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5年12月1日起,只允許銷售新國標電動車,禁止銷售舊國標電動車了,除了新國標標準以外,從2026年1月1日起,電動車管理迎來新消息,這3類電動車將會禁止上路行駛,另外還要注意,違規停放或者充電也將會受到罰款處罰,車主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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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小藍牌”電動車禁止上路
眾所周知,不同類型的電動車懸掛的牌照顏色是不同的,比如,江蘇省的超標電動車懸掛的是小藍牌,這類電動車不符合2019年的舊國標標準,更不符合2025年的新國標標準,只能在設置的過渡期內使用。
江蘇南京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早已結束,不過原來的超標車并沒有限制上路,不過江蘇南京交警發布信息,從2026年1月1日起,凡是懸掛小藍牌的兩輪電動車,將禁止在城市道路范圍內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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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并不是所有的電動車都禁止上路,如果你的電動車全掛的是白牌,它是符合舊國標的車型,如果車輛懸掛的是綠牌,符合新國標車型,這兩類電動車仍然可以繼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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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蘇南京小藍牌限制上路進入了倒計時,所以有小藍牌的車主抓緊時間淘汰處理,可以更換成新國標車型,目前多個品牌的新國標車已經陸續上市,現在購買上牌照,人數還比較少,如果等到1月1日集中上牌,可能會出現排隊的情況。
江西鉛山: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
懸掛臨時備案信息牌照的非標電動車,這類車輛只能在指定的時間里上路行駛,如果過渡期結束,車輛同樣是禁止上路的。
近日,江西鉛山公安交警發布通告,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非國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同時還包括無牌無證的摩托車及電動車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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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江西鉛山以外,海南臨高、海南瓊中等多地交警也早已發布通告,明確了非標車過渡期的結束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從2020年1月1日起此類車輛禁止上路。
臨時備案信息牌照的非標車,這類車輛不符合2019年的國家標準,更不滿足2025年剛實施的新國標標準,到目前為止,也已經至少有6年的時間,車輛也到了該淘汰的時間了,而且很多大城市早已實施該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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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地區的車主,如果還有安裝臨時信息牌的非標車,目前需要自行淘汰處理,可以以舊換新,也可以直接報廢,同時告知親朋好友,不要到時候違規上路而受到處罰。
吉林梅河口:低速四輪電動車
在電動車分類中,還有一種低速四輪電動車,這種車型比較適合老年人騎行,但是要注意的是,這種車型絕大多數是違規車,沒有公告目錄,也沒有強制性認證,這類車輛正常來說是不允許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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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梅河口公安交警發布通告,將要對低速四輪電動車進行治理,主要分三個階段實施,從即日起到12月31日之間進行宣傳摸排,從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嚴查違規上路的車輛,被查處的話將會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扣9分處罰,從4月1日起進入常態化管控階段。
這也就意味著,從2026年1月1日起,吉林梅河口市的低速四輪電動車,不要再繼續上路了,特別是無牌無證的車型,違規上路不僅會被罰款,而且還會扣駕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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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違規停放和充電也會罰款
從2026年1月1日起,《山東消防條例》將正式實施,對電動車停放與充電都有明確的要求。
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不允許出現以下5種違規行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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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共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內停放或充電;
2、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建筑物架空層、地下車庫、地下室停放或者充電;
3、違反安全用電,私拉亂接電線和插座違規充電行為;
4、攜帶電動車或者蓄電池進入電梯的行為;
5、攜帶電動自行車或者蓄電池進入公共汽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行為;
如果出現以上5種違規行為之一,將會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所以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無論是停放還是充電,都不要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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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從2026年1月1日起,上面提到的三類違規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如果違規上路被交警查處,將會依法進行處罰,另外需要注意,山東省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也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只有遵守各地的相關規定,才能夠更安全、放心的使用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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