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1日20時左右,下班回家途中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屯派出所時年53歲的民警張恩佐遭到不明人員從背后用鈍器猛擊后腦當場暈厥在地,幸虧送醫及時且全力搶救才脫離了生命危險。醫護人員回憶,張恩佐被送來的時候制服口袋全部被翻了出來,因此判斷兇手可能是想劫財,也可能是想搶他的配槍,但張恩佐當時并沒有攜帶手槍,所以兇手沒有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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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借用”一下i電視劇《我是刑警》老民警遇襲的場面
由于現場沒有目擊者,張恩佐本人也無法描述遇襲過程,現場除了幾枚模糊的足印外也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痕跡線索,所以這起案子就這樣成了死案。
12月11日,也就是張恩佐遭遇襲擊受傷的四十天后,21時左右,時年45歲的路北分局西窯派出所民警楊慶福在下班途中被人從后部用鈍器重擊后倒地,身上佩戴的一支54式手槍和5發子彈被搶走,被人送往醫院后宣告不治身亡。現場勘查發現襲擊楊慶福的是一根木棍和一塊石塊,楊慶福是先被人用木棍敲暈倒地后在被人用石塊猛擊頭部導致顱骨骨折、顱內大出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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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式手槍
同樣因為現場沒有目擊者,除了幾個模糊的足印外也沒提取到任何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導致這個案子又成了死案。
12月24日,也就是楊慶福犧牲后的十三天后,當天21時20分,時年24歲的路北分局西窯派出所民警周榮和女友約會完、將女友送回家出來后不久,突然在一聲槍響后應聲倒地,當場死亡。經彈道比對發現,槍殺周榮的子彈是從楊慶福被殺時搶走的那支54式手槍里射出來的。
這回有了目擊者,目擊者表示:周榮倒地后,一個人影來到他身邊,將他隨身佩戴的一支54式手槍連同12發子彈(彈匣里壓著7發,槍套上別著5發)一起拿走,然后騎上一輛26寸飛鴿牌自行車從容的離開現場,由于害怕不敢靠近,所以目擊者沒有看清這人的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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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保存至今且品相極好的飛鴿牌26寸自行車
而現場勘查照例沒有發現任何痕跡物證——除了一趟自行車車轍印之外就是幾個模糊的足印。
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發生三起針對公安民警的搶槍案件,造成兩名民警犧牲、一名民警重傷,而且沒有關于犯罪分子哪怕一點線索,震動了整個唐山市的公安系統,使得一時間唐山市的基層公安民警都不敢穿警服上下班,給唐山市公安民警隊伍的穩定造成重大影響。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唐山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限期破案。
然而,專案組成立后一連摸排了兩個多月,不管是對兩支被搶警槍去向的追蹤,還是對符合條件的可疑人員的排查,全都沒有任何進展。
1988年4月5日早晨,犧牲民警周榮的女友正準備周榮的一百天忌日的祭奠事宜,突然房門上傳出“DUO”的一聲巨響把她嚇了一大跳,她連忙跑到門前喊“是誰”,在反復喊“是誰”而沒有動靜后壯著膽子把門打開,門外沒有人,但門板上卻釘著一幅畫,畫面上有三個穿著警服配著手槍的男性和一個赤身裸體的女性。并且還寫著潦草的“老井、周、殺絕、穩準狠”字樣。
這張涂鴉式的畫被送往唐山市公安局技術科進行鑒定,發現上面的字樣的字體大小和筆畫走勢都不一致,很顯然是刻意這樣寫的,所以并沒有實際價值。但是這張畫的內容給人的印象是三名警察的遇害都和女人有關,難道是情殺嗎?但既然罪犯能刻意偽造筆跡,那誰能保得準罪犯刻意畫一幅畫來故意干擾專案組的偵查方向呢?
