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邊釣魚看起來很平常,但如果選錯了地方,就可能違法!
近日,柳州市水上綜合執法支隊就處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兩名市民在柳南區柳南水廠取水口附近垂釣,結果被立案調查。
法律禁區,務必知曉
禁區范圍:水廠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
為何禁止:這里是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是全市市民的“大水杯”,釣魚活動會污染水質。
法律依據: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以及《柳州市天然水域垂釣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該區域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內禁止垂釣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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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現場,執法人員對垂釣者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明確指出其行為威脅了全市居民飲用水安全。經教育,兩名市民認識到錯誤,主動將漁獲物放歸自然,并配合前往執勤點接受進一步調查。
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是保障市民飲水安全的“生命線”,其水質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執法部門提醒,切勿在此類區域進行任何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柳州市水上綜合執法支隊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堅決守護好市民的“水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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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柳州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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