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見過深夜街頭轟鳴而過的“鬼火”改裝車?是否覺得那是一種炫酷與自由的象征?然而,在這看似拉風的表象之下,卻隱藏著危及生命、觸碰法律紅線的巨大風險。
為深入進行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岑溪市人民法院傾力推出普法警示教育系列視頻。《“鬼火”迷途》視頻以“超能力”為隱喻,講述了一名曾誤入歧途的少年幡然醒悟后,以獨特方式勸阻同伴、撲滅危險之火的故事。旨在告誡所有青少年:真正的酷,不是危險的放縱,而是對自我的掌控和對法律的敬畏。

視頻結尾的警示振聾發(fā)聵。從故事中我們提煉出以下五個關鍵法律與安全知識點,請青少年及家長們務必牢記:
1.盜竊車輛,不是“借玩”,是犯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車輛,價值達到一定數(shù)額或情節(jié)嚴重的,即構成盜竊罪。一旦年滿十六周歲,就需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前途將留下無法抹去的污點。
2.街頭飆車,“炫技”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駕駛改裝車在道路上“炸街”“對拉”、追逐競駛、嚴重超速,不僅噪音擾民、危害公共安全,若情節(jié)惡劣,還可能涉嫌“危險駕駛罪”。如果因此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民事賠償,連帶責任讓家庭“負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其監(jiān)護人(父母)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巨額的醫(yī)療費、車輛維修費等,足以讓一個普通家庭陷入經濟困境。一時沖動,拖累的是整個家庭。
4.刑事責任年齡,絕非“保護傘”。年齡不是逃脫法律制裁的理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5.抵制不良慫恿,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視頻中,同學的起哄、激將和“拍視頻求點贊”的誘惑,是促使青少年冒險的重要推手。青少年必須學會辨別并勇敢拒絕不良慫恿,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交友觀。真正的朋友不會將你推向危險,真正的強大在于能控制沖動、對違法行為說“不”。
![]()
一審一校:劉泳敏 秦 娟
二審二校:歐陽豪 程順輝
三審三校:陳金明 覃顯蕓
-關注岑溪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