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 “最快護士” 張水華的新聞勾著,去了她們醫院官網逛逛,發現他們院長只公布了名字和職務,沒有公布任何個人信息。
又去逛了福建省中醫科學院官網,看到院長的信息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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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年出生,今年都 62 歲了,還在擔任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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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不是 2025 年 1 月才執行的嗎?1963 年出生的人,按正常退休年齡 60 歲算,2023 年就該辦退休手續了啊。
既不在延遲退休政策覆蓋范圍內,又超了常規退休年齡,這院長職務為啥能 “超期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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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查了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相關規定,普通事業單位領導職務的退休年齡確實是 60 歲,除非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但延長年限一般不超過 5 年,而且得是 “確因工作需要”。那這位院長,是屬于哪種 “特殊情況”?
再看醫院性質,福建醫科大附屬第一醫院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時掛著醫院的牌子,兼具科研和醫療職能。這類單位的領導任免,除了遵循事業單位相關規定,還可能涉及衛生系統的特殊政策 —— 畢竟醫療行業專業性極強,頂尖專家的技術和經驗很難替代,有時候為了保障醫療質量、科研傳承,會對關鍵崗位的核心人才適當放寬退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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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于,“放寬限制” 也得有公開依據吧?翻遍醫院官網,只看到院長的名字和職務,既沒有延長任職的公示說明,也沒有相關政策解讀。作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領導任職信息本該公開透明,這種 “只掛名不解釋” 的操作,難免讓人疑惑:是政策允許的正常延長,還是另有隱情?
再往深了想,體制內確實存在 “退居二線” 但未完全退休的情況,比如改任調研員、顧問等非領導職務,繼續發揮余熱。但這位院長可是實打實的現任領導職務,并非 “退居二線”,這就和 “超齡退休” 的規定形成了明顯矛盾。
還有一種可能:官網公布的出生年份有誤?但作為官方網站,個人基本信息出錯的概率極低,尤其是出生年份這種關鍵信息,不太可能長期不更正。
醫療行業需要留住優秀人才,這一點沒人反對。如果確實是工作需要延長任職,那就該公開說明理由、公示批準程序,讓公眾看得明明白白;如果是信息更新不及時,也該盡快修正官網內容,避免誤導公眾。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種情況其實很常見,只是我不了解而已。
不知道60多歲還在當醫院院長這種情況,大家是否遇到過,或者知道具體原因的?
有知道的,麻煩能留言解釋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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