查看模式出動,僅掛載兩枚紅外格斗彈,發現局勢不利后迅速撤離。
第二波則攜帶更多裝備、膽子更大,停留時間長達半小時,遭遇的斷斷續續照射,更符合跟蹤模式的技術特征,既形成威懾,又未進入真正的鎖定攻擊狀態。對于中國海軍而言,這也是難得的練兵機會,面對對方沖闖演訓區的惡意行為,通過雷達模式切換實施反制,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實踐。
值得注意的是,F-15J的“狼狽撤離”也與其機型老舊密切相關。作為服役多年的老舊戰機,其雷達性能與中國海軍的殲-15系列艦載機存在代差,尤其是殲-15D電子戰機型的存在,進一步放大了技術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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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對抗瞬息萬變,沒有飛行員會拿自身安全冒險,面對技術層面的絕對優勢,F-15J的撤離是必然選擇。更關鍵的是,日方的行為本身存在嚴重過錯,在中方明確劃設的演訓區外實施跟監滋擾,沖闖演訓區后反而污蔑中方“挑釁”,完全違背國際慣例。
從本質來看,這場雷達照射風波是空中對抗中的常規威懾手段,而非實戰攻擊前兆。中國海軍的操作既符合專業規范,又精準回應了日方的惡意挑釁,既展現了艦載機部隊的訓練水平,也彰顯了維護演訓區安全的堅定決心。
日方的炒作更多是出于輿論造勢目的,但其對機載雷達工作模式的片面解讀,恰恰暴露了其專業認知的短板,也讓這場風波成為科普空中對抗常識的生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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