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謝法官了,專門跑到家里來調解,解決了我們的大麻煩!”近日,樺甸市人民法院將調解現場“搬”至當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讓原本劍拔弩張的鄰里握手言和,讓司法溫度直抵民心。
這起糾紛源于一場鄰里間的車輛碰撞事故。張某與劉某同為小區居民,劉某不慎碰撞張某停放的私家車,導致車輛多處受損。車輛維修后,張某認為車輛存在“隱性損傷”及價值貶損,向劉某主張賠償,而雙方因賠償金額、支付時限等問題多次協商無果,矛盾逐漸升級。張某最終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得知雙方均有調解意愿,但劉某出行不便且家中網絡無法滿足線上調解需求。為減少當事人訴累、實質性化解矛盾,法官決定上門調解。
調解現場,法官沒有急于下結論,而是耐心傾聽雙方訴求。一邊是張某對愛車貶值的擔憂與不滿,一邊是劉某認可理賠但因身體原因暫時無法工作,希望延期支付的實際困難。法官結合法律規定與鄰里情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既向劉某釋明侵權責任的法律后果,也向張某說明劉某的實際困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雙方打開心結,就賠償金額與支付時限達成一致,劉某承諾按期支付賠償款,張某自愿放棄其他訴求,一場鄰里糾紛在溫馨的氛圍中圓滿化解,雙方對法官司法為民的工作作風連連致謝。
此次上門調解,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又最大限度地修復了鄰里關系。未來,樺甸法院將持續秉持司法為民初心,主動轉變工作思路,將司法服務延伸至群眾“家門口”,用腳步丈量民情,用耐心化解矛盾,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和法治溫度。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責編 姜岸松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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