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張水華在哈爾濱馬拉松奪冠后哭訴“希望領導支持調休”,一哭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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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公眾對其“占用同事休息時間”的質疑,諷刺她得了便宜還賣貴。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合作品牌361°與其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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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水華近50天參加了4場獲獎馬拉松,總獎金約22.3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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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表示,張水華與運動品牌361°簽約代言并獲取報酬,但未按醫院規定提前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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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第十九條,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營利性活動需經單位批準,否則構成違規。醫院查明其簽約行為發生于2025年8月品牌解約前,且未履行報備程序,屬于程序違規。
為參加2025年11月2日宜昌馬拉松,她以虛假理由申請11月1日調休,導致科室被迫臨時調整人力,增加同事負擔,她卻在比賽中拿到了6萬元的獎金。
醫院指出,張水華近50天內參加5場馬拉松(東營、宜昌、常州、深圳等),頻繁調休已擾亂正常排班,違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誠實守信”條款及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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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醫院對張永華做出處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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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處分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中的最低懲戒,未扣薪、未開除,留有余地。
律師指出,兼職未報批和虛假請假事實清晰,醫院依規處理并無程序瑕疵。
絕大多數網友認為醫護崗位關乎患者安全,個人行為不可犧牲集體利益。頻繁調休導致同事需承擔額外夜班(甚至16小時連班),而張水華奪冠后未感謝同事支持,反公開抱怨“領導不批調休”,被批“精致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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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同情張水華,肯定其50天獲22萬獎金的拼搏精神,認為醫院未主動為其特長提供彈性空間(如調整崗位、賽事積分換假),壓制了“護士兼運動員”的標桿價值。
張水華曾稱“跑馬后上班更精神”,但實際參賽頻率過高(平均10天1場跨省賽事),與三班倒的護士工作本質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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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馬奪冠后哭訴調休的發言,被解讀為“道德綁架領導”,后續虛假請假行為加劇信任崩塌,導致品牌解約、輿論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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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處分合規,但制度包容性值得反思。
網友質疑其“既要編制穩定,又要商業收益”,自古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建議張水華辭職專注馬拉松。
張水華若專注職業跑步(年收入預估超百萬),或可脫離編制束縛;保留編制則需接受規則約束,兩者難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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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張水華仍在崗工作,但社交賬號已關評。
處分未涉及解雇,凸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警示優先”原則。未來她需在職業責任與個人追求間重新權衡,若無法調和矛盾,辭職或是更務實選擇。
從規則看,醫院以最低懲戒回應違規行為,張水華并不冤;但從人才發展看,若醫院早期給予合規支持通道,或可避免雙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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