于是專案組本著有棗沒棗打三桿子的原則分出一部分偵查員圍繞情殺的方向進行排摸,但依然一無所獲,案件的偵破繼續陷入迷茫。
1988年10月25日18時30分,工商銀行朝陽道儲蓄所女營業員孫毅英和同事王大山將儲蓄所當天收儲的4.5萬元現金步行送往工商銀行建設北路分理處的途中,行走至距離分理處不遠的一條巷子時遭到槍擊,孫毅英的右臂中彈倒地昏迷,王大山則頭部中彈,當場身亡,裝著4.5萬元現金的錢箱被搶走。
歹徒在沿著巷子逃離現場的過程中又遭遇了建筑公司工人孫光友和蹬三輪車賣菜的女菜販柳金燕并分別向他們開槍,將他們一一槍殺后逃離。
經特意請來的彈道檢驗專家崔道植的檢驗,歹徒在現場一共就開了四槍,造成三死一傷,槍法極準,除了對孫毅英的那一槍刻意留手沒有要她的命外,對其余三人都是頭部中彈,一槍致命,毫不拖泥帶水,持槍射擊者一定是個經常用槍的使槍高手。而這四顆子彈都是從犧牲民警周榮的手槍中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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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道植
此時經過比對,專案組發現擊傷民警張恩佐和殺死民警楊慶福的現場足跡雖然非常模糊,但步法、步幅和足印的大小和寬幅都非常相似,很可能為同一人遺留的。殺死周榮的槍是楊慶福的,搶劫現金中槍殺三人槍傷一人的槍是周榮的,這說明在不足一年內發生的四起襲警、搶槍、搶劫大案都是同一名罪犯所為。襲警的動機是搶槍,搶槍的動機是劫財。之所以在搶了楊慶福的槍后還要搶周榮的槍,可能是因為楊慶福的槍所配子彈不多(只有5發),不夠作案的。
雖然確定了案件性質和調查方向,但專案組百般努力卻依然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就這樣過了一年又一年,案件就這樣被掛了起來,成了唐山市公安局上下骨鯁在喉的積案。
1996年,也就是系列襲警奪槍案發生后的第七個年頭,就在當年的3月18日,一支隸屬于唐山市河道疏浚工程指揮部的負責疏浚唐山市境內河道的疏浚隊伍在疏浚到市區某段河道時,一個工人在一坨挖上來的淤泥中偶然發現了一支54式手槍和四個彈匣,疏浚工程指揮部立即將手槍和彈匣送往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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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對槍號和彈匣編號,確定手槍就是當年周榮被殺后被搶走的手槍。四個彈匣中有一個屬于周榮的配槍的,一個屬于楊慶福的配槍的,而另外兩個彈匣經過核對編號,竟然屬于唐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兩名在職刑警!
于是,專案組立即第一時間控制了這兩名刑警進行審問,但是他們表示他們的彈匣分別在1984年和1986年被調配給了另一名刑警劉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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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他是誰》中出現的83式警服
當這個名字出現在幾個專案組的老偵查員面前時,他們都被驚得外焦里嫩,緊接著就是后脊梁骨涼颼颼的。
時年32歲的劉輝革命軍人家庭出身,在北京鐵路公安局警校畢業后就被分配到當年的唐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當偵查員,由于他工作積極,工作成績卓越,先后被記大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另有兩次局黨委的通報嘉獎,是一個備受器重、前途遠大的年輕人。而且自從1987年系列襲警奪槍案案發后,劉輝就是專案組成員,還是骨干,一直在參與著系列襲警奪槍案的偵破工作。
如果劉輝身上有作案嫌疑,那專案組豈不是和一個殺人兇手共事了整整七年?那太可怕了!
這時,一名專案組的老偵查員回憶起一個現在看來讓他覺得不對勁的細節:
1995年5月11日晚,他去劉輝家找劉輝討論一起殺人分尸案的案情,但是在敲門后他先是聽到了腳步聲,然后又聽到了清晰的“咔嚓”聲,這是子彈上膛的聲音。劉輝打開門,看到是他,臉上露出尷尬的表情并迅速將右手握著的手槍藏到了身后。當時他沒當回事,還開玩笑地說:“小劉啊,你的警惕性可真高,差點給我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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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刑警》中的92式警服,1995年時唐山市公安局的民警依然穿著92式警服
劉輝尬笑幾聲:“這不是被襲警奪槍案給嚇的嘛。”
他當時覺得這是劉輝作為一名刑警該有的警覺,現在看來并不是這樣。
然而,在調取槍庫的記錄核對卻發現,系列襲警奪槍案案發的那幾天劉輝的手槍都在槍庫保存著,而且1995年5月11日那天劉輝的手槍也在槍庫里保存著。那么5月11日晚上劉輝手中的那支手槍是誰的?如今周榮的槍從河道里被撈了起來,楊慶福的槍還下落不明,會不會是——
其實,之前并不是沒人懷疑過劉輝,因為劉輝的老師——北京鐵路公安局警校槍械教授員王秀宇(他在警界有“槍神”美譽)針對楊慶福和周榮被殺案中兇手用槍的刻畫對經常使用槍支的刑警進行秘密排查。通過超過一個月的反復秘密摸排,王秀宇判斷嫌疑人的用槍習慣和他的學生劉輝的用槍手法非常吻合。于是他向唐山市公安局申請由他秘密調查劉輝,但是被市局領導否決,因為當時劉輝作為專案組成員地位特殊,再加上王秀宇手頭也沒有確鑿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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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宇
直到4.5萬元巨款被劫、護送職員被槍擊案爆發后,王秀宇再度向唐山市公安局申請秘密調查劉輝,結果又因為沒有確鑿證據而被否決。
除了王秀宇外,時任唐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模擬畫像專家姚殿義(他和張欣齊名,有“南張北姚”之稱)也是最先懷疑劉輝的人中之一。
在搶劫銀行出納案案發后的群眾走訪中,一名居住在附近的老大娘表示在案發前經常有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在她家窗前轉來轉去,但是案發后這個人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根據這位老大娘對這位陌生男子的描述,姚殿義繪制了一張模擬畫像,畫出來把姚殿義自己都嚇了一跳:這人怎么這么像劉輝?!讓老大娘進行辨認,老大娘看了一眼就表示:“是他,就是這個人!真像,太像了!”
