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十二月,北京的第一場雪剛停。街面寂靜,燈光昏黃,房改辦主任劉岐匆匆踏進首鋼賓館。外人只看到他神色匆忙,并不知道他來赴一場“取錢”的約。幾個月后,這一幕被檢察機關完整拼回案卷,成為關鍵證據之一。
順著時間往前翻,1993年初,北京樓市火熱。資金、土地、指標,只要能疏通,獲利驚人。劉岐在房改政策的接口處大權獨攬,被同僚視為“住房王”。也就是那一年,他認識了離異的余姓女子。兩人談話很短——“能幫我開家公司嗎?”“小事。”一句承諾,埋下了所有隱患。
1993年六月,北京智亨科貿公司注冊通過。公司八個股東,七張身份證是借來的,只有余是真身。資本金寫八十萬,實到為零。注冊文件上,劉岐署名擔保。許多人疑惑,堂堂局級干部,為何親自擔責?幾個月后謎底揭曉:智亨成了“過水池”,各建筑企業的感謝費在這里漂洗再分流。
1994年三月至十一月,北京國際建設總公司急需一千萬元周轉。按政策,住房公積金不得拆借,但劉岐開一道“合作建房”口子,資金順利到位。拆借利息14%,其中9%打進智亨公司,余下5%現金遞上。三次收款,42.37萬元落袋。劉岐只留下少量應酬費,其余悉數交給余。辦案人員后來調侃:“他像管家,把錢搬空送人。”
![]()
同年十月,“新興”“怡泰”兩家公司暗箱操作,16000平方米住房指標被抬高。劉岐一句話,10萬元轉賬支票又進智亨。短短一年,58.57萬元賄款大半流向余的私人賬戶,卻幾乎沒產生任何經營收入。銀行流水上的“進”與“零”讓審計人員哭笑不得。
1995年春,北京政壇風云突變。周北方被查,王寶森自殺,陳希同去職。劉岐嗅到危險,連夜召集兩名心腹,囑咐道:“打死也別亂說。”心腹點頭。幾天后,兩人被檢方傳喚。劉岐佯裝配合,上紀委“說明情況”,實則探風向。暫時脫身后,他設宴替哥們壓驚,自以為已補好漏洞。
六月底,市紀委電話鈴驟響。“余經理管的公司,就是劉岐出錢開的。”舉報人聲音低沉。調查組立刻調工商、稅務、銀行資料,數小時后確認:智亨公司賬面異常。七月,余被約談。面對封存的賬簿,她崩潰:“錢都是劉主任讓我收的。”短短一句,把劉岐推至審訊席。
1995年末,劉岐被捕。檢察官遞上逮捕證,他平靜地簽字,然后拖出事先準備好的行李箱,里面裝著毛巾牙刷。“早知道會來。”他苦笑。押往秦城途中,一名警員問:“后悔嗎?”劉岐低聲答:“女人是禍水。”車廂安靜,只有鐵門晃動的輕響。
審訊持續數周。證據充分,退贓行為無法掩蓋主觀故意。劉岐希望用補款換寬大,但法律并未給他第二次機會。1996年五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年十二月三十日,一中院宣判:劉岐受賄58.57萬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席上,他低頭沉默,未再爭辯。
1997年一月二十日,市委批復,劉岐被開除黨籍,所有職務隨之撤銷。此時的智亨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辦公室墻上仍貼著那張褪色的營業執照。辦案人員清點時感慨:一紙執照,帶走了一名局級干部的前途,也暴露了“金錢加關系”在九十年代中期的巨大誘惑。
回顧案件,全程不過三年。起點是一句輕佻的承諾,終點是一紙無期的判決。58萬元并非天文數字,卻足以摧毀一名處于權力要沖的干部。陳希同、王寶森相繼落馬的余波中,劉岐的結局成了又一道警示:手握公共資源的人,只要逾越邊界,哪怕金額不大,也很難逃脫法網。
2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