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運抄襲、AI洗稿,侵權必究)
想怎么騎就怎么騎,想怎么停就怎么停,屬于電動車的“自由行”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取而代之的則是更為嚴苛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新規,以及各地的電動車管理法案。
今天小辣椒要給廣大車主提個醒,眼下越來越多的地區正在實施“3查+3罰”管理新模式,已經有不少人被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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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查車輛資質與證件
根據新規,電動自行車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具體而言,速度在25km/h以下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無需駕駛證,但要懸掛綠牌。
速度在25km/h以上的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則屬于機動車,必須懸掛號牌才能上路行駛,并且駕駛人需要取得相應的駕照。電輕摩準駕代號是F、電摩是E、電動三輪車是D。
2、嚴查非法改裝、加裝行為
各地將加大對電動車、三輪車非法改裝、加裝行為的查處力度。常見的改裝行為包括解限速、改鞍座、加大電池倉、加裝遮雨棚、擋風被等。
新規明確禁止對電動車實施拼裝、改裝、加裝行為,包括拆除或改變限速裝置、改裝電動機、更換不符合標準的蓄電池等。這些行為不僅違法,還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易引發車輛自燃、失控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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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查交通違法行為
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在道路上行駛,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闖紅燈、逆行、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等行為都是嚴厲打擊的對象。
例如,電動自行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禁止在機動車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行駛。各地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這些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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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三查”的是“三罰”措施,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1、針對無牌無證上路,處罰標準明確
駕駛未上牌的電動摩托車上路,將被處以駕駛證記9分、罰款20-200元。未取得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兩三輪電動車、低速四輪電動車的,將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能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針對非法改裝行為,處罰更為嚴厲
根據新修訂的《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200元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
而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拼裝、加裝、改裝或銷售此類非機動車,罰款金額高達2000元-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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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更加精細化
駕乘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違反規定載人、逆向行駛等輕微違法行為,將處以警告或20元罰款。
而應當登記未登記、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將處以50元罰款。
隨著電動車管理新規的實施,各地處罰標準可能有所不同,但總體趨勢是處罰力度加大。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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