姚殿義分明從老大娘的眼中看到了緊張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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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警界的“神筆馬良”姚殿義
當這張模擬畫像在當時的專案組案情分析會上公布的時候,就有偵查員開玩笑地說:“這人怎么這么像劉輝啊?”
而當時劉輝也在場,他當時面不改色心不跳,指著畫像不無風趣地說:“就照著我的樣子摸排嫌疑人”,還引發了在場的偵查員一陣哄笑。
1987年時唐山刑警對模擬畫像并不重視,所以姚殿義當時畫出的這張模擬畫像也就被束之高閣了,包括姚殿義本人都把這事給忘在腦后了。
如今,當劉輝再度成了唯一的嫌疑對象后,唐山市公安局局長李云隆在權衡再三后下令:立即控制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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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時民警換裝了如圖所示的95式警服
劉輝被控制后,專案組提取了劉輝正常行走以及奔跑留下的足印,連同1987年的11.1案、12.11案、12.24案和1988年的10.25案現場留下的足印一起送往內蒙古公安廳技術處進行步法足跡比對(當時承襲馬玉林衣缽的內蒙古公安廳技術處的步法追蹤鑒定水平冠絕全國),比對的結果認為兩種腳印的步法、步幅可以認定為同一個人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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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弟子步法追蹤法的馬玉林
當這份證據擺在劉輝面前后,原本拒不招供的劉輝開口了——
現將審訊筆錄摘錄如下:
問:“你為什么要連續作案殺人?”
答:“為了錢,我覺得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有錢,有了錢就有了一切,為了弄到錢,我決定搶銀行。”
問:“為什么殺死幾個民警,他們可是你的同事,周榮還是你四年的同學。”
答:“打傷民警是為了搶槍,開始選定張恩佐為目標,因為他年齡大,體質弱。但把他打昏后一看沒槍,我便逃跑了。接著我選中了年齡比較大的楊慶福,這次把槍和子彈都搶到手,本來不需要再去搶槍了。但一則楊慶福的子彈數量不多,再加上周榮對我的威脅太大,為了滅口我只好殺死他。”
問:“他構成什么威脅?”
答:“張恩佐和楊慶福被打傷打死后不久,周榮和幾個警校同學一起聚餐,閑談時說到這起案件,周榮說他知道是誰干的。這話傳到了我耳朵里,我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萬一他像王秀宇一樣從我的槍法里看出來什么蛛絲馬跡怎么辦。所以我不顧四年同窗之誼,很快選定了下手時機,將他置于死地,之后又以漫畫混淆視聽,掩蓋真相。”
問:“那為什么沒有殺王秀宇滅口?”
答:“王秀宇動靜鬧得太大了,直接向局領導舉報我,如果他死了,我會被重點調查。周榮不一樣,他沒有講出名字,他死了沒人會懷疑我。”
問:“楊慶福的槍現在在哪里?”
答:“1995年5月11日晚上,有同事來找我,我當時已經決定如果他看出問題就殺他滅口,但因為過于緊張,子彈上膛時發出很大響聲,好在那晚上被我糊弄過去了。之后擔心被人察覺,就把那只手槍砸壞了丟到一個遠離市區的煤礦水坑。”
劉輝的供述和現場勘查的結果和人證物證基本吻合,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當年那個煤礦如今已經成了一個化工廠的大工地,所以那把槍已經無從查找了。
然而到了法庭庭審階段,劉輝全面翻供,否認全部罪行,態度極為惡劣,引起了旁聽席上的公憤,甚至讓他的辯護律師也破防了,當庭表示拒絕繼續為劉輝辯護并當場退出法庭,律師退庭的時候,旁聽席上響起一片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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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法庭庭審場面
法庭庭審認為,劉輝的罪行清楚,證據確鑿,雖然其中楊慶福的手槍不知去向,但犯下1988年10.25案所用的周榮的那支手槍和彈匣全被找到,光這一起案子足夠判劉輝死刑,因此最終法庭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劉輝死刑。
宣判的時候,劉輝一下子癱軟在地,長嘆一聲道:“唉——人算不如天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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