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央視不可多得的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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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業黃金期選擇辭職,嫁給一位比自己大20歲的美籍華裔男子。
婚后不久,她的生活急轉直下,最終陷入長期虐待。
即便如此,她至今仍然留在美國,拒絕回國。
曹晴出生在江蘇蘇州,從小喜歡主持,在學校活動中經常擔任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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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后,她考入中國傳媒大學電視學院,學習形象設計專業。大學期間,她開始參與北京人民廣播電臺音樂臺的節目主持工作。
1996年,她成為中國教育電視臺《讀書時間》欄目的記者。之后,她又在北京電視臺擔任外景主持,并逐步進入中央電視臺工作。
在央視期間,曹晴先后參與多個節目的制作與出鏡。她曾主持農業頻道《聚焦三農》,也擔任過科教頻道《走近科學》的外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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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作為內場記者她采訪了包括博爾特在內的多位國際運動員。
那時,曹晴的職業發展穩定,業內評價良好,觀眾也認可她的專業能力。
2015年,37歲的曹晴在一個社交場合認識了屠中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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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中恒是美籍華裔,擁有醫學博士學位,在美國經營一家醫院,經濟條件優渥。他比曹晴年長近20歲,但外表保養得體,談吐穩重。
兩人相識后,屠中恒對曹晴展開熱烈追求。送她貴重禮物,帶她出入高檔場所,并多次提出希望曹晴能隨自己去美國生活。
曹晴此前感情經歷不多,面對如此主動且條件優越的追求者,很快接受了這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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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開始相信,嫁給屠中恒意味著進入一個更安穩、更有保障的人生階段。
盡管家人強烈反對,父親甚至表示如果她執意遠嫁就斷絕父女關系。曹晴仍然決定辭去央視的工作,放棄國內的一切,跟隨屠中恒前往美國。
2015年,兩人在北京舉辦婚禮。婚禮采用中式儀式,現場邀請了多位社會名流,場面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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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不久,曹晴正式離開央視,辦理相關手續后移居美國。
她當時認為,這是新生活的開始,未來會以“屠太太”的身份享受富足與尊重。
剛到美國時,曹晴確實過了一段相對舒適的日子。她住在丈夫的房子里,無需工作,生活由他人照料。
但這種狀態并未持續太久。由于身處異國,沒有親友,也沒有自己的社交圈,曹晴很快感到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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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屠中恒提出想要一個孩子,希望借此建立家庭紐帶,填補內心的空虛。
屠中恒對此反應激烈,在多次回避后,他最終承認自己沒有生育能力。
這個事實讓曹晴難以接受。她質問對方為何婚前隱瞞,情緒激動之下言語激烈。
屠中恒則認為自己的尊嚴受到冒犯,從此態度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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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始限制曹晴的行動自由。起初是不準她單獨外出,后來干脆將她安置在一處偏遠的小房子里,切斷她與外界的聯系。
他不再為曹晴提供正常飲食,每天只給她少量米飯,有時連菜都沒有。
偶爾送來的食物已經過期,但曹晴別無選擇,只能勉強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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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她后來在法庭上陳述,一年之內,屠中恒只給她買過一包衛生巾,并警告她不得多用。
除了物質上的剝奪,身體暴力也頻繁發生。
只要曹晴稍有反抗或抱怨,就會遭到毆打。她身上常有淤青,體重迅速下降,身高168厘米的她,一度瘦到只有96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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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試圖聯系國內的朋友,但通訊受到監控,很快被屠中恒發現并阻止。
2017年8月,在一次屠中恒外出期間,曹晴設法聯系鄰居,請求幫助報警。
隨后,她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丈夫長期實施家庭暴力、非法拘禁和故意剝奪基本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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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中恒在法庭上否認所有指控。他聲稱夫妻之間只是存在矛盾,并未構成虐待。他還反指曹晴懶惰、不做家務、不會開車,且對生活要求過高。
由于缺乏第三方證人和系統性的醫療記錄,法院最終未能認定屠中恒構成刑事犯罪,案件以“家庭糾紛”結案。
令人意外的是,當法官詢問曹晴是否堅持離婚時,她明確表示不愿結束婚姻。她說自己仍然愛丈夫,只希望對方能改變態度,恢復從前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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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甚至拒絕了法院提出的兩個解決方案:一是離婚后返回中國。二是和解后允許她外出工作,她堅持留在美國,繼續與屠中恒共同生活。
曹晴的選擇令很多人不解。
明明遭受了長期的身體與精神折磨,為何始終不愿離婚回國。她的堅持,得從她最初那個選擇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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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7歲時曹晴放棄央視工作,這個年齡在傳媒行業已不算年輕,重新起步并不容易。
為了這段婚姻,她不僅辭去了穩定的工作,還與父母決裂,甚至放棄了中國國籍。
這意味著,一旦婚姻失敗,她將一無所有。回國后,她不僅要面對家人的失望,還要承受輿論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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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已有不少人批評她“咎由自取”。對她而言,承認失敗可能比忍受現狀更難。
此外,長期的孤立與控制使她的判斷力受到影響。心理學上有一種現象叫“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即受害者在長期受控狀態下,會對施害者產生情感依賴。
曹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幾乎與世隔絕,所有信息都來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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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告知“外面沒人幫你”、“你只能靠我”。久而久之,她開始相信這些話,甚至將丈夫偶爾的緩和態度誤解為還有希望。
還有一個現實因素是身份問題,曹晴赴美時持的是臨時簽證,綠卡遲遲未辦下來。
這意味著她在美國沒有合法居留權,也無法正常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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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離婚,她可能面臨被遣返的風險。而屠中恒正是利用這一點,牢牢控制住她。
即便在法庭上,他也只同意在不離婚的前提下讓她外出工作,而非直接給予身份保障。
國內的朋友曾多次勸她回國,央視主持人朱迅、董卿等人鼓勵她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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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曹晴不僅沒有接受,反而在社交媒體上指責網友“沒人性”、“只會嘲笑我”。
甚至說出“寧愿在美國要飯也不回國”的話。這種極端表態,反映出她內心的羞恥感和自尊心已嚴重扭曲。
如今,距離那場轟動一時的訴訟已過去8年。
曹晴和屠中恒依然生活在美國,未再公開露面,沒有確切消息表明他們是否已經離婚,也沒有證據顯示她的生活狀況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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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這樣淡出了公眾視野,仿佛從未在央視舞臺上出現過。
曹晴的遭遇引發了許多討論。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認為她是家暴的受害者,也有人批評她執迷不悟,為虛榮付出代價。
婚姻不是跳板,更不是避風港。一個人若在關系中失去獨立性,就很容易陷入被動甚至危險的境地。
曹晴原本可以擁有一條平穩的職業道路,她受過良好教育,有專業能力,也有行業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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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選擇了看似捷徑的路,最終走進了死胡同。
曹晴的悲劇不在于嫁給了一個壞人,而在于在關鍵時刻放棄了對自己人生的主導權。
現代社會強調女性的獨立與自主。這不僅指經濟上的自給自足,更包括精神上的清醒與判斷力。
一段健康的關系,應該讓人變得更好,而不是更弱。
曹晴的經歷再次提醒人們,無論面對多么誘人的承諾,都不應輕易交出自己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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