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寫完《》后,有兩個疑惑一直沒有解開。一個是電動車的新國標限速25km每小時,是不是真的太慢?一個是按照送外賣8小時工作制,4小時強制休息的規則,跑上一天到底什么體驗?
所以找了個電動車可以奔起來的地方,抱著這兩個想法,租了一輛電動車,好好的跑上了一天,也解開了這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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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120公里,也就是按照15km每小時,要跑滿8個小時的距離。我這一天下來,感覺屁股不是自己的,腰酸背疼。
而且因為路況真的太復雜,不管是突然跑出來的人或者動物,還是壓根不看交通標志的行人,或者有怒怒癥與搶道別車愛好的司機。即便是沒有訂單催促,以及準點送達的壓力在。全程下來,也都需要精神高度集中,避免出意外,非常疲憊。只能說習慣以后,肌肉本能加成后,會輕松一些。
然后按照3km一單的平均情況,120km差不多可以送30-40單,一單5塊錢上下,收入與網上說的150元一天差不多。測算下來,差不多也就是這個水平線。但換句話說,晚上也確實留有體力做一些其他的。以我自己為例,后續跑到160km左右,還有一些殘余體力。但畢竟不是標準狀態,殘余做對沖倒也合適。粗略按照40km來算,差不多等于3小時左右的殘余精力。也就是8小時結束后,還能干2-3小時兼職。
最后就是電動車新國標的25km限速的問題,我在今天之前,也覺得太慢了,畢竟自行車我騎的快的時候,也有20+。但是今天測算以后發現,電動車的25km不但不慢,甚至是太快了。在測試路段達到30+的時候,破風感就已經很明顯了。
而且在遇到一些破損路面的時候,因為自重問題,電動車就算按下剎車,一樣會有摔倒的危險。如果為了續航采用的是改裝電瓶,重量增加后,急停的甩尾打滑是常有的事。
因此新國標電動車限速25km,我覺得確實有安全的考慮。如果按照以往很多人動則48km以上的時速,很難說不會腎上腺素飆升,直接往60上非奔,太危險。
所以,這次跑了一趟,對之前的疑惑有了個答案。也覺得之前對于外賣行業的猜想,應該是“邏輯必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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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說個題外話:時間真快,回望蒼山洱海,好似昔年春秋。不過每次來洱海都有深刻的記憶,花有重開日,至死是少年~電動車別開太快,真的危險!別開太快,別開太快!
大理現在的物價模式,倒是有點趨向于猜想模式了。市區外的物價直奔深圳水平,略顯夸張。但是房租房價確實便宜